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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期徒刑!深圳五旬男子以免费教游泳名义性侵多名女童,最小仅6岁

徐全盛 深圳大件事 2018-12-07

今日,深圳检方通报一起案件,一名五十多岁的游泳爱好者林某,打着“义工”的名义声称免费教游泳,却在游泳馆里借机对前来学游泳的女童进行奸淫和猥亵。

一审法院判处其无期徒刑,林某以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广东省高院终审裁定维持原判。

谁最早发现了林某的“不轨举动”?

又是如何戳破一切的呢?

小孩的告发,家长的发现


最早察觉出孩子受到侵犯的是一位妈妈。她在一个游泳群里说了一句,“不要带小孩到这里游泳了,尤其是女孩”。


群里的家长听出来话里有话

便赶紧问怎么回事?


这位妈妈告知大家:自己小孩曾说教练林某摸孩子隐私部位,但她去质问教练,教练却不承认。


此话一出引发了众人的不安


微信群里多名家长随后均询问了自己小孩,孩子们果然也反映教练有类似的问题,遂有家长带着到派出所报警,自此教练林某的“不堪行径”才被曝光。


警方介入后

查明的情况比家长们所知道的

还要让人愤怒

“怪爷爷”借义务教游泳性侵女童


据深圳检方通报——


警方介入后查明相关情况:原来,这个五十多岁的林某,是一位游泳爱好者,以义务帮忙的名义,在深圳一家游泳馆,声称免费教小孩游泳,而孩子们称为“爷爷”的他,实则借机对前来学游泳的女童进行奸淫和猥亵。


这些被猥亵、被性侵的女童,最大的才11岁,最小的仅6岁。


行径恶劣,林某被判处无期徒刑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的,应当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该案深圳检方提起公诉后,一审法院经不公开开庭审理认为,虽然林某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但其多次奸淫幼女多人,多次猥亵儿童多人,并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情节恶劣。因而于2017年底判决其犯强奸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宣判后,林某以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目前,二审法院已裁定维持原判。


看到这样的案例相信

相信很多家长都会不寒而栗

所以平时一定要做好防性侵教育


防性侵教育该怎么做?



🏃🏃🏃

*有什么想说的,欢迎给我们留言哦*

👀

采写:南都记者徐全盛

编辑:陈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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