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降低企业电费,代表抱怨“多数企业并没享受到”,供电局回应
去年9月,深圳出台《深圳市工商业用电降成本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对企业进行电费资助。预计3年内补贴工商业电价约125亿元,实现工商业平均用电成本下降10 %。
但是这个利好政策
依然没有真正的惠及到深圳中小企业
因为在《暂行办法》有这样一条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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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行办法》规定,结算户是电力中间层的,不管其是否有自有用电,该结算户不享受资助。即,目前没有单独计量点计费的、通过物业公司结算电费的企业,暂时无法享受资助。
据人大代表反映,截至2018年12月,深圳市中小企业数量已超过195 .2万家,多数企业用房空间基本都是租赁来的。记者采访到多家此类企业均未享受此资助。对此深圳供电局回应,对于企业目前没有单独计量点计费的,可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试点开展分户或抄表到户,从而实现独立计量。
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总预算达上百亿元
2018年9月,深圳出台《工商业用电降成本暂行办法》,对符合要求的实际用电企业(即终端用电户)进行电费资助,预计3年内补贴工商业电价约125亿元,实现工商业平均用电成本下降10%。
公开资料显示,符合资助的企业有1.5万余家。2018年1至9月电费资助覆盖企业5053家。
根据《暂行办法》,电费资助分为两部分:
第一部分为工商业用电资助,受益主体为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限额以上物流企业,每度电资助5 .5分;
第二部分为先进高技术制造企业用电资助,受益主体为部分或全部增加值纳入规模以上先进制造业或高技术制造业统计的深圳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度电资助8 .5分。
如果受益主体既符合资助第一部分规定,又符合第二部分规定,两部分资助同时享受。
根据《暂行办法》,享受资助的工商业企业不需要向政府部门或供电企业申报资助。每月工商业企业缴纳电费时,上月资助金额由财政代缴,剩余部分由客户自己缴费(或供电企业自动从客户银行账户划拨)。财政代缴的部分供电企业会自动在向用户收取电费时予以扣除。
有关降低深企用电成本这一政策,深圳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政策研究室)主任吴思康曾在公开场合提到,现在政策实施方式进行了优化,强调普惠和直接,像给企业减免电费这一条,电价优惠力度很大。
他表示,虽然是给每度电5.5-8.5分的微小资助,但在长达3年的资助周期内,总预算高达上百亿元。
但对于这一政策不少企业表示没有“享受到”,吴思康解释,因为不像过去享受扶持政策需要“走流程”,在减免电费上,企业无需任何申报手续,填写表格,所以企业也没有“感受到”这一优惠。
但仍有大部分中小企业
享受不到这份福利
有的企业甚至没了解过
李芳(化名)所在的一家企业位于深圳市宝安区固戍内环路的蚝业物流园内,他告诉南都记者——
我们属于工商业用电,一直以来都是每度一块三,由园区管理处统一收取。我们老板还有一个公司在银田工业园,也是一块三。
她所在的企业2017年入驻蚝业物流园,电费从来没有变过。而对政府出台的相关优惠政策,她称也没有了解过。
在宝安区沙井街道的恒明珠工业园内,一家科技企业创始人王华表示,他不知道享受政策优惠的标准是什么,政府工商业用电的收费标准又是什么。而按照所在工业区收费标准,每度电一块一毛,外加收取8%的损耗,“这几年都一样”。
王华担心的是政府只出政策而没有明确的监督管理系统,会导致优惠政策在落实过程中走样。“很多时候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政策无法落实到企业,也缺少反馈渠道,也许有的企业基本上不知道。”
王华认为,很多大企业都有自有物业,可以直接向供电公司缴纳电费,但很多中小企业租用工业园区的厂房,都是通过园区管理处缴费,难以享受到政策——
政府在出台政策的时候没有考虑到大部分企业是中小企业,很难自己去做物业。公司总部在深圳,但为了节约成本,也会在其他地方分布工厂,甚至设在外地。
人大代表呼吁扩大优惠覆盖范围
同时将政策落实到位
“真正的中小企业哪有什么楼,都是租的。”深圳市人大代表、深圳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执行会长孙利告诉南都记者,截至2018年12月,深圳市中小企业数量已经超过195.2万家,绝大部分企业使用的用房空间基本都是租赁来的。
