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元衣服是便宜货”女律师炫富惊动深圳律协,北大学历被指造假
2017年有一句很火的话
那就是【贫穷限制了我的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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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于网络
但万万没想到 深圳一位叫张晴的女子
解锁了突破想象的【炫富】新姿势
来两句你自己感受一下?
“我实在不想我将来的小孩的爸爸出生于县城”
“穿了新买的小上衣,只要6000元”
“一单业务几百万律师费还是很累的,
开票最多只能开一百万一张”
看得大大君目瞪口呆
好害怕她举起卡地亚的手表diss我
问 题 来 了
■ 那么,这到底怎么回事?
■ 张晴又是谁?
■ 为何会成为大伙吐槽的焦点?
下面就跟着大大君一起来听故事
即刻还原刷爆朋友圈的她和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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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走红
不看不知道,打开新世界
」1月9日下午
拥有百万粉丝的微博红人“哑巴”
发布了一条微博
↓大图看这里↓
大阿俊已轻松脑补出了偶像剧画面
总结了下小姐姐的这段话不过是↓
面试了个美签......本以为剧情到此已结束结果...续集续续集接连不断
↓大图看这里↓
-续续集-
▲本文图片除特别注明均来自网络
因朋友圈内容过于张扬且“魔幻”,女律师张晴被网友轮番调侃。而“哑巴”亦在该条微博评论中陆续放出不少张晴个人微博的截图。截至目前,该条微博评论、转发及点赞数均突破2万。
南都记者发现,在“哑巴”发出微博当天,不少网友纷纷接力进入张晴个人微博搜索,“盈科张晴”也一度成为实时微博热搜话题。
据不少网友晒出的截图显示,张晴多次在个人微博及朋友圈内炫耀自己购买的巴宝莉、香奈儿等奢侈品或轻奢品。
同时,其亦在个人社交平台上语出惊人,如:自称信用卡月账单5万多;多个上市公司股东追求她等。
与普通简单粗暴的炫富不同,张晴的炫富是有故事情节的炫富,不经意间再透露一下价格,让猪精女孩清醒一点,而且让观看者非常有代入感。
张晴的热搜也呈现两拨吃瓜群众,一波抱团看戏,称其为“戏精本精”;一波热情高涨的呼吁张晴开个公众号日更“炫富日常”。
但是
“北大毕业”、“亚太第一大所合伙人”
一眼望去只能看到RMB的生活......
各种字眼还是刺激着吃瓜群众的好奇心
于是网友们开始了对她的较真“搜索”之旅
(万万没想到,不搜不知道,一搜……)
女律师遭深扒
质疑出现了
」经过微博上的一轮发酵
意外走红的女律师张晴遭到网友的深扒
大大君总结了一下
帮你揭开她的神秘面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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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律师资格
南都记者查询获悉,张晴于2014年3月1日取得律师资格证,并于2015年9月22日取得律师执业证并在深圳开始执业。
2学历
而网上一张截取自盈科律师事务所官网的介绍显示,张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专业,执业领域包括企业上市、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以及股权、公司架构设计等方面。
然后……介绍完了
你准备好接受网友们准备好的
“打脸”大餐了吗?
炫富打脸微博上晒出的各种奢侈品
被有些网友扒出来是分期买的
甚至有网友扒出一个
疑似为张晴的账号在二手网站的信息
这画风……
卡地亚,不是正品,拍照用的,已用完
她戴了好几条的卡地亚原来是这么来的
没过多久学历也被打脸了
据北大全日制本科学生考证
这位张晴律师并不是北大毕业的
学历打脸关于学历问题,有媒体记者曾致电北京大学法学院,工作人员回复称,目前能确认的是张晴并非该校法学院学生,“但是否是网传的北京大学自考或函授学历,尚未证实”。
“合伙人身份”质疑张晴律师执业仅有两年多时间,根据《律师法》相关规定,律所合伙人要三年以上执业经验,而其微博内容及认证均表示自己为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针对质疑
我们开始求证
」[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针对质疑
大大君开始了探索之旅
南都记者多次拨打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电话及试图联系张晴本人,但始终未获回复。
一名该所律师私下透露,律所有通知,此事由管委会处理,个人不接受任何采访。
而后,网上流出疑似“盈科深圳分所官方一群”的聊天截图中,有群友要求张晴将“相关不适合言论的截图需要尽快删掉”。
而南都记者在盈科律所官网查询发现,官网的“合伙人律师”以及“专职律师”两个职位中,均没有张晴的信息。
此外,针对张晴律师的合伙人律师身份,广东省律师协会已于昨日向深圳律协发出“案件转送处理函”,称张晴律师在网络上发布的信息涉嫌虚假宣传,要求深圳律协按规定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情况。
南都记者亦就此事询问深圳律协
但截止发稿时对方并无回复
另据央视《今日说法》栏目报道,若律师经调查后最终被认定为存在虚假宣传行为,根据《律师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应当警告、罚款。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十一条的规定可能也会面临训诫、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的处罚。
那么这个合伙人身份到底怎么说?
而为何律协张晴的是“虚假宣传”?
相信很多小伙伴在这里有点看不懂了
那就让大大君来答疑吧!
业内对“合伙人”这么定义
」深圳律师界一名资深人士介绍,在律师行业,《律师法》对两个身份都有专门的要求:
一是“律师”,只有通过律师考核并且已经取得《律师执业证》的人,才能被称为“律师”;
另一个则是合伙人,需要是在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满三年或三年以上的人员,才有机会被评为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
“这两个特定身份如何界定,都是有法律明文规定。”
反观张晴一事,上述资深人士认为,张晴在微博及朋友圈“炫富”,该行为虽然有很多争议,但法律层面上却没有问题。
但素!!!
从公开资料来看,张晴2015年才取得律师执业证,在2017年以及2018年的微博、微信朋友圈中却对外自称是“合伙人律师”。
这种方式明显不妥 涉嫌虚假宣传
可能这一点就是该律师最近会被律师协会点名关注和调查的原因。
啥是好律师?
作为行内从业人员,该资深人士认为:判断律师好坏的标准,应该是法律职业共同体内部成员对该律师的评价(包括其他律师的评价、公安检察院法院的法律从业人员的评价),以及外部客户对律师的评价,律师行业其实也是一门传统行业,律师是法律工作者而非娱乐工作者,不应该是依靠一些容易引起话题或争议的宣传、炫耀或自吹自擂来宣传自己。
业内人士
当然,必要的宣传也是可以,行业内提倡的宣传方式是,针对自己擅长的某个法律领域或专长(例如擅长婚姻法、税法、房地产法等),结合成功案例或热点事件来进行点评或评论。在帮助群众客观公正分析问题的同时提高自己的知名度。
具体处罚还得看调查结果如何
这个需要一些时间
但有些事情
确实也到了要讨论下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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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晴律师的事情曝光后,网上的言论也分成了三派。
● 一派主要是吃瓜看戏,表示如此炫富真是画风清奇……并开创了炫富新姿势……
最近跟人约会,我特别希望对方迟到,这样我才能抬起手腕质问:“你看看我的卡地亚手表都几点了?” (@银教授)
● 一派还在深究张律师的身世
● 还有一派表示:再怎么说这位律师也是个素人,并不是公众人物,如此把别人的朋友圈截图出来在网上大肆讨论真的好吗?人家也不过是分享自己的日常生活而已……
emmmmm,对此你怎么看呢?
*有什么想说的,欢迎给我们留言哦*
采写:南都记者 刘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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