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警方严厉打击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全市已破获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141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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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有效打击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近期保定全市公安机关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从广辟案件线索、加大巡查力度入手,自去年12月至今,全市共破获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141起,行政拘留违法人员17名,罚款114名,警告19名。
今年1月21日,保定市公安局危爆支队民警发现,有人通过微信朋友圈违法销售烟花爆竹。按照要求,务必彻查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全力遏制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活动,及时剔除涉爆安全隐患。立即由危爆支队牵头莲池区、竞秀区、高新区等有关单位成立工作专班,对违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进行调查。目前,违法人员赵某、田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刘某被处罚款,齐某某、马某某被批评教育。
今年1月20日,网上流传了一市民在保定市东风路巨力大桥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视频。莲池区公安分局立即对该视频展开调查。经查,违法人员孙某在网上购买了烟花爆竹,并在巨力大桥上非法燃放。目前,孙某已被行政拘留。
今年1月20日,曲阳县公安局危爆大队民警在禁放区域巡逻时,发现王某在灵山镇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经查,王某因结婚在村里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目前,王某已被行政拘留。
今年1月1日,高阳县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某村有人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经查,违法人员李某因办婚宴指使他人燃放烟花爆竹,高阳县公安局对李某依法行政拘留,对其他人员批评教育。1月3日,高阳县公安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某饭店门前有人燃放烟花爆竹,巡逻民警立即对燃放行为进行了制止。经查,刘某是因办婚宴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目前,刘某已被行政拘留。
今年1月21日,顺平县公安局民警在巡逻查控中,发现刘某在家中违法储存烟花爆竹,民警当场收缴其储存的烟花爆竹,并对刘某予以行政拘留。
为进一步防止环境污染和噪音污染,有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去年12月8日,保定市政府制定出台了《保定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自今年2月1日起,保定市行政区域内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效期5年。
当前,春节已经临近,保定警方将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继续加大巡查力度,严查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对违法者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保定公安危爆支队、 保定公安网络发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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