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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以来河北省财政投入3000多亿元支持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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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从河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河北财政综合施策支持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十三五”以来,河北财政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克服经济下行压力和收支矛盾,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全省累计投入财政资金3000多亿元支持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


图为发布会现场




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千年大计。“十三五”以来,河北财政切实发挥财政政策资金引导作用,创新资金支持方式,完善财税政策,协调落实京津冀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在生态环境投入和考核机制方面取得重要成果。





坚持绩效导向,建立财政资金使用奖惩机制。省财政厅联合省生态环境厅建立地表水、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奖惩机制,并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指数、空气质量排名结果对各地实施财政奖励或惩罚性扣减资金措施,累计奖励扣减资金2.5亿元。推进河流跨界断面水质考核生态补偿。全省11个设区市和2个省直管县近三年累计扣缴各市生态补偿金5.35亿元,主要支持下游受污染地区水污染防治,用于经济补偿、保障群众饮水安全、水污染综合整治和水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建设项目。





坚持协同推进,构建横向生态补偿体系。2019年底,我省与天津市签订第二期(2019—2021年)津冀引滦入津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天津市补偿资金原则上每年1亿元,我省财政安排资金每年1亿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按政策申请,目前,已到位资金8亿元。我省还建立了京冀密云水库上游潮白河流域水源涵养区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原则上北京每年安排3亿元,河北省每年安排1亿元,中央财政根据水质考核目标完成情况每年奖励3亿元,已累计到位19.8亿元,有力支持了潮白河流域水资源与水生态环境的整体改善。





坚持多元筹措,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我省积极争取国际金融组织新型贷款,获得世行结果导向型贷款5亿美元、亚洲开发银行政策贷款3亿美元、德国复兴信贷银行1.5亿欧元用于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创新贷款资金使用方式,省市两级财政部门利用省、市现有平台或新组建的基金公司,与社会资本以不低于1:1的比例,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政府资金保本微利、适当让利”的思路建立分布式蓝天基金体系,吸引、撬动更多社会资本进入我省大气污染防治领域。





“十四五”时期,我省生态文明建设仍将处于“关键期”“攻坚期”“窗口期”。一方面,虽然我省各级财政不断加大投入,但仅依靠财政投入一种方式与绿色高质量发展资金需求还存在较大差距,需要拓展资金筹集渠道、创新融资方式;另一方面,生态环境保护涉及面广、管理部门多、社会影响面大,存在资金使用管理分散、项目准备不充分、政策措施不够系统等问题。





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十四五”时期,省财政厅将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支出结构,探索开展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制度、土壤污染防治基金、市场化碳汇交易等创新措施,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运行监控,强化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切实提高生态环境领域资金使用效益。



来源:河北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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