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街道官员受贿5千万牵出14名下属,有人送30万获两次提拔
沙井街道原书记张春明案(戳链接回顾:深圳沙井街道原书记被控受贿近五千万)此前已公开开庭审理,而由该案牵出的涉事干部,也陆续获刑。
图说:2017年3月,张春明向媒体介绍“张春明表格工作法”。(资料图片来源宝安日报)
日前,南都记者获悉:
❶ 此前行贿张春明30万获连提“两级”的松岗街道原干部李某某,盐田法院一审判处其犯行贿罪;
❷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
Part.1 案情回顾
沙井街道办原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张春明涉嫌受贿一案,于7月23日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❶ 张春明被控合计收受贿款3851.5万、港币730万;
❷ 其妻张曲容也被控涉嫌受贿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出庭受审时,张春明认罪,仅对小部分贿款指控提出异议。
庭审信息显示,张春明涉贿事实主要在其任松岗街道书记期间,包括在相关工程项目、城市更新项目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下属职务提拔、职位调整上关照他人,收受他人贿赂等等。
Part.2 受贿牵出14名下属
南都记者获悉,其中,在利用职务便利提拔或关照下属方面,共有7名松岗街道办干部牵涉其中,而在收受辖区社区书记、股份公司贿款方面,同样有7个松岗街道社区书记涉案,涵盖楼岗、江边、溪头、碧头等等。
Part.3 有人送30万获两次提拔
李某某是向张春明行贿的松岗街道干部之一,判决书披露,2013年至2016年,李某某为了谋取张春明在职务提拔等方面的支持和关照,分两次在张春明家里行贿共计人民币30万元,两次行贿后均获“提拔”。
两次偷摸“办事”
都尝到了哪些“甜头”?
2013年春节期间,李某某行贿人民币10万元,张春明将钱收下并提供帮助,之后,李某某于2014年1月晋升为松岗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区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大队松岗街道中队)副主任(副中队长);
2016年春节期间,李某某再行贿人民币20万元,同样在张春明的帮助下,其于2016年5月晋升为松岗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区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大队松岗街道中队)主任(中队长)。
盐田法院一审综合考虑被告人李某某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和立功表现,决定对其适用缓刑,最终判李某某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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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写:南都记者 徐全盛
编辑:雷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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