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噪音长期扰民,上百名深圳住户把施工单位告了!判决出炉
你有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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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深了
当你想躺下好好睡一觉时
附近工地的施工声突然响起……
深圳福田区福民新村132名住户
就曾饱受这样的困扰
他们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告上法庭!
日前,判决出炉
快跟大件事君一起来看看
工地噪音扰民
132名住户把施工单位告了
居民投诉,福昌大厦二期福汇华苑基坑支护工程项目处于2栋、3栋、4栋、5栋和福昌大厦之中,最近处不足1米。自基坑工程施工以来,给周边住户带来了施工噪音和施工机械尾气污染。为此,福民新村住户多次投诉。
住户称,该项目长期连续高强度、超高分贝施工,噪声的超时超标排放,对居住环境造成严重污染,附近居民不同程度地出现耳鸣、听力下降、头疼头晕、心跳加快、注意力无法集中等症状。
该系列案的132名上诉人系福民新村住户,主张涉案工程临近居民楼,建筑施工噪声长期超时超标排放,对周边居住环境造成噪声污染,故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施工单位停止侵权,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且部分住户还要求安装隔声玻璃费用和医疗费等直接损失。
法院判决出炉:
施工单位需赔偿!
一审法院根据132名住户的申请,对涉案工地和住宅在同一时间段的噪声值进行了检测。福民新村属于声环境2类功能区,检测结果显示——
该系列案二审庭审中,中建三局二公司确认,其在施工场界内存在加工钢筋的行为,且施工过程中空压机未设置隔声棚,涉案工地于2020年10月前未安装隔声围挡。
图源:IC photo
一审法院判令——
中建三局二公司停止侵权,将福昌大厦二期福汇华苑工程项目排放的噪声值降低至国家规定标准以下,禁止在12时至14时以及23时至次日7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依法取得行政许可除外),并赔偿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在内的各项损失2000元-3000元以及部分住户的医疗费。
二审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涉案项目离福民新村距离较近,中建三局二公司未对施工环境进行充分考量,未严格按照建筑施工规范进行操作,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并在多次因超时、超标排放噪声被行政处罚的情况下,未及时有效进行整改,主观过错明显。结合涉案项目的施工内容以及进度,在中建三局二公司未能提供施工期间的噪声监测数据的情况下,二审认定中建三局二公司在涉案项目施工过程中存在持续性噪声侵权行为。
同时,综合考虑二审期间出现的新的行政处罚事实,对一审认定的赔偿数额予以调整,最终深圳中院判处中建三局二公司赔偿在涉案施工期间一直居住或部分期间居住在福民新村的住户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6000元不等,并赔偿相应的安装隔声玻璃的费用以及部分住户的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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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写:南都记者 徐全盛
编辑:余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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