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6000元衣服是便宜货”女律师炫富惊动深圳律协,北大学历被指造假

2018-01-11 刘晨 深圳大件事


2017年有一句很火的话

那就是【贫穷限制了我的想象】

▲图片来源于网络


但万万没想到 深圳一位叫张晴的女子

解锁了突破想象的【炫富】新姿势

来两句你自己感受一下?



“我实在不想我将来的小孩的爸爸出生于县城”

“穿了新买的小上衣,只要6000元”

“一单业务几百万律师费还是很累的,

开票最多只能开一百万一张”

看得大大君目瞪口呆

好害怕她举起卡地亚的手表diss我

问  题  来  了

■   那么,这到底怎么回事?

■   张晴又是谁?

■   为何会成为大伙吐槽的焦点?


下面就跟着大大君一起来听故事

即刻还原刷爆朋友圈的她和它

意外走红

不看不知道,打开新世界

1月9日下午

拥有百万粉丝的微博红人“哑巴”

发布了一条微博


↓大图看这里↓


看完之后

大阿俊已轻松脑补出了偶像剧画面

总结了下小姐姐的这段话不过是↓

面试了个美签......本以为剧情到此已结束

结果...续集续续集接连不断


-续集-


↓大图看这里↓



-续续集-


▲本文图片除特别注明均来自网络


因朋友圈内容过于张扬且“魔幻”,女律师张晴被网友轮番调侃。而“哑巴”亦在该条微博评论中陆续放出不少张晴个人微博的截图。截至目前,该条微博评论、转发及点赞数均突破2万。


南都记者发现,在“哑巴”发出微博当天,不少网友纷纷接力进入张晴个人微博搜索,“盈科张晴”也一度成为实时微博热搜话题。




据不少网友晒出的截图显示,张晴多次在个人微博及朋友圈内炫耀自己购买的巴宝莉、香奈儿等奢侈品或轻奢品。


同时,其亦在个人社交平台上语出惊人,如:自称信用卡月账单5万多;多个上市公司股东追求她等




与普通简单粗暴的炫富不同,张晴的炫富是有故事情节的炫富,不经意间再透露一下价格,让猪精女孩清醒一点,而且让观看者非常有代入感。


张晴的热搜也呈现两拨吃瓜群众,一波抱团看戏,称其为“戏精本精”;一波热情高涨的呼吁张晴开个公众号日更“炫富日常”。



但是

“北大毕业”、“亚太第一大所合伙人”

一眼望去只能看到RMB的生活......

 各种字眼还是刺激着吃瓜群众的好奇心

于是网友们开始了对她的较真“搜索”之旅

(万万没想到,不搜不知道,一搜……)


女律师遭深扒

质疑出现了

经过微博上的一轮发酵

意外走红的女律师张晴遭到网友的深扒

大大君总结了一下

帮你揭开她的神秘面纱啊

1

律师资格


南都记者查询获悉,张晴于2014年3月1日取得律师资格证,并于2015年9月22日取得律师执业证并在深圳开始执业。

2

学历


而网上一张截取自盈科律师事务所官网的介绍显示,张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专业,执业领域包括企业上市、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以及股权、公司架构设计等方面。


然后……介绍完了

你准备好接受网友们准备好的

“打脸”大餐了吗?

炫富打脸


微博上晒出的各种奢侈品

被有些网友扒出来是分期买的

甚至有网友扒出一个

疑似为张晴的账号在二手网站的信息

这画风……



卡地亚,不是正品,拍照用的,已用完

她戴了好几条的卡地亚原来是这么来的


没过多久学历也被打脸了

据北大全日制本科学生考证

这位张晴律师并不是北大毕业的

学历打脸




关于学历问题,有媒体记者曾致电北京大学法学院,工作人员回复称,目前能确认的是张晴并非该校法学院学生,“但是否是网传的北京大学自考或函授学历,尚未证实”。

“合伙人身份”质疑



张晴律师执业仅有两年多时间,根据《律师法》相关规定,律所合伙人要三年以上执业经验,而其微博内容及认证均表示自己为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针对质疑

