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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生儿骨折两月才被发现,医院承认漏诊并道歉

当一家人满心欢喜的

迎接宝宝诞生之时

最最希望的就是

孩子能够健健康康

听到医生说各项检查无误

才能够真正的安心


然而,深圳有位妈妈

孩子出生时锁骨骨折

却被医生漏诊了

直到2个多月后才发现……


“孩子出生后,就一直哭闹。”2019年4月,黄女士的儿子在深圳市福田区妇幼保健院诞生后,经过会诊以高危儿进行在院观察。黄女士称,在观察期间儿子做了各项检查,且医生告知各项检查结果正常。


然而在出院后不久,黄女士的儿子却出现了身体不适情况。2019年6月28日,黄女士带着儿子又来到深圳市福田区妇幼保健院检查,发现儿子于4月进行的胸片检查存在左侧锁骨骨折漏诊情况,黄女士质疑该院故意隐瞒病情。


从4月至6月

两个月时间才发现

孩子的身体其实有问题

那黄女士所想,是否真的呢?


家长投诉:

新生儿锁骨出现骨折

质疑院方隐瞒病情


2019年4月1日下午,黄女士入住深圳市福田区妇幼保健院产科,并于4月2日分娩一男婴。“4月2日下午出现羊水II度污染,当班医师向家属交代属于难产,经家属签字同意后,行产钳助产生下了一名男孩。”黄女士表示,其当时是难产,儿子在出生后,常规请新生儿科医师会诊。


“孩子一直哭闹,并在会诊后以高危儿转新生儿科观察,并按照医生要求做了各项检查。”黄女士告诉南都记者,其儿子出生后在深圳市福田区妇幼保健院住了几天,且医生告知各项检查结果正常。“还进行了放射科拍摄胸片检查,医生说各种检查都正常,儿子是健康的。”


见医生如此肯定,夫妇俩也没在多问,2019年4月8日,黄女士和儿子办理了出院手续。


然而

在出院后不久

黄女士的儿子

出现了身体不适情况


2019年6月28日,黄女士带着儿子又来到深圳市福田区妇幼保健院检查,“因为儿子咳嗽,又去妇幼保健院检查,就诊后才发现之前在放射科拍片检查时,儿子的左侧锁骨局部隆起。”


黄女士儿子再次就诊后,发现儿子于4月3日进行的胸片检查存在左侧锁骨骨折漏诊情况。于是,黄女士及其家人们开始质疑该院故意隐瞒病情,并要求医院给予赔偿。



院方回应:

积极沟通、诚挚道歉

并承诺承担相关责任


2019年7月27日,深圳市福田区妇幼保健院工作人员告诉南都记者,在2019年6月28日,黄女士儿子因“咳嗽”来医院门诊就诊,放射科拍片检查时发现患儿左侧锁骨局部隆起,考虑先天发育变异或者骨折愈合期。


后经检查

发现该患儿

于4月3日的胸片检查

存在左侧锁骨骨折漏诊情况



“新生儿锁骨骨折的发生跟胎方位、胎儿打消、孕妇产道情况、孕妇合并症及接生、助产等有关,其发生率约为5%-10%。新生儿锁骨骨折一般不需要特殊处理,预后良好。”深圳市福田区妇幼保健院工作人员告诉南都记者,从患儿4月3日的拍片情况来看,不需特殊处理。


“2019年6月28日,患儿在我院胸片检查发现左侧锁骨骨折对位对线良好,局部股痂形成,考虑是属于骨折愈合期。”


同时,深圳市福田区妇幼保健院工作人员称,在接到患儿监护人情况反映后,高度重视,深入调查,同时积极与患方沟通,及时安抚,并就该患儿漏诊情况向家属表示道歉,承诺将承担相关责任,并会积极跟踪患儿康复情况,在合规原则下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经过先后多次沟通后,患方仍然坚持要求医院给予人民币20万元的赔偿。”深圳市福田区妇幼保健院工作人员表示,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


“患方提出的赔付金额已超出院方自行协商解决的金额,建议患方通过正规的司法途径解决。”



律师建议:

患者主张的赔偿款

需依法举证系因漏诊所造成的损失


此外,广东中熙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谭海波先生表示,患者依法享有健康权,其在接受诊疗服务时,由于医院未尽到相应的诊疗义务,导致骨折漏诊并给患者造成了损害,医院对此存在过错。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七条之规定,医疗机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若双方就损害原因、责任大小等产生争议,则需要委托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对于赔偿金额,主要采用填平实际损失原则。”


与此同时,广东中熙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谭海波先生认为,患者主张的赔偿款,需依法举证系因漏诊所造成的损失。在双方协商未果时,患者可申请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或向法院起诉解决争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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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写:南都记者 蔡宇晴

编辑:唐泽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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