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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骗、威胁、吞押金……深圳一“套路租”团伙获刑!作案手法揭秘


在深圳

不管是你是初来还是久居

不管是自己创业还是CBD白领

只要还没买房

租房都是首要解决的问题


如果近期你也在找房子

那么这三个字请记在心上,小心提防

那就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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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套 路 租” 


图源:视觉中国


近日,深圳龙岗区人民法院

判决一宗大型“套路租”案件

共52人获刑

并处罚金、责令退赔共计430万元



有组织犯罪团伙套路租客牟利



龙岗法院介绍,该案判决书共308页,长达22.3万余字,为龙岗法院史上最长,详细陈述了52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证据。


龙岗法院经审理查明——


自2015年以来,被告人王某群出资承租房源,装修成公寓后,纠集同乡、亲属等人加入其组织,由业务员网上诱骗租客先交纳定金,到签订租赁合同时,租客发现合同内不合理的条款和费用,不愿意签订合同,管理员以不签合同就不退还定金、威胁等手段,迫使租客签订合同并入住。


你以为这就结束了吗?

不,后面还有更多“套路”在等着

 租客入住后 


部分业务员强行向租客索要中介费


 租客退房时 


管理员利用合同中的不合理条款并设置不合理的要求,使租客不能正常退房,或采用威胁等手段,致使租客无法拿回或无法全额拿回押金,进而将押金非法占为己有。 

▲ 成箱的卷宗与一厚本判决


52人获刑

首犯被判17年,并处罚金80万


龙岗区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王某群、赵某等52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无视国法,采用威胁手段强迫他人租赁房屋,有组织地实施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获取巨额非法利益,其行为不仅直接侵害了租客利益,还使租客对二手房屋租赁市场产生了信任危机,影响了守法房东的正常经营,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龙岗法院以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分别判处52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7年到1年7个月不等,分别并处罚金80万元到1万元不等,并处罚金总计177万元。


其中,以被告人王某群犯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 


另据了解,本案中冻结的存款、扣押的车辆、查封的房产,依法处理后,按比例退赔给各被害人,退赔金额总计253万元。



法官提醒——


本案具体涉及罪名为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和寻衅滋事罪。广大租客交定金之前,一定要问清租房涉及的各项费用,索要定金收据,看清收据上载明的内容,并可要求房东或房屋中介先提供租房合同以便预览。签订合同时,更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小心陷阱,谨防“套路”。


法条链接

*上下滑动查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 【强迫交易罪】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图源:视觉中国


毕业季来临

想必不少同学也都面临租房

跟大件事君来看看

租房常见的骗局和套路

① 骗付定金、骗租跑路

 套路 


打着租房代理的名义,以各种优惠条件从业主手中骗得房屋钥匙,并以月付的方式支付租金。同时发布低价出租广告吸引租客,谎称自己是房东或者房东委托急租,不收取中介费。


承租人一旦决定租下,支付方式必然押一付三或者半年付甚至一年付,无法当面支付全款就让人家先付定金(有些也会故意让在线支付定金表示诚意,之后再以各种理由不让看房子或者说人在外地等,直到最后消失拖黑)这种骗子十分可恶,给房东和租客都带来很大的损失。


 提示 


未实地看房就不要轻易付任何费用!(定金、押金、看房费、中介费等)看房时候注意查看出租人的相关材料(身份证、产证、工作证、与业主和他或者委托书等)。


付定金必须签订定金协议,支付定金、押金、租金都必须要写收据,拍照留存手机,转账记录截图备注以备用。


② 虚假租金、损人利己

 套路 


发布不符合实际情况却很吸引人的房源信息,如用漂亮的房屋图片和明显低于市场价的租金为饵,吸引租客询问,借故已租掉伺机推荐其他房子,或者骗加微信发自己的广告等,更有奇葩之人以此为由加微信骚扰女生。


 提示 


♦ 通过靠谱的找房渠道,找真实可信的房源。不要轻信小广告,租金过低但装修很好的房子慎重询问,女生找房找室友切勿贪小便宜。


③ 私自转租、拿钱跑路

 套路 


利用自己租期快要到的房子,低价转租且长租,拿完押金租金之后一走了之,留下新租客和来收房的房东在风中凌乱;还有一种情况是租客私自转租之后走人,并没有知会房东或者无视合同上“不允许转租”的条款,房东得知后要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但此时住在房子里面的下一任租客却平白遭受了损失。


 提示 


租转租的房子请务必确认房东是否同意转租,确认好转租者的租期,若转租人离开城市,新合同最好重新与房东签订。


④ 滥加收费、克扣押金

 套路 


多见于房东和一些公寓。一些不靠谱之人在租客看房时候并不说清楚全部费用或者租客不问就不说全,待到租客订好了签合同时候忽然增加了很多费用,物业费,取暖费,排污费,卫生费,服务费等等,且数目不小。此时租客往往骑虎难下,不得不委屈求全,也有很多人因此不租了,但是可能已经支付了定金、押金和部分房租等,对方以违约为由不退还,导致租客损失不小。


 提示 


租房看房时候就问清楚租房中的所有费用,最好录音存证,如签订合同时候明显发现增加了未约定条款,先积极协商,协商不成切记权衡利弊,不要轻易签订。


♦ 没签合同之前不要付房租和押金!付定金必须签订定金协议,转账记录截图备注,保存好定金收据。

⑤ 合同猫腻、骗租骗贷

 套路 


常见于一些中介和公寓,合同规定长租,但是租客只想租几个月,此时一些销售或者不靠谱中介为了自己的业绩会忽悠租客说到期帮转租,先签着,但对于提前退租、转租的申请日期、违约责任或者押金退还等问题却只字不提,更有一些公司直接盗取租客信息私下绑定贷款业务,租客退租之后,贷款依然生效,很多不清楚缘由的人因此出现违约,征信受损。


 提示 


♦ 签合同之前仔细看合同各种条款和补充细则,任何不符合自身条件的条款不要盲目签订。


♦ 合同签订属于双方自愿,明显的霸王合同可以提出异议协商或者不签。


♦ 签订之前重点询问提前退租、转租、押金退还等问题,如租房分期等,需特别咨询相关的租房借贷条款。


最后,下面这份看房之南

送给正在找房的你

希望大家都能找到一个舒心的落脚处


🏃🏃🏃

*有什么想说的,欢迎给我们留言哦*

👀


采写:南都记者 程昆 通讯员 张建国

部分内容综合自: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人民日报

编辑:余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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