我们开始求证

」[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针对质疑

大大君开始了探索之旅



南都记者多次拨打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电话及试图联系张晴本人,但始终未获回复。


一名该所律师私下透露,律所有通知,此事由管委会处理,个人不接受任何采访


而后,网上流出疑似“盈科深圳分所官方一群”的聊天截图中,有群友要求张晴将“相关不适合言论的截图需要尽快删掉”



而南都记者在盈科律所官网查询发现,官网的“合伙人律师”以及“专职律师”两个职位中,均没有张晴的信息


[律协已经开始行动]




此外,针对张晴律师的合伙人律师身份,广东省律师协会已于昨日向深圳律协发出“案件转送处理函”,称张晴律师在网络上发布的信息涉嫌虚假宣传,要求深圳律协按规定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情况。


南都记者亦就此事询问深圳律协

但截止发稿时对方并无回复


另据央视《今日说法》栏目报道,若律师经调查后最终被认定为存在虚假宣传行为,根据《律师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应当警告、罚款。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十一条的规定可能也会面临训诫、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的处罚。


那么这个合伙人身份到底怎么说?

而为何律协张晴的是“虚假宣传”

相信很多小伙伴在这里有点看不懂了

那就让大大君来答疑吧!


为特定身份

业内对“合伙人”这么定义


深圳律师界一名资深人士介绍,在律师行业,《律师法》对两个身份都有专门的要求:


一是“律师”,只有通过律师考核并且已经取得《律师执业证》的人,才能被称为“律师”;


另一个则是合伙人,需要是在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满三年或三年以上的人员,才有机会被评为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


“这两个特定身份如何界定,都是有法律明文规定。”

   

反观张晴一事,上述资深人士认为,张晴在微博及朋友圈“炫富”,该行为虽然有很多争议,但法律层面上却没有问题



但素!!!


从公开资料来看,张晴2015年才取得律师执业证,在2017年以及2018年的微博、微信朋友圈中却对外自称是“合伙人律师”。


这种方式明显不妥 涉嫌虚假宣传


可能这一点就是该律师最近会被律师协会点名关注和调查的原因。

啥是好律师?

作为行内从业人员,该资深人士认为:判断律师好坏的标准,应该是法律职业共同体内部成员对该律师的评价(包括其他律师的评价、公安检察院法院的法律从业人员的评价),以及外部客户对律师的评价,律师行业其实也是一门传统行业,律师是法律工作者而非娱乐工作者,不应该是依靠一些容易引起话题或争议的宣传、炫耀或自吹自擂来宣传自己。


业内人士

当然,必要的宣传也是可以,行业内提倡的宣传方式是,针对自己擅长的某个法律领域或专长(例如擅长婚姻法、税法、房地产法等),结合成功案例或热点事件来进行点评或评论。在帮助群众客观公正分析问题的同时提高自己的知名度。


具体处罚还得看调查结果如何

这个需要一些时间

但有些事情

确实也到了要讨论下的时候

张晴律师的事情曝光后,网上的言论也分成了三派


●  一派主要是吃瓜看戏,表示如此炫富真是画风清奇……并开创了炫富新姿势……

最近跟人约会,我特别希望对方迟到,这样我才能抬起手腕质问:“你看看我的卡地亚手表都几点了?” (@银教授)



●  一派还在深究张律师的身世


●  还有一派表示再怎么说这位律师也是个素人,并不是公众人物,如此把别人的朋友圈截图出来在网上大肆讨论真的好吗?人家也不过是分享自己的日常生活而已……


emmmmm,对此你怎么看呢?



*有什么想说的,欢迎给我们留言哦*


采写:南都记者 刘晨

部分内容整合于网络

戳图片看今日大件事特选!

深圳连续三周预警!气温回升,流感却来势凶猛!香港10人恐因此致死


深圳互联网行业月薪曝光,这类人最多金!比拖后腿更扎心的是…


还敢这样过马路?深圳知名企业一女员工身亡,同事躲过一劫

点左下角看更多深圳大件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