“2019年、2020年1—11月入海口断面水质均值全部达到V类及以上水质标准,达标率100%;完成修复海湾岸线17公里,完成率121%,修复滨海湿地1229公顷,完成率154%……”25日,在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河北省渤海综合治理成效新闻发布会上,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军说道。
近年来,河北坚持陆海统筹、海河共治,实施陆源污染防治、海洋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环境风险防范、旅游旺季环境保障等五大措施,持续强化渤海综合治理,擦亮“美丽海湾”底色。
推行“湾长制” 组建陆海协治“最强战队”据介绍,2020年2月,河北印发了《关于在沿海区域全面推行湾长制的通知》,明确各级政府一把手担任“湾长”,组建了由省、市、县、基层四级“湾长”构成的“最强战队”。“我们将河北省海岸线划分成了16个责任湾区,111个责任湾段,各级湾长147人,让每一处海湾、每一寸岸线都有人管。”赵军介绍说,如今,河北已初步建立了陆海协同联治的海洋环境治理新模式。同时,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河北省自然资源厅、河北省农业农村厅等多部门协调联动,合力攻坚。“比如省人大出台了《关于加强船舶大气污染防治的若干规定》,来强化削减沿海城市和海上大气污染物。”赵军说。据了解,河北连续两年安排了专项资金7400万元,加强渔港污染防治设备设施建设,清除违法或不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的海水养殖8000余公顷;沿海三市(秦皇岛市、唐山市、沧州市)投资约4.7亿元,修复岸线17公里,修复滨海湿地1229公顷……“通过一系列措施,推进了近岸海域生态环境质量的提高。”赵军表示。此外,河北多部门联合开展了“碧海2020”专项执法行动,加强对海洋工程、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等建设项目动态巡查。“河北省各级渔政机构还持续开展了清理取缔‘绝户网’等禁用渔具和涉渔‘三无’船舶专项执法行动。”赵军介绍道,河北共清理取缔了各类违规渔具1.8万余副,累计拆解、整治涉渔“三无”船舶1459艘,查获违反伏休规定渔船92艘,没收渔获物约14吨,刑事强制措施47人。
治海先治河 抓好入海河流综合治理“治海先治河。”赵军说,河北建立了入海河流水质监测考核体系,将河北的49条入海河流99个断面,设定水质考核目标,并增加总氮指标,每月对监测结果实行全省通报,对超标断面严重的市县采取实行约谈、扣缴生态补偿金等措施,对总氮超基准值断面所在县区实施预警。据介绍,2019年至2020年,河北省省级扣缴生态补偿金2580万元,全部用于污染防治,以压实属地政府治河主体责任,同时组织沿海城市开展入海河流达标攻坚和消除劣V类专项行动。秦皇岛市对9条入海河流总投资约10亿元,实施河道整治、生态湿地建设等20余项工程;沧州市投资约1.75亿元,对4条入海河流实施河道清淤、生态治理等5项工程;唐山市实施全域治水,让入海河流水质保持稳定达标。“治河还得先治污。”赵军表示,河北还开展了陆源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推进沿海重点流域26座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其中秦皇岛市、唐山市污水处理厂排出的中水水质达到地表水IV类,沧州市达到地表水准V类。此外,为管控农村污水排放、治理“散乱污”企业,河北推动沿海地区开展城乡综合整治等行动,让816家重点涉氮行业持证排污,通过管控、治理,持续削减总氮等污染物入河入海量。
巩固治理成果 擦亮“美丽海湾”底色“虽然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成果还不稳固,入海河流稳定达标、陆源污染控制、海陆协作、海洋开发建设污染防治仍需进一步加强。”赵军说道。据介绍,下一步,河北省将持续巩固治理成果,做好明年乃至“十四五”期间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一是不断加强入海河流等陆源污染物的监管,稳定并逐步改善入海河流水生态环境的质量。”赵军介绍说,二是河北将分类推动入海排污口溯源整治,实现直排海污染源监管的常态化,三是加强海上污染源管控,力争明年出台《河北省港口污染防治条例》,推进船舶港口污染防治能力的升级。此外,河北还将协调推进海岸带生态修复、恢复,同时强化海洋突发环境事故风险防控与应急处置,不断提升海洋生态环境监管的能力。河北将强力推进“美丽海湾”的建设工作,赵军表示,“2021年拟重点打造秦皇岛湾,为全省的‘美丽海湾’建设打造样板,初步实现‘水清滩净、岸绿湾美、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的建设目标。”
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