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无辜“背锅”,莫言把深圳这家公司告了!获赔210万元创纪录

从2017年开始

有件事让作家莫言很郁闷

自己莫名其妙就“背锅”了......


“莫言老师说:

用了玉瓷科技养生锅,

炒菜味道就是不一样,

健康养生。”


这话是莫言说的???


深圳一家科技公司的创始人经他人牵线认识了莫言,随后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将莫言的题字以及二人合照用于该公司的商业宣传。


这不为了证明自己

莫言以侵犯姓名权、肖像权为由

将深圳这家公司诉至法院

并索赔经济损失600万元

日前,南都记者获悉,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就莫言诉深圳市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某科技公司)人格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


根据该判决——


●   深圳某科技公司立即停止对莫言姓名权、肖像权的侵权行为,删除涉案相关侵权信息;

●   在《光明日报》上刊登致歉信,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   并赔偿莫言财产损失200万元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


莫言的委托代理人、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汝忠向南都记者表示,他本人和莫言先生对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结果满意。


“虽然我们当时主张的是600万,但我和莫言先生对这个判决结果都是满意的,这个判赔金额也是人格权纠纷案件中前所未有的。” 


这是莫言获诺奖后打的第一个官司

也创下了名人人格权纠纷案的新纪录


莫名其妙成了代言人

2018年12月,莫言发现网上出现了大量与他本人相关的广告代言视频和图文信息,这些推广内容都与深圳某科技公司相关。 


据悉,宝安法院经审理查明——


深圳某科技公司为从事陶瓷锅生产与销售的公司。原告莫言因受人请托,为被告股东董某题字一幅并合影留念,并在董某准备的书上签名落款:赠与董某战友。


●   2017年6月17日,被告未经授权使用莫言姓名及照片制作企业宣传视频,并上传至网络,用于产品销售和业务推广。



该视频的旁白称——


“中国首位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莫言在使用该科技养生锅后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并邀请创始人董某到家做客,以战友相称,聊文学,聊陶瓷,最后莫言老师说:用了该科技养生锅,炒菜味道就是不一样,健康养生,其他的金属致癌锅再用不回去了,希望你们把它卖到全世界,为全人类的健康造福。


截至2018年10月23日

该视频点击量为7073人次


●   2017年6月22日,被告还使用莫言姓名及照片制作企业宣传广告,并上传至网络,用于产品销售和业务推广,网页多处显著位置提到莫言以战友相称的企业家导师董某,并且配图董某与原告的合影。



被告股东董某与莫言是否相识呢?


据莫言介绍,他与被告股东董某本不相识,在其小区收发室工作人员顾某牵线后才有了接触。顾某向莫言表示,被告股东董某为其家人支付了保险费,自己无以为报便恳请莫言为董某写一幅字,莫言出于助人的心态勉强答应。得知董某做的是陶瓷生意,莫言便随手抄写了一首与陶瓷有关的明代著名咏物诗让顾某转交。 


几天后,顾某再次请求莫言能让董某来家拜访。在短暂的会面期间,董某请求与莫言合影留恋,并拿出事先准备好的莫言的书让其签名。因两人均曾入伍,莫言便在落款题字中写道“赠与董震雷战友”。 


之后,莫言没有想到

自己当初的好心之举反遭利用

二人的合影和自己的题字出现在了

深圳某科技公司的宣传视频和广告中


未经授权使用莫言肖像、姓名

莫言表示,自己从未使用过被告的产品,也从未对其产品进行推介,更没有对其产品进行代言。深圳该科技公司被指在未获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将莫言的姓名、照片以及书法作品用于企业的宣传视频及广告中,让消费者误以为原被告之间具有关联性,此举严重侵犯了莫言的姓名权和肖像权。 


原告还主张,从被告的宣传广告来看,其经营模式涉嫌传销经营,例如发展下线人员入会获得收益等。被告的侵权行为使得不知情民众误认为原告“代言”低端产品,甚至与违法情形相关联,已严重损害了原告享有的人格权。 


针对原告的说法,被告公司辩称,其没有在网上传播涉案视频及网页图文信息,也没有授权任何人或组织在网上传播上述信息。另外,原告主张的财产赔偿金额、精神赔偿金额没有相关证据佐证,也远远超过了相关的赔偿标准。 


被告公司还称,制作《企业宣传片》的目的仅是用于内部员工激励。


但法院认为此种解释过于牵强,涉案视频由被告上传到网上,涉案网页也是由被告制作、发布的。 


为什么判罚210万元

经审理,法院认为深圳某科技公司未经莫言的许可使用其姓名与形象进行商业宣传,制造莫言为其产品进行代言的广告形象,侵犯了莫言的姓名权和肖像权。 


▲资料图片,莫言


关于被告是否采取以发展运营商或代理商的方式推广、销售产品,其推广成员的提成采取层级提成制的特定经营方式,并在经营中侵犯原告的人格权这一点,法院认为——


原告提供的录音资料与庭审中的证人证言已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故法院认定被告采取了上述特定经营方式来推广、销售产品,并在经营中使用了原告的形象。 


▲目前视频已下架


在被告制作的视频中,原告呈现出来的形象与有良好声誉的作家形象相距甚远,被告编造原告所说的话即使从普通人角度看也缺乏起码的公允性、判断力,给社会公众造成一种“代言无底线”的形象,对原告的社会形象造成较大损害。


在确定赔偿数额时,法院考虑了原告代言的市场价值、被告的过错程度、原告形象的受损程度等几个因素。最终酌定被告赔偿原告财产损失200万元以及1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莫言的委托代理人、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汝忠表示,法院此次作出赔偿金额高达200万元的判决,是综合考虑了原告莫言的社会影响力、被告的侵权程度、侵权方式等多个方面。


“莫言先生此前没有做过任何商业代言,因此我们在庭审中也无法提供能证明其损失大小的证据。法院一方面是认为被告侵权的主观恶性比较大,从莫言本身的社会影响力来看,他是中国首位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也具有很高的知名度。” 


综合考虑以上因素,法院酌定被告赔偿莫言财产损失200万元,同时支持了莫言提出的1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并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删除侵权信息、刊登致歉信等。 


针对这次“维权行动”

不少网友表示


这事儿,你怎么看呢?


🏃🏃🏃

*这事儿你怎么看,欢迎给我们留言*

👀


采写:南都记者 秦楚乔 徐全盛

编辑:刘洋子

✪ 深圳地铁4号线突发慌乱奔逃,原来是因为一只警犬……警方致歉

半夜打雷下雨,今早深圳这个区可延迟上学!本周超凶猛龙舟水继续

急报!10级狂风、暴雨橙色预警!深圳部分列车晚点,下班路堵成一片红



点左下角看更多
深圳大件事
点一下“在看”哟~!👇👇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