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励3000元!深圳人看到这些行为快举报
各位深圳er们
你平时出门在外
有没有遇到过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为
比如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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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比如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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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件事君提醒各位小伙伴
遇到这些交通违规行为可以进行举报
最高奖励3000元!
今天(9月3日),深圳市公安局交警局发布关于交通违法举报奖励新增项目的通告。
通告称,结合深圳交通管理需要,根据《深圳市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规定,9月起,将新增交通违法举报奖励项目。
让我们看看具体涉及哪些违法行为
电动自行车和机动车都有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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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
(一)举报伪造、变造电动自行车登记备案标识(号牌)的,经查实每宗奖励1000元。
(二)举报使用伪造、变造或盗用、套用电动自行车登记备案标识(号牌)的,经查实每宗奖励1000元。
(三)举报销售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经查实每宗奖励200至500元。
●涉及机动车违法行为●
(一)举报在深圳市以外地区行驶的车辆,悬挂伪造或变造的粤B车牌的,经查实每宗奖励3000元。
(二)举报粤B牌车辆在深圳市以外地区悬挂伪造、变造的车牌的,经查实每宗奖励3000元。
(三)举报在深圳市及深圳市以外地区已注销上路、逾期未报废的重点车辆且被查获的,每宗奖励2000元。
(四)举报在深圳市及深圳市以外地区50次以上(含50次)交通违法未处理的重点车辆且被查获的,每宗奖励1000元。
(五)举报在深圳市及深圳市以外地区10次以上(含10次)50次以下交通违法未处理重型货车、重型挂车等2类的重点车辆且被查获的,每宗奖励500元。
(六)举报在深圳市及深圳市以外地区3次以上(含3次)50次以下交通违法未处理的公路客运大型客车、旅游客运大型客车、危险品运输车辆、营转非大型客车、校车、农村面包车等6类的重点车辆且被查获的,每宗奖励500元。
(七)举报在深圳市及深圳市以外地区逾期未检验的重点车辆且被查获并完成车辆检验的,每宗奖励200元。
8类重点车辆
包括悬挂粤B车牌或未挂牌但车辆注册登记地为深圳市的公路客运大型客车、旅游客运大型客车、危险品运输车辆、营转非大型客车、校车、重型货车、重型挂车、农村面包车等8类车辆。
需要注意的是
该通告2020年9月1日起实施
有效期5年
最后大件事君还要提醒大家
开车(骑车)在外
一定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
保护自己也是保护他人~
🏃🏃🏃
*有什么想说的,欢迎给我们留言哦*
👀
来源:深圳市公安局交警局、龙岗发布
编辑:余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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