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公职人员600万!深圳一公司股东获刑,判决书公开透露细节
最近
深圳坪山原区委常委刘国红
涉嫌受贿五千余万一案
关联人判决书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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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5000多万,深圳一落马副局级干部遭公诉,受贿细节曝光
裁判文书网公开判决书显示——
深圳一市政公司法定代表人也是主要股东的林某雄,曾行贿刘国红六百万,从而获得相关市容环境综合整治、雨污分流官网工程等项目。
行贿坪山原区委常委六百万
细节披露
2019年9月,深圳明镜网通报深圳市坪山区委原常委、统战部部长,区政府党组成员刘国红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调查,同年11月,深圳明镜网通报对刘国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提及刘国红存在经商办企业,大搞权钱交易、大肆收钱敛财,在城市更新、工程建设、清洁环卫项目招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等诸多问题。
刘国红曾任龙城街道党工委书记,此次涉案关联人林某雄行贿事项,皆与龙城街道辖区工程相关。判决书显示,2011年至2015年,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时任龙城街道党工委书记刘某行贿100万元
1
为获取项目
分5次行贿送100万现金
2011年至2015年,深圳市红某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某雄为取得龙城街道拆除广告牌、违法建筑、违法搭建及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等项目,找到时任龙城街道党工委书记刘国红,刘国红协调街道行政执法队、城建办等部门,在前述项目招标条件设置、项目执行等方面给予关照。
最终林某雄公司通过挂靠形式中标前述多个项目,其亦分五次贿送现金共计100万元。
2
非正当手段获取项目
行贿500万
2016年,在龙城街道雨污分流管网工程部分项目中,林某雄同样找到刘国红,希望其出面提供帮助,刘国红依照要求,协调街道城建办等部门,选择林某雄推荐公司作为前述项目的招标代理,最终林某雄公司通过挂靠形式中标龙城街道嶂背片区雨污分流管网工程、龙城街道五联片区雨污分流管网工程(第1标段)项目。
在2016年下半年,为感谢关照,林某雄贿送时任坪山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刘国红现金500万元。
判决书显示——
今年6月,南山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单位深圳市红某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判决被告人林某雄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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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写:南都记者 徐全盛
编辑:李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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