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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城市更新拟出新政:这些“僵尸项目”要凉凉,3年内不得申报!

孙雅茜 深圳大件事 2019-05-26

城市更新你了解吗?一座城市的发展离不开“城市更新”,它就发生在你的身边,比如你们耳熟能详的“水贝村城市更新单元”、“蔡屋围城市更新统筹片区”、“下沙社区城市更新单元”等都属于“城市更新项目”……它对深圳的城市发展意义非凡。


深圳城市更新

又要再添“重磅新政”


昨天,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施行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意见的通告,《通知》提出对已纳入更新单元计划但更新单元规划未获市政府或其授权机构批准的更新单元,施行计划有效期管理。超出有效期后,计划失效,调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



你问这意味着什么?


有业内声音分析,深圳已批的更新单元中有40%左右尚未获得专规批复,其中约有190项更新单元计划或受可有效期管理政策影响调出深圳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行列。


简单来说

就是有不少“画饼已久”的更新单元计划

可能要凉凉了


业内:戴“紧箍咒”

190项更新单元计划或将调出


两个月前,正式印发的《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管理规定》中明确提出:深圳新批准的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将实施有效期管理制度,但未对2019年3月之前通过的计划进行说明。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进一步的细化了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管理,明确了适用范围——


●   对已纳入更新单元计划但更新单元规划未获市政府或其授权机构批准的更新单元,施行计划有效期管理;


●   已纳入更新单元计划的重点更新单元不受有效期管理规定限制,可参照《通知》要求进行管理。


深圳城市更新计划施行有效期管理

将会带来多大的影响?


据合一城市更新集团对深圳全市拆除重建类更新项目的数据统计,截至2019年5月10日——


❐   已列入城市更新计划项目764个;

❐   已通过城市更新专规批复项目463个,通过率60.6%;

❐   已批的更新单元,还有40%左右的更新计划未获得专规批复,其中约有190项更新单元计划可根据相关政策要求调出。



有业内分析者认为,上述规定与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将全面构建了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计划的有效期管理机制,给城市更新项目戴上了紧箍咒。


其表示,以往城市更新项目列入计划后,犹如进了保险箱,但此次《通知》的出台,打破了保险箱,推动了城市更新项目的实施,


另一方面,《通知》一旦实施

也将给城市更新项目拓展带来挑战


深圳鼎鸿发展顾问有限公司表示,未来深圳城市更新项目在项目前期不但需要预估城市更新项目能否列入计划,也要预估列入计划后能否批出达到经济平衡的规划,“此外也不排除接下来对于已批规划尚未实施主体确认的项目也实行有效期管理制度”。


那这项政策到底是怎样适用的?

我们一起来详细看下


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将分四类管理

为与现有政策很好的衔接,《通告》提出,施行有效期管理的更新单元计划将结合其计划公告时间制定相应的分类处理措施,具体分为以下四类:


第一类,原公告时间在2012年8月17日之前的更新单元计划,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一年,原则上不得延期


第二类,原公告时间在2012年8月17日至2017年1月1日的更新单元计划,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一年;确需延期的,可申请延期一年,原则上仅可延期一次。


第三类,原公告时间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15日的更新单元计划,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两年;确需延期的,可申请延期一年,原则上仅可延期一次。


第四类,原公告时间在2019年3月15日以后的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按《计划管理规定》相关要求执行。


▲2017年2月21日,深圳坪山区东纵路,谷仓吓村城市更新项目,四周围起,一片平地。 南都记者 刘有志 摄


据深圳鼎鸿发展顾问有限公司初步测算,受上述四项具体细则影响——


●  2012年8月17日之前的城市更新单元计划有约55项目前尚未获批准规划,一年后这些项目若未批准规划则将调出城市更新计划


● 最长可延期至两年,但如仍未获规划批准则调出城市更新计划的项目约有110项


● 三年后如仍未拿到批复则将调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项目约有130项


另一方面,据业内普遍情况估算,按照更新单元规划批复的正常步骤,从规划初审开始,经过各个环节拿到区政府下发的规划批复,顺利的情况也需要半年的时间。


那失效后会有什么影响呢?


失效更新单元3年内

不得再次申报拆除重建类更新计划


《通知》要求,各区(含新区,下同)城市更新机构应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辖区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要求的更新单元计划重新公告计划有效期。


如存在错报、漏报的更新单元计划,各区城市更新机构应及时补充公告计划有效期。


对于有效期内更新单元规划未获市政府或其授权机构批准的,《通知》则明确提出,此类更新单元计划将到期失效。


对于失效的更新单元计划


《通知》则要求其拆除重建用地范围自失效之日起三年内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拆除重建类更新单元计划,申报政府主导的重点更新单元等开发片区需统筹纳入上述用地的除外。


失效的更新单元计划中涉及的城中村居住用地,各区政府或其城市更新机构应优先纳入城中村综合整治分区。


看到这里你一定还觉得

这就是政策

事实上

在深圳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并不是第一次

向城市更新“僵尸项目”、“蜗牛项目”动真格


  案例:全市率先推出城市更新清退的试点区  


在龙岗区,城市更新提速的趋势自去年年尾就已经开始逐步显现。当年11月,龙岗启动的城市更新但原计划清理工作中,已有52个城市更新单元计划“榜上有名”。


今年5月9日,龙岗区再次发布《关于开展龙岗区城市更新计划清理工作的试行意见》(以下简称《清理意见》,提出“先整后清”,限期整改和定期清理一批长期无进展的项目。



城市新旧更替 规划发展

而那些在“改变”的

不正是现如今日新月异的美好深圳吗

如果你有什么好建议,别忘记要提出来哦!


🏃🏃🏃

*有什么想说的,也欢迎给我们留言*

👀


采写:南都·深圳大件事记者 孙雅茜

编辑:刘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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