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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App重大更新,终于不用求房东了!然而深圳租客仍担忧……

陈蓉、王童 深圳大件事 2019-03-30


2019年1月1日起

国家税务总局制订的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



正式施行!

其中,房租专项附加扣除颇受关注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

租户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必须填写出租方的相关信息



这使得很多租客在网络感喟

向房东索要其身份信息时遭到了拒绝



房东以提交信息后可能被税务部门征收房屋租赁税为由,劝租客不要申报个税租金扣除,否则就涨租或要租客退房!

戳链接回顾:

申报就涨租?抵扣个税引深圳房东、租客博弈,税务局最新回应来了

“你要申报,我就涨租金!”房租抵个税引深圳房东恐慌?最新说法来了


并由此引发了

房东和租客之间的博弈

也造成了推涨房租的担忧

然而事情至此似乎有所 转机


个人所得税APP

在部分安卓应用商店和ios版更新


前日,有多位市民反映,房东信息变更为选填,不过只出现在安卓手机上的更新个税APP。


苹果手机的出租人信息仍为必填


1月22日,南都·深圳大件事记者分别登录华为应用商店以及APP store发现,1.1.3版本更新后,若租客将出租方选为“自然人”,出租人信息填写一栏的说明均由“请输入”变为“选填”,而在选择“组织”时,出租单位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两个内容框也提示“选填”。



为此,南都·深圳大件事记者咨询了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确认了个人所得税APP更新一事。


现象:

市民仍担心房东会缴税并最终由自己承担


深圳的陈小姐刚刚在上梅林租了一间房,带阳台和厕所,共26平米,每月房租2900元。然而,刚刚搬进去,房东就发消息说,不能申报个税抵扣房租,否则就上调房租。


房东在发给陈小姐的信息内容中称:


签的租约均为房租实收合同,合同约定,有关租赁税费由您承担。2019年的租赁申报,您申报节省100元的个税,可能会产生500元的租赁税费,您反而会增加400元的支出。


所以,不申报更合算!如您申报,产生的税费我们将加在之后月租里收取。


陈小姐表示“我还没有考虑申报个税抵扣房租的事,房东就已经发消息提醒我,不要申报。”


得知个税抵扣房租无需填写房东信息后,陈小姐表示会试着申请。但同时,陈小姐也有隐忧,尽管现在申报操作上没有阻碍了,但倘若房东真的因此缴税,最终还是会落到自己头上。


专家:

要从根本上解决租房市场不均衡的问题


个人所得税APP新版本上线后

申请个税抵扣不需要强制填报房东信息

这无疑给房东吃了一颗定心丸

然而仍旧有租客

担忧房东因此涨房租

同 时

不填写房东信息

也引发了一场纳税人

是否会虚假填写租房信息的讨论

对此,身为专家的他们怎么看呢?

❶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


“从之前的政策与新升级的政策看,租赁市场话语权掌握在业主手中,这种情况下,制定政策必须要考虑到相对弱势群体。这个改变的确是考虑了市场实际情况。——张大伟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新政策(即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不强制填写业主信息 )更有利于落地减税政策。对于租户来说,只要根据本人身份信息查询无家庭产权房产就可以认定为租赁。


❷ Q房网南山前海区董事副总经理陈建

Q房网南山前海区董事副总经理陈建认为,深圳的租赁市场每年都会有2次左右的高峰期,即春节后的2、3月份、毕业季的7、8月份。即使在春节后深圳出现租金上涨的情况也算是正常现象。


就目前来看和个税抵扣需要填写房东房产信息无关,相关部门也明确表示目前不会强制征收租赁税费。


但即使出现了大面积征收也是正常现象,缴纳税费是应该的。


此外,就目前来看,30%-50%的租赁税费由房东(企业)在承担,实际过程中租赁双方也是可以协商由谁承担。“即使征收税费,相信相关部门也会尽快出台片区租赁指导价,由不得乱涨租金。”陈建表示。


❸ 深职院房地产研究院主任邓志旺


个税抵扣风波折射出租房市场的不均衡。深职院房地产研究院主任邓志旺认为,在市场不均衡的情况下,业主占据主导权,政府任何税收政策的变动,最终都会导致税负添加到了租户身上。


而要解决租房市场不均衡的问题,首先要增加租赁房屋的供给。在房源供给量充足的情况下,租户和房东的谈判才处于比较平等的状态。


其次,他还建议房租收入这一块考虑免税,在住房市场不均衡的情况下,尽量减少租赁成本,让更多的房屋愿意出租。


目前阶段不宜给租赁各方增加成本,因为增加的成本都会转化为租金的上涨。


税务相关部门:

目前并无追缴房东房租税费的说法


针对之前全国疯传的“租客和房东担忧因填报房东信息而引发房东补税、加收房租”的问题,海南省税务局相关工作人员曾回应媒体称,租客可大胆填报个税专项扣除信息,房东也无需顾虑被追缴相关税费,目前并无追缴房东房租税费的说法。


该回应内容被刊登在1月14日的《南国都市报》上,而国家税务总局官网在1月16日转发了涵盖该内容的文章。




另外,此前南都记者也曾致电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进行过咨询,被告知:目前没有接到根据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追征房租相关税费的通知。


知多D:

住房租金造假容易?失信后果严重!


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相关政策解读,纳税人应当对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❶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报表及相关备查资料,应当自法定汇算清缴期结束后保存五年;


❷ 扣缴义务人对纳税人报送的相关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资料应当自预扣预缴年度的次年起五年内留存备查。


❸ 税务机关核查时,纳税人无法提供留存备查资料,或者留存备查资料不能支持相关情况的,税务机关可以要求纳税人提供其他佐证;


❹ 不能提供其他佐证材料,或者佐证材料仍不足以支持的,不得享受相关专项附加扣除。


据中国税务杂志社报道解释,住房租金的备查资料需要留存5年,而且税局以后定会抽查。


一旦被查到故意造假

将会被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并受到以下联合惩戒

❶ 成为重点监控对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

❷ 无法出国。

❸ 因税收违法行为,触犯刑事法律,被判处刑罚,将被限制其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及经理。

❹ 无法向银行贷款,贷款买房变得十分困难。

❺ 严重的甚至无法买房、无法坐飞机、无法坐动车,部分高消费也将被禁止。

❺ 不能参加评级选优。

❻ 未来,税务将联合更多的部门,实行更加严格的惩戒措施。


最后

来自@中国税务杂志社 的温馨提醒


社会已经进入信息共享时代,税务部门也已经与多个部门实现了第三方信息共享,要想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方面弄虚作假,注定会被识破。


关于房租抵个税

未来还将有哪些重大调整变动

  我们还将持续为你关注!


🏃🏃🏃

*有什么想说的,也欢迎给我们留言*

👀


采写:南都 · 深圳大件事记者陈蓉 见习记者王童

编辑:雷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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