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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深圳入户政策拟调整!最新信息披露,或有这些变化

深圳大件事 深圳大件事 2021-08-11


重磅消息!

深圳市户籍迁入政策拟收紧!


5月25日,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1年6月3日前反馈意见。



《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是在《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深府〔2016〕59号)(以下简称“59号文”)上进行修订的,出现了多处变化。


值得注意的是,同日发布的还有《深圳市居住社保积分入户办法(征求意见稿)》,涉及居住社保积分这一具体入户渠道的政策调整。


同日发布的两份文件

分别有哪些新变化?

快跟大件事君一起来看看




1



《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

(征求意见稿)》


变化①迁户渠道整合为三大类


对比59号文

新的征求意见稿有多处变化


59号文中规定,户籍迁入划分为人才引进迁户、纳税迁户、政策性迁户和居住社保迁户四个类别。而征求意见稿调整了迁户渠道,将原先的4个入户渠道整合为3大类——


❶ 核准类入户

❷ 积分入户(具体又分为:人才引进积分入户、投资纳税积分入户、居住社保积分入户)

❸ 政策性入户


调整后的迁户渠道实际上涵盖了原有的渠道,但类别名称不同,对应的条件也有所调整。


南都资料图


变化②

核准类学历型人才底线要求调整



59号文中户籍迁入有一类为人才引进迁户,而最新的征求意见稿中核准类入户、积分入户中的人才引进积分入户,实际都涉及人才,但设置的条件将不同。


❐ 核准类入户:

是指从深圳市外或市内非户籍人口中根据年龄、学历、技术技能水平等条件引进人才,按规定办理入户。


❐ 积分入户中的人才引进积分入户:

指学历、技术技能水平等达到一定条件,但不符合核准类要求的人员,按规定办理入户。


征求意见稿中直接列明了符合哪些条件的人员可以办理核准类入户,至于不符合相关核准条件的其他人才,需要通过积分入户中的人才引进积分入户办理,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通过人才引进积分排名择优审批办理,且具体办法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等部门另行制定。


图源:IC photo


值得一提的是

核准类学历型人才的底线要求

调整为全日制本科


59号文中,经核准可办理人才引进迁户的人员中包括有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而征求意见稿中,经核准可直接办理入户的人员中包括有——


具有国内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


具有国内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硕士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员;


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并具有学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也就是说,核准类入户对学历型人才年龄要求将更加严格,且将核准类学历型人才的底线要求调整为全日制本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将无法经核准直接办理入户。


此外,根据征求意见稿,核准类技术型人才底线要求调整为“中级职称+全日制大专”,且年龄要求更加严格。核准类技能型人才的底线要求调整为技师,且年龄要求更加严格。


南都资料图


变化③

完善政策性入户条件


征求意见稿中

关于政策性入户条件的相关规定

也有重要变化


根据征求意见稿,夫妻投靠基本要求由结婚时间及被投靠人入深户时间满2年调整为满5年


另外,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高级技师和硕士以上学历人员的配偶,可不受分居时间限制并予优先解决,原则上只享受一次


老人随迁将子女入深户时间要求由8年调整为15年,并增加子女在深圳缴纳社保连续满15年的要求。


资料图 南都记者 刘有志 摄


变化④

其他变化


征求意见稿修改计生和守法要求。取消对于入户人员计生情况的审核,增加迁户人员需无刑事犯罪记录的要求。


另外,征求意见稿还加大造假惩处力度。对存在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入户人员,将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入户的政策要求提高至5年


南都资料图


*上下滑动查看征求意见稿全文*



值得注意的是

同日发布的还有另外一份

与入户政策有关的文件



2



《深圳市居住社保积分入户办法

(征求意见稿)》


深圳拟将积分入户细分为人才引进积分、投资纳税积分、居住社保积分入户三个类别,每个类别的具体积分入户办法需要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5月25日,《深圳市居住社保积分入户办法(征求意见稿)》率先发布。



变化①

稳定居住、就业基本年限要求10年


此次政策拟调整

有一项重要变化


此前《深圳市积分入户办法(试行)》要求申请人员具备的其中一项基本条件为: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或在深圳市租赁住房)并依法按时参加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年限均已满5年


而《深圳市居住社保积分入户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对应的要求为——


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或合法租赁住所(已登记备案)年限满10年、依法按时参加深圳市社会保险年限累计满10年。


可以看到,新的拟定政策要求更高,相关基本年限要求由5年调整为10年,合法租赁住所为已登记备案。


而政策条文的表述也有差异,社会养老保险的表述变为社会保险。据了解,社保积分入户的具体分值计算也将变化,过往只考虑养老保险,未来养老保险、社会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多个险种都会纳入计算分值。


南都资料图



变化②

新增无刑事犯罪记录的要求


申请居住社保积分入户人员要同时具备多项基本条件,对比过往,《深圳市居住社保积分入户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对申请人员新增了无刑事犯罪记录的要求


过往的积分入户有刑事犯罪记录为减200分,新的拟定政策直接排除此类人员申请。根据《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未来深圳对各类迁户人员都要求应无刑事犯罪记录。



变化③

调高失信和吸毒的减分值


在居住社保积分入户指标及分值计算上,《深圳市居住社保积分入户办法(征求意见稿)》中还明显调高了失信和违法行为的减分值,包括——


申请时被列入国家联合惩戒失信黑名单或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减200分


有被强制戒毒或因吸毒被执行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记录减300分


南都资料图


整体来看,此次深圳拟通过调整户籍迁入政策,促进户籍人口结构优化,并保障入户人员总量可控,创造有利于城市发展的人口总量势能、结构红利和素质资本叠加优势。


实际上,深圳在历史上

也曾实施过“收紧式”户籍政策


深圳户籍政策演变回顾

2005年的8月,深圳出台实施“1+5”文件——


即《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的若干意见》,以及与之配套的《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深圳市暂住人口证件和居住管理办法》、《深圳市暂住人口就业管理办法》、《深圳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深圳市暂住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


这是深圳建市25年来第一套完整的人口政策,主要是为遏制暂住人口过快增长,减轻就医就业治安社保等社会矛盾压力。


“1+5”系列政策出台后

深圳户籍人口规模得到控制

直到2016年

户籍人口收紧调控的趋势被打破


2016年8月,深圳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人口服务管理的若干意见》、《户籍迁入若干规定》等文件,提出将纯学历型人才落户门槛放宽至大专及以上,对人才入户量不设指标数量上限。


据悉,深圳执行新户籍迁入政策执行以来,深圳户籍人口迅猛增长,至2020年末,全市在册户籍人口达到587.4万,较2015年增长217.8万,增长58.9%。


长按识别下方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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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件事(nandusz)原创报道

采写:南都记者 王睦广  张小玲

设计:郭晓扬

编辑:余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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