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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或全面禁止代理销售此类房屋?这区正式发文:严查!


今天(5月12日)

一则关于深圳楼市的消息

引起了不少人的关注

 有媒体称深圳或在全市范围 

 禁止代理销售“小产权房”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跟大件事君一起来看看



龙华区住建局发文:

禁止代理销售“小产权房”!



最近,深圳“小产权房”市场动态

引发关注


被央视点名后

“小产权房”交易遭遇多方“围堵”

市场被按下“暂停键”



5月8日,龙华区住建局发布《关于禁止代理销售“小产权房”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表示,“小产权房”属于明令禁止交易的房地产,按照《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相关规定,各房地产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应依法依规开展经纪活动,不得代理销售“小产权房”,不得为“小产权房”交易提供经纪服务,各房地产中介机构应及时进行自查自纠。


龙华区住建局正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查房地产经纪过程中涉及“小产权房”的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从严处罚。



5月12日,有媒体称从相关部门得知,深圳在全市范围内已做这个要求。一位福田区中介从业人员告诉南都记者,他们前几日就已知晓,各区中介基本都看到了龙华区住建局发布的通知。

 

律师:深圳已有明确规定

相关单位曾发布风险提示



华商律师事务所周争锋律师表示

这并不是新规


自2010年9月1日起实施的《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房地产经纪机构接受委托代理或者提供居间服务的,应当对房地产权利的真实性、委托人的财产处分权限进行查验。


据南都记者了解

相关部门今年4月也发布了类似提示


今年4月2日,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发布《关于切勿为产权不明晰房产提供居间服务的郑重提示》,提醒房地产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切勿为产权不明晰的房产(包括但不限于小产权房、军产房等)提供居间服务或关联服务


若违反规定,一经查实,即依据《深圳市房地产中介行业从业规范》《深圳市房地产中介行业黑名单暨企业风险警示人员名单实施办法》等规定进行自律惩戒



 4月29日,深圳市律师协会发布《关于转发深圳市司法局〈关于严禁为违法建筑销售行为提供公证和律师见证服务通知〉的通知》,禁止律师为违法建设提供公证、见证


央视报道回顾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房子本身并没有大家所认同的产权,或者说只有部分产权。


 但在深圳 

 它的官方名字却是“违法建筑”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这些小产权房存在违反合法建设申报流程,未进行正规用地与建筑规划许可以及建设施工许可申报等情况,甚至有的小产权房存在违规占用建筑红线等现象。


广东东方金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金焰:小产权房其实在法律上是不会被承认的,而且如果出现相关的纠纷,法院通常把这类的小产权房的买卖合同当做无效合同去处理,所以我觉得,最大的隐患对于购房者来说,是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出现一房两卖,没有办法确定真正业主情况下,购房款很可能会打水漂。


据报道,深圳市司法局早在2009年就发文严禁律师为违法建筑销售行为提供见证服务


2016年,深圳市司法局又再次发文确认,不只针对违法建筑类小产权房,那些有合法报建手续的小产权房,因为不符合上市交易条件,交易行为本身无效,见证也同样无效



广东东方金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金焰:关于律师在小产权房买卖,进行所谓的律师见证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但市场中确实存在很多中介,以律师的这种事务所可以进行所谓的律师见证的形式进行揽客,减少投资者的心理这种法律上的一个风险,这些律师见证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对小产权的合法性是毫无帮助的。


业内人士表示,小产权房交易常常存在无法过户、一房多卖、业主反悔、不配合签约、交易信息不透明、时间周期长等重大潜在风险。



深圳“小产权房”走向

牵动多方神经

南都记者将持续关注市场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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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写:南都见习记者 崔晓丹 记者 顾威 

部分内容综合自:央视财经

编辑:余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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