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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华职业教育社,各副省级社: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我社百年社庆贺信精神,推动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高职业教育创新创业教育水平,展示创新创业教育成果,中华职业教育社拟于2020年8月至11月举办第四届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职教育工匠,双创筑梦想。


二、组织机构


大赛设立组委会。组委会负责大赛宏观决策、组织实施。主任由中华职业教育社领导担任。组委会下设竞赛委员会和纪检监察小组。竞赛委员会为大赛执行机构,负责具体事务工作。竞赛委员会下设专家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综合协调组、会务宣传组、技术保障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纪检监察小组对赛事的各项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三、参赛对象


大赛分中职组、高职组和应用技术型本科组。中职组: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在校生;高职组:高职院校(含技师院校)在校生;应用技术型本科组:应用技术型本科院校、职业技术大学(职教本科)在校生(不含研究生)。五年制高职学生报名参赛的,一至三年级学生参加中职组比赛,四、五年级学生参加高职组比赛;应用技术型本科院校、职业技术大学的专科学生参加高职组比赛;2020年应届毕业生视同为在校生。拟邀请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职业院校学生参赛,按对应职业教育层次参加相应组别的比赛。


四、参赛方式


1.本届大赛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华职业教育社自愿组织参赛,不接受个人组队申报。2.选手以团队方式参赛,每个参赛团队参赛选手3-7名其中1人为领衔人。每个参赛团队指导教师1-2名。大赛组委会不接受个人单独参赛,比赛选手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团队的比赛。3.各参赛团队在本组别内可进行跨学科、跨专业和跨年级组队,不得跨校组队4.各省级职教社推荐参加全国比赛的团队不超过12个。其中,中职组、高职组和应用技术型本科组各不超过4个5.港澳台地区参赛名额,由总社与港澳台有关机构协商确定。6.已获往届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金奖、银奖和铜奖(一、二、三等奖)的项目均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五、比赛赛制


1.大赛采取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2.全国总决赛分为网评和路演答辩两个环节。网评以《项目申报评审书》评审为主;路演答辩环节根据疫情形势和防疫相关政策,采用现场或在线方式。


五、赛程安排


1.校级初赛、省级复赛

8月-9月,各省(区、市)中华职业教育社组织完成省级比赛,遴选出参加全国比赛的团队名单。2.全国总决赛(1)网上申报。10月15日前,各省(区、市)职教社组织本省(区、市)参赛队伍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大赛官网(www.zhzjcxcy.com),按要求完成网络申报工作。申报时,项目要按照省内遴选名次进行排序。各省每个组别报满4个项目的,该组第1名自动晋级决赛,其余项目均须进行网络评审;未报满4个项目的,该组项目全部进行网络评审。根据网络评审成绩排名,确定晋级决赛项目。(2)网络评审。10月31日前,大赛组委会委托专家委员会对各省申报项目进行网络评审。评审结束后在大赛官方网站和中华职业教育社官网公示网评成绩。(3)全国总决赛。拟于11月举行,比赛形式将根据疫情情况和防疫相关政策,采取现场或现场赛加在线路演答辩的方式。


七、评审规则


请登录大赛官网(www.zhzjcxcy.com)进行查询。


八、奖项设置


大赛设一、二、三等奖,由主办单位颁发证书和奖金。大赛另设优秀奖、指导教师奖、组织奖和突出贡献奖,主办单位对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证书。


九、联系方式


1.组委会秘书处:总社社会服务部联系人:莫晓璐010-67270245、18710033885;嘉宏010-67270251、15823069064重庆市中华职业教育社联系人:丁伟023-63609122、1363542626822.承办院校工作小组: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联系人:陈泓吉023-61879228、13452919698;爽023-61879096、18696675811;汤程桑023-61879118、1311026633333.竞赛委员会技术保障组:福建省汇众创新创业研究院联系人:龚雪18120967669、13696886556


十、其他事项


1.大赛免收报名费与评审费。2.各省(区、市)中华职业教育社要根据本通知做好组织工作,严格程序,公平公正选出优秀参赛项目。3.各省(区、市)中华职业教育社要认真组织本省院校参赛,规范填报材料并进行资格审查。4.大赛官方网站为:www.zhzjcxcy.com。


来源:中华职业教育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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