2018年,从深圳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调研走访的300多家企业中孙利也了解到,“多数企业没有享受到用电优惠的这个待遇。”
孙利表示,2018年全球经济增速放缓,市场环境复杂多变,经济下行压力有所加大,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遇到的经营困难较多。为了保证经济的稳定发展,应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
孙利呼吁——
政府在对企业降低用电成本的范围上要有重新的考虑,“看能不能给规模工业企业扩大支持的范围,让更多的制造业企业能够受益。”
此外,孙利还提到——
近年来,深圳一直在出台各类优惠政策、创造营商环境上发力。但营商环境的构建从来都是双向的。大部分中小企业经营者都只会埋头做事,极少数人有主动意识去了解政府的政策和支持。
深圳虽然有很多好政策,但是到达率不算高,很多好的措施也还需努力落实到位。
而在此前(1月20日)的龙华代表团小组讨论中
市人大代表曹阳提出,
去年市政府给了企业很多优惠政策,
但究竟落实到位了没有,要进行检查督促。
他说——
例如去年对企业降低用电成本,电费下降了10-20%,但真正落实到企业的没到6成,都被“中间层”克扣了。
这一说法,在当场的商界人大代表中引起共鸣。
市人大代表曹阳建议,电费(优惠)要直接到位。 南都·深圳大件事记者 赵炎雄摄
曹阳说——
这种优惠政策有没有落实到每一个企业?我估计大部分都被中间层,被物业管理公司把优惠的电费吃掉了。
除了那些大企业、有自己工业园的企业可能落实了,该项优惠真正落实到企业的不到6成。
企业没受到优惠,被中间层克扣了,政府的优惠并没有传达到真正需要的企业中。
对此,他呼吁——
人大应派督查组专门对各写字楼的创新公司、工业园里的中小微企业的电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电费(优惠)要直接到位,不要通过中间层,要全部一对一地到每一个企业去。
对此,供电局也作出了回应
回应如下——
资助金额匹配达六成
部分企业因无用电数据,无法正常发放
南都记者从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获悉,目前该公司已完成去年1-9月、10月、11月三次电费资助的发放,合计金额为24.02亿元(含蛇口和前海),资助金额匹配达到六成。
由于部分客户自身原因未直接与电网发生供用电关系,很多客户在深圳供电局的用电信息系统中没有对应的用电数据,造成了电网公司因信息系统无相关数据,无法进行发放。
主动获取符合条件的
企业联系方式和注册地址
针对此类情况,深圳市经贸信息委和深圳供电局主动向深圳国税总局及深圳市工商局联系,获取了符合享受电费资助的企业联系方式和注册地址,开展了一系列的宣传走访活动。
可试点分户或抄表到户
《暂行办法》中提到,“结算户是电力中间层的,不管其是否有自有用电,该结算户不享受资助”。对于电力中间层这一说法,供电局相关工作人员解释:
工业厂房的业主,一般在深圳供电局用电信息系统中为用电户,而租用厂房的实际用电企业往往为用电结算户。用电结算户向深圳供电局缴纳电费,供电局向结算户开具电费发票。但由于往往工业厂房中存在物业公司,该物业公司向业主承租厂房后再分租给多个实际用电企业。这种情况下的物业公司作为结算户即为电力中间层。
另外,还有部分业主,其自身用一部分电,还有一部分转供给租赁的企业用,这种情况,也算做电力中间层。
对于在实际电费资助过程中发现存在未抄表到户的客户申请电费资助的情况,深圳市供电局有限公司建议——
一是对于企业已经有独立计量装置计费的,可将企业变更为与电网公司直接结算户,同时剔除非该企业用电电量后发放电费资助。
二是对于企业目前没有单独计量点计费的,可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试点开展分户或抄表到户,从而实现独立计量。
三是可开展非抄表到户下的独立计量试点(如深圳机场)。通过约定的方式将电费资助从与电网公司结算用户转到实际用电人。
据悉,由于上述问题
均属实践中遇到的新问题,
目前市政府在积极地开展相关的研究,
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将持续做好政策落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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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南都·深圳大件事 贺如妍
采写:南都·深圳大件事 贺如妍 程洋 黄玮
编辑:陈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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