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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知名商场加盟商突然失联,商户被拖欠2000多万损失惨重

蔡宇晴 深圳大件事 2019-08-17

天虹商场

想必大家都很熟悉吧~

吃饭逛街走超市买买买

实在是方便得很~


而最近

福田区梅林路的天虹商场

商户们却遇到了难题

把他们愁怀了


近日,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天虹商场的商户向南都记者反映,该商场加盟商拖欠了将近200多名商户的营业款,在多次协调之后,双方签署了分期还款协议。


然而,在约定的2019年6月首期付款时,商户们不仅没收到还款,还发现该商场加盟商已无法联系。商户们统计,被拖欠金额共2000多万元。




百家商户营业款迟迟未收到

质疑商场加盟商已失联逃匿


张女士告诉南都记者,她于2017年8月在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天虹商场租了一间店面,经营服装生意。“在天虹商场梅林店开了个服装专柜,2017年签的合同,交5000元合同保证金,每月营业款由商场统一收银,然后扣点佣金再折算给我们,就不用算租金了。”张女士表示,商场每月底结算上个月的营业款,但是她店面2018年12月的营业款却迟迟未收到。


“去年12月的营业款没有回,但是我们一直都在协商,签订了分期付款的协议,约定首期是在2019年6月给我们,可直到现在还没有收到”。张女士说,商场方拖欠营业款后,她联合其他相同遭遇的商户一直在追讨,如今不仅欠款仍未收到,还发现商场方的法人已经更换。


张女士说,“在2019年1月份的时候,查到法人已经换了,现在更是连联系都联系不上,我们虽然有合同、有结算单,但是害怕他们资产转移,即便官司赢了,也拿不到钱”。 



据了解,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天虹商场有将近200多名商户被拖欠营业款,各商户结算统计的被拖欠金额共2000多万元。


欧女士告诉南都记者,她一直供货给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天虹商场2楼超市,但是2018年3月至12月的营业款至今仍未收到。


“我们供货给2楼超市,主要提供食品,签的合同是按年度签的,每个月先发货,卖完了到月底返款给我们。从2018年3月到2018年12月,总额10万多,还有3000元押金,到现在都没有收到。”欧女士称,因为与商场方签订了合同,此前便没太担心被拖欠货款不还的情况,但如今她最担心的情况出现了。


欧女士说,“一开始我们也很相信,毕竟大商场、大公司,营业款从去年拖到现在,之前问还会说再等等,现在却是联系不上,人也不见了,电话也打不通了”。



加盟商期限已于去年底届满 

街道办介入建议走法律程序


南都记者查询到,深圳梅林天虹加盟期限已于2018年12月31日届满,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天虹商场于2019年1月1日起由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以直营方式经营该门店。


近日,南都记者来到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天虹商场,发现该商场正在升级改造装修中,但各门店仍正常营业。据现场的商户表示,自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以直营方式经营该门店以来,今年每月结算的营业款未出现拖欠的情况。



与此同时,南都记者试图联系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天虹商场此前的加盟商深圳市梅林天虹实业有限公司时,发现暂时无法联系。


近日,关于深圳市梅林天虹实业有限公司与供应商营业款欠款的事宜,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办工作人员告诉南都记者,一直高度重视该事项,“商户们迟迟拿不到还款的心情,我们都能理解,欠账还钱原本天经地义,但我们还是要寻求合理合法合规的方式去维权”。


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办工作人员表示,正和上级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在汇报讨论,并建议商户们寻求合法合规的方式维护正当权益。



财经评论员:

若拖欠营业款还失联逃匿

将构成刑事诈骗案件


据悉,被拖欠营业款的商户们已向深圳市福田区公安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案。


与此同时,深圳资深财经评论人宋磊岩认为,该事件应属于民事纠纷案件,作为被拖欠营业款的商户可以先联合所有商户们,按着双方合同的约定找到商场方进行协商,如果商场方失联,商户方要保留和准备好有关证据,及时向有关部门寻求帮助,或者通过法律途经维护正当权益。


还款协议书


“收集好合同,对账单,收款单,传真件,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录音,汇款记录等,及时请律师帮助,发律师函,表明拖欠商户的立场,要求商场按合同约定交付应付营业款;如发现对方有财产,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官司胜诉后就可以从财产中支付欠款。”


深圳资深财经评论人宋磊岩先生表示,商场加盟商拖欠商户营业款,如不及时归还并失联逃匿,有可能从民事纠纷演变成刑事诈骗案件,“不仅对商户的利益造成极大的损害,对商场的诚信也会带来负面的效果,从各个角度来看,都不能拖延或逃匿”。



律师:

加盟商逾期未向商户偿还款项

属于违约行为


此外,广东中熙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谭海波先生认为,商场方逾期未向商户偿还款项,属于违约行为,商户除可以要求其立即偿还逾期欠款外,还有权要求支付一定的违约金。


“此前,深圳市梅林天虹实业有限公司在与商户之间达成《还款协议书》后,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还款计划按期还款,现商场加盟商逾期未向商户偿还款项,属于违约行为,根据《还款协议书》第四条的约定,商户除可以要求其立即偿还逾期欠款外,还有权要求梅林天虹公司以未付款部分金额为基数,按照每日万分之一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直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广东中熙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谭海波先生告诉南都记者,如果该商场加盟商不按期清偿,商户可以依法依据《还款协议书》的约定,直接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偿还款项,由人民法院依法调解或裁决。若涉及的商户众多,则可能涉及到系列案件,引发集体诉讼。 


经营不易

希望此事可以早点解决

将商户应有的钱退回来


🏃🏃🏃

*有什么想说的,也欢迎给我们留言*

👀


采写/摄影:南都记者蔡宇晴

编辑:唐泽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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