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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降”菜刀!深圳一小区高空坠物,涉事住户找到了!原因是……


  #高空坠物#  

是悬在城市上空的痛

近日深圳一小区就发生了惊险一幕

一把菜刀“从天而降”!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小区平台掉下一把菜刀

有人质疑处罚不够严厉


近日,深圳市侨香公馆发生了这样一起高空坠物事件。空中花园平台上掉下一把菜刀,所幸没有砸伤人。


有市民向南都反映称,侨香公馆发生的这起“高空掉菜刀”事件,报警后的处理只是进行了说教。


“对旁人的警示相当有限,希望高空抛物的惩罚能够升级。”


南都记者注意到,侨香公馆物业管理处在近日于微信公众号也发布了一则“关于高空抛物的警示”,其中提到——


2020年11月8日上午,小区四楼平台发生一起高空抛下菜刀事件,经调查已找到扔菜刀的住户,物业服务中心提醒业户切勿高空抛物,注重安全。



南都记者随后向侨香公馆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核实到,目前此事由警方在进行处理,已查明抛菜刀的住户是哪位,“根据我们了解的情况,这位住户也不是故意的,是个意外”。


工作人员表示,管理处在得知此事后第一时间就介入了,也及时报警了。调查结果出来后,管理处也与当事人进行了沟通,提醒其之后要多加注意。


记者向侨香公馆管理处了解到

侨香公馆平常也偶有高空坠物的事件发生


“这种事情我们没法杜绝的,偶尔发生一些扔烟头、小玩具的事件,我们也经常在小区里做宣传提醒大家不要高空抛物,日常也会排查高空坠物的隐患。” 


福田公安:非故意高空抛物

已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


记者向福田公安了解到

该事件是由一名小区住户疏忽大意造成的


该住户在五楼阳台上,不慎将手中菜刀掉落到四楼的平台上。“大约是一层楼的高度,没有伤害到人,也不是故意的”。在发现掉落后,该住户及时到楼下寻找,此时同小区其他住户发现后便通知物业,物业部门遂报警处理。


福田公安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已对涉事住户进行批评教育,对方表示会严格自律,不会再发生类似事件。


同时,福田公安提醒广大市民群众,高空抛物严重危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要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杜绝高空抛物。高空抛物行为情节严重的,会涉嫌构成违法犯罪。请大家要严格自律,避免造成无法挽回的严重后果。


针对此案中“无心之失”的情形

法律上是否有相关规定?

应该如何进行惩戒?

来听听律师怎么说


律师说法:过失高空抛物

如何惩罚应看后果的严重性



广东伟然律师事务所张宗保律师认为,要对这起事件进行分析,首先需要明确,从法律角度来看, “高空抛物”是指主观上故意的情形。在非故意的情况下,法律将这种情况称之为“高空坠物”。 


张宗保律师认为,非故意情况下的高空抛物,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以及如何承担法律责任,主要要看造成的后果的严重性。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在刑事法律责任方面:过失导致物品从高空坠落,致人死亡、重伤,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的,依照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定罪处罚。 


至于行政处罚责任方面,张宗保律师表示,目前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主要还是对故意性质的“高空抛物”而非过失性质的“高空坠物”进行相应的规制。


整体而言,“高空坠物”在主观上属于过失性质,在不触犯刑事责任的情况下,行政责任的追究在法律依据方面是相对欠缺的,民事渠道目前是“高空坠物”事件更主流的处理方式。


近年来

深圳高空坠物案件频频发生

让人触目惊心

↓↓↓

天降水泥块

9岁女童被砸中头部


2020年4月29日下午,龙华区鑫茂花园发生一起坠物事件,9岁女童被砸中头部。


南都记者从深圳市儿童医院了解到,女童被诊断为顶骨凹陷性粉碎性骨折、顶部硬膜外血肿、颅内积气和头裂伤等,并于当晚进行骨折整复手术。手术后,女童无生命危险。



矿泉水突然高空坠落 

3岁女童被砸伤


2019年11月8日20时50分许,深圳福田区华强北华强广场C座发生一起高坠伤人事件,3瓶矿泉水高坠,砸伤一正在玩耍的3岁女童。


△事发高楼


高空落下来的物品

哪怕一个小小的硬币

或是一个小小的石头、鸡蛋

都有可能对人们造成极大的伤害

甚至能够致人死亡




请牢记:

高空抛物是违法行为

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赶紧收拾清理好你的阳台

检查好窗户,谨防高空坠物!


🏃🏃🏃

*有什么想说的,欢迎给我们留言哦*

👀


采写:南都记者 吴灵珊

部分内容综合自:人民日报

编辑:余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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