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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头条 | 定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展严厉打击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造假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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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现对重点排污单位精准、精细、精确管控,全面加强企业自动监测设备监督管理,规范企业自动监测设备运维管理要求,提高自动监测设备运维水平,确保自动监控系统正常稳定运行和监控数据准确有效,切实打击数据弄虚作假和自动监控设施不正常运行等行为,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正在开展的“利剑斩污2020-2021”专项行动,自4月1日起至4月30日,定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严厉打击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造假专项行动,对定州市2020年涉水、涉气重点排污单位的自动监测设施进行执法检查。



行动从定州市生态环境局监控中心、生态环境监测科、执法大队抽调执法力量,成立2个联合检查组,通过全面排查摸底、现场勘查、大数据分析、突击检查、远程执法抽查,借助第三方辅助执法、第三方比对监测等手段,重点检查重点排污单位是否按照应装尽装、应联尽联的原则,参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及生态环境部规范要求,安装自动监测设施及应监测的污染因子;检查自动监测设备联网、运行维护管理和排污单位生产、治理设施运行台账;核实生产状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与自动监测数据的相关性,数据关系逻辑的合理性等;核查自动监测数据是否真实准确反映实际排放情况。


行动按照全覆盖原则,聚焦产生超标(异常)数据量较大的排污单位、安装使用年限较长的自动监测设施和同一家运维单位多次出现问题的自动监测设施,以“零容忍”的态度,根据执法检查情况,提出整改措施,督促存在问题的单位及时整改;督促落实自行监测方案,按监测点位、指标、频次等要求开展监测活动,准确、及时、完整公开监测结果信息;督促企业进一步加强了自动监控(仪)设施设备运维和管理工作,增强自动监控设施的安装的规范性、运行的稳定性。



在专项行动中一经发现重点排污单位存在故意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造成超标、超总量排污或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控设施、伪造篡改监控数据,监测设施运维单位、人员实施或者参与实施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依法依规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做出处理。对涉嫌污染环境罪或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的,将立即移交公安和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并将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开通报。



下一步,定州市生态环境局将始终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环境监测数据及污染源在线监控相关工作精神,进一步提升定州市在线监控运维管理水平,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坚实的基础保障。


来源: 定州生态环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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