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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1年第十届“赢在广州”暨粤港澳大湾区大学生创业大赛校级竞赛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创新创业决策部署,深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扶持大学生投身创业实践,促进创业项目与政策、服务、资本的有效对接。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举办2021年第十届“赢在广州”暨粤港澳大湾区大学生创业大赛活动的通知》(穗人社函〔2021〕141号)有关要求,我校决定举办2021年第十届“赢在广州”暨粤港澳大湾区大学生创业大赛校级竞赛(以下简称“校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大赛总体安排

(一)参赛对象
广州华商学院全体在读学生

(二)参赛要求

1. 参赛者以团队形式参赛,跨校组建团队的,项目负责人须由我校学生担任。每队参赛团队报名人数不少于3人,不超过8人,均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2. 各参赛团队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赛事答辩环节,答辩总人数不超过3人。

3. 曾获得往届“赢在广州”大学生创业大赛优胜奖及以上奖次的创业项目不得参赛。

4. 参赛项目选题方向不限,鼓励拥有创业梦想与激情的在校大学生团队踊跃参加。

5. 参赛项目所提出的产品或服务,必须具备一定的技术支持,具备可操作性,且参赛者必须对参赛项目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


(三)参赛方式

参赛队伍在5月23日前,将附件1-参赛项目信息表和附件2-项目计划书同时发送至邮箱275712802@qq.com。参赛团队应在进行广泛市场调研和分析的基础上,制作将产品或服务推向市场的完整、具体的创业计划书,创业计划书将完整地阐释项目的技术、市场前景、经营策略、资金需求、未来规划,并展示团队的成员情况。


02校赛赛程安排


1.报名及资格初审(即日起至5月23日)

参赛队伍将作品发送到指定邮箱后,学校将对报名项目进行资格审查,确保项目参赛资料完整、真实。

2.复赛

学校将组织评审专家对通过初审的项目进行评审,最终评审出若干项目进入校决赛。

3.决赛

通过路演与答辩,决出校赛各级奖项,并择优推荐项目代表学校参赛。


03大赛奖励

1.本次校赛拟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个,根据《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学生学年综合测评办法》相关规定:通过初审的项目作品每人每项加2分,获得校决赛金、银、铜、优胜奖的作品,每人每项分别叠加5分、4分、3分、2分,具体加分类型以各院系相关规定为准。同时根据《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学科竞赛管理办法》(华商院〔2020〕27 号)对参赛师生进行奖励。

2.根据《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创新实践(社会实践)学分认定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参赛学科专业比赛竞赛并获奖者,可获得相应的创新实践(社会实践)学分分值。

3.对校赛表现优异的项目学生,将优先推荐参加SYB创业培训班及入驻广东华商科技创新创业基地。


联系人:吴老师,020-12451485

附件

附件一:参赛项目信息表

附件二:项目计划书封面

项目计划书参考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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