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吓人!深圳一高楼玻璃窗突然坠落,事发时有幼童经过,视频记录惊险一幕
去年以来
深圳发生了数起高空坠物的事件
对此,大家强烈要求相关部门严查严管
今天(24日)
大件事君收到粉丝爆料
深圳再一次发生了高空坠物
▼
南都记者立刻赶往现场
▼
【南都N视频】视频:吴灵珊 编辑/剪辑:黄铭涛
3月23日早晨,龙华区龙军花园小区发生一起坠窗事件。根据该小区物业管理处张贴的温馨提示——
而在一段网友提供的监控视频中,一位市民正带着一名孩童在路上行走,抬头发现有窗户下坠时,便立即抱起孩童向前方冲去,随后一扇窗户就砸在了路面上,所幸未有伤及两名行人。
该小区物业经理陈先生告诉记者,该房屋租户发现窗户坠落后,看到楼下有人,就立马大声喊叫提醒路人,也因此这两名行人才及时逃离,“目前我们也通知了这户的业主,这两天会换上新的窗户”。
南都记者向龙平社区相关人员了解到,该扇窗户系推拉窗,因年久生锈,才在推拉的时候脱落。事发后,社区迅速组织对辖区内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相关人员也告诉记者,自去年6月深圳御景华城小区发生高空坠窗事件后,社区每个月就都会对窗户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而据龙军花园物业经理陈先生所述,今年以来因疫情原因,物业人手分配不足,还暂未对窗户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目前已在开展新一轮的排查。
3月24日下午,记者来到事发楼栋看到,坠窗楼层为17楼,掉落的位置目前仍未安上新窗户。物业相关人员告诉记者,这栋楼于2008年竣工,至今已12年,“小区整体窗户情况还可以,日常检修时会发现大大小小一些情况,会及时处理”。
近年来
深圳高空坠物案件频频发生
让人触目惊心
1
窗户突然坠落砸伤两名工人2
喷雾气罐从高楼坠下男子被砸伤失明
3
矿泉水突然高空坠落 3岁女童被砸伤我们都知道
高空坠物很容易造成大伤害
一些平时常见的“小东西”
一旦从高空砸下来后果也相当可怕
那么高空坠物一旦发生
将由谁负责?
▼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对于如何准确认定高空抛物犯罪和高空坠物犯罪做出了具体规定,对在人员密集场所进行高空抛物的,依法从重处罚,一般不得适用缓刑。
❐ 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 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 为伤害、杀害特定人员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对于高空抛物犯罪过程中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从重处罚,一般不得适用缓刑
▼
(1)多次实施的;
(2)经劝阻仍继续实施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又实施的;
(4)在人员密集场所实施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意见》还对准确认定高空坠物犯罪进行了明确。《意见》指出——
❐ 过失导致物品从高空坠落,致人死亡、重伤,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的,依照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定罪处罚;
❐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从高空坠落物品,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定罪处罚。
其实高空坠物并非不可避免如何避免自身和他人被砸伤这些你要记住了!
一、绝对不要高空抛物。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从自身做起,更要制止他人高空抛物的行为。
二、在看到高空中有摇摇欲坠的物体时,要及时向消防等相关部门反映,立即处置、消除安全隐患。
三、及时清理阳台、窗台上容易被风吹掉的物品,如花盆、晾衣架等,避免意外高空坠物的发生。
四、风雨天外出时,不要紧贴墙面老化的大楼以及在广告牌下行走或逗留。
五、晾晒食品时最好以绳子系牢、固定。
大件事君倡议
杜绝高空抛物,从我做起!
🏃🏃🏃
*有什么想说的,也欢迎给我们留言*
👀
采写:南都记者 吴灵珊
编辑:余思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