尴尬!女性优先车厢坐满男性,深圳拟立法限流,网友炸锅
深圳地铁的“女性优先车厢”
已经推出好一段时间了
但目前优先车厢只是倡导性质
并非执法性质
该征求意见一出就引起热议
一度登上微博热搜
网友意见也分成几派
有不少乘客表示
优先车厢确实常常被男士“占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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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人认为不需要强制要求
从根本上来说需要提升国民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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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人觉得
男士高峰期同样赶时间上班
这样未免有失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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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都记者走访了数条地铁线路
一起来看看优先车厢现状如何
以及市民们都有何看法
女士优先车厢高峰段执行不理想
但爱心座位则执行较好
4号线
优先车厢男士占座现象最严重
地铁4号线龙华线
是深圳地铁最拥挤的线路之一
每天早晚高峰都人头济济
连能否上车都是问题
记者走访调查发现,每天早晚上下班高峰期,所有车厢都十分拥挤,根本看不到座位。在非高峰期,女士优先车厢里男士占座的现象也非常普遍,经常整排座位上都是男士,他们要么低头玩手机,要么打瞌睡。
记者采访到的两位孕妇市民
她们均认为
4号线女士优先车厢
男士占座的现象是最严重的
市民高女士甚至表示,她每次乘4号线,一排6座有4个以上都被年轻男士占据。
5号线
爱心专座提高了市民让座的频率
每天早晚高峰的5号线,太安站、西丽站、深圳北站以及宝安中心站这几个换乘站,都拥挤到只能勉强立足。
记者发现,只要离开了以上几个换乘站,便不那么拥挤,但在女士优先车厢,座位常常被男士们占据,且也很难看到男士为女士让座,甚至男士还会与女士抢占座位。
但不同的是,坐在爱心专座上的市民更容易让座,他们看到老幼孕残都会主动起身。
记者发现,5号线爱心专座
提高了市民让座的频率
爱心专座对市民的警示作用
要远远大于女士优先车厢
1号线
有怀孕乘客称曾因头晕蹲在地上都没人让座
在上下班高峰期,南都记者走访了1号线车厢的。普通车厢和女性优先车厢,男女乘客使用比例基本都为1:1。
调查中发现
一般乘客倾向于给老人小孩让座
南都记者采访了一名孕妇侯女士(化名),了解到其刚怀孕三个半月,每天还是需要挤地铁上下班。候女士表示女性优先车厢的实际执行情况并不佳,她曾因头晕蹲在地上都没人让座,某次实在晕到不行了,请求一位男士让位才有位置坐。
对此,南都记者也采访了
在女士优先车厢乘坐的男性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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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男乘客表示,自己也比较累,没有留意到是否是女性优先车厢。问及如果有孕妇会不会主动让位,其回答道肯定会的,也表示下次尽量不上女性优先车厢,把座位让给更需要的人。
另一位在女性优先车厢站立的严先生则表示,自己平常一般不会到女性优先车厢乘坐,但上班高峰期,时间比较急,看到还有空位就急忙挤上去了。
3号线
女乘客:“也不能说他们不对,毕竟不是强制的。”
在福田区景田片区上班的李女士家住龙岗区布吉街道,每天上下班都会乘坐3号线。尽管赞同设立女士优先车厢,但李女士认为女士优先车厢的执行情况并不算好。
“也不能说他们不对,女士优先车厢毕竟不是强制的,需要发挥男士的绅士风度。”李女士告诉南都记者,男士坐满座位或者说座位上男士居多的情况并不算少见。
市民建议在车厢内通过广播提醒
也有人对劝离效果不乐观
市民建议工作人员负责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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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女士认为目前深圳修订文明条例很有必要,“不然优先车厢就成了摆设”。她建议,虽然不能强制撵走高峰时段进入车厢乃至占座的男士,但可以让地铁工作人员在车厢内反复广播,毕竟工作人员劝离要比男士的自觉以及其他乘客劝离要有用。
有人并不看好条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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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位同样怀孕3个月的文女士认为,深圳地铁女士优先车厢的执行情况很不理想。对于目前正在修订的文明条例,她并不看好,尤其是对劝离所能产生的效果持怀疑态度,且又无法采取强制措施。
对于市民提出的怀疑
专家有什么看法呢?
有没有什么改进建议?
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匡慧认为——
地铁车厢设置爱心专座、女士优先座位出于对女士、爱心人士的特殊照顾,其初衷和出发点都体现了深圳这座城市的高度文明形象。
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很可能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地铁运行的高峰期大部分是上班白领在乘坐,他们在搭乘地铁的过程中由于时间紧、拥挤程度高等原因,很难关注到女士优先、爱心专座这一道德意义规范。久而久之,这一没有实质约束力的规范就会形同虚设。
从法律意义上无法形成约束
进而很难达到
照顾女士们优先乘坐地铁的目的
深大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教师、副教授尤乐认为,赋权地铁运营机构具有合法性——
公共运输承担的是国家行政供给的责任,在保障和满足公民出行自由的权利时,法定授权的公共运输单位具有较大政策性裁量权,虽然这一裁量权不可能不受到法律的控制,但采取逆向的保护措施,基于社会现实并满足特定群体在特定时刻的出行安全和顺利及其需求,并非基于性别或其他人作有罪推定或对男性或健康人群的歧视,而是履行实质平等义务的必要措施,即使暂时牺牲一定运力亦是社会公正的体现,社会公众对此应该容忍或接受,这也是个体自治和文明的素质。
同时,在特定时段之后,即对特定群体的必要保护无需再进行时,地铁车厢恢复普遍性开放,亦是法治国家对地铁运营机构的要求。
因此,本条例的该条规定
对于地铁运营机构的赋权具有合法性
使之可以采取必要的
维护公共利益的合法措施
你对女性优先车厢怎么看?
你看好条例实施效果吗?
留言跟大家分享你的看法吧~
统筹:南都记者 张小玲
采写:南都记者 张艳丽 王童 谢粤蕾 颜鹏 张小玲
摄影:南都记者 顾威 赵炎雄
编辑:余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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