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地方禁停电动车!广东拟出新规,多个行为或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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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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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天间多云;气温14-21℃;北风4-5级,沿海、高地和海区阵风7级;相对湿度40%-60%。
由于出行方便又快捷
性价比还高
不少人家里都有电动自行车
但电动自行车也存在不少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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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充电导致火灾
乱停乱放阻碍交通
随意改装造成隐患
......
11月6日,为了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和火灾事故,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广东省司法厅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送审修改稿)》(下称《条例》),面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
注意:《条例》所称的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并能实现电助动或者电驱动功能,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两轮自行车。
这份意见征集条例
主要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与维修、
电动自行车登记制度、通行规则、
停放与充电、监督管理、
法律责任进行规定
其中很多方面和我们息息相关
如果不按规定做
还有可能被罚!
一起来看看
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公用电梯
多个地方禁止停车
近年来
由于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
导致的火灾事故时有发生
《条例》要求——
关于停放
在停放规则上,《条例》强调,禁止在住宅内以及建筑物内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
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或者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进入公用电梯。
关于充电
而在充电环节,《条例》禁止在住宅内或者建筑物内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为电动自行车或者蓄电池充电;禁止私拉电线为电动自行车或者蓄电池充电。
关于配套设施
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小区应当规划和配套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有条件的已建住宅小区应当根据实际配套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
道路以及车站、地铁站、医院、商场、公园等大中型公共场所应当配套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管理、使用应当符合规划用途,不得擅自停用或者改变用途。
广东或全省实施
电动自行车上牌登记管理
这些行为将重罚
《条例》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制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方可上道路行驶。这也意味着,《条例》一旦正式实施之后,广东全省实施电动自行车上牌登记管理。
在深圳
相信骑电动车的小伙伴都知道
电动车上路必须登记
要是不方便登记
可不可以用朋友的车牌
或者......
大件事君奉劝你一句!
最好早点打消这念头
不然当心被罚!
《条例》提到——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电动自行车号牌、行驶证,不得使用其他电动自行车的号牌、行驶证。
此外,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电动自行车登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撤销登记,收缴号牌、行驶证,并处二百元罚款。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申请电动自行车登记。
在办理上牌登记上,《条例》也提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为电动自行车登记提供便利,广泛设置受理点,简化办理流程,推行网络申请登记,并可以委托电动自行车销售者、邮政企业、保险公司、社区工作站、行业协会等组织协助受理电动自行车登记申请。
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注销登记?
根据《条例》规定,当已登记的电动自行车灭失、因质量问题退车的,车辆所有人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销登记:而车辆登记被依法撤销的、以个人名义初次登记满十年或者以单位名义初次登记满七年的电动自行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办理注销登记,并把公告号牌、行驶证作废。
此外
这些行为也将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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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非法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经营性行为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伪造、变造电动自行车号牌、行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号牌、行驶证,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使用伪造、变造电动自行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使用其他电动自行车号牌、行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收缴号牌、行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当事人提供电动自行车合法证明的,应当及时退还车辆。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未按照规定悬挂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
禁止加装改装
后座仅可改装为儿童安全座椅
在路上
我们经常会看到改装过的电动车
改装的车厢、加长的座椅
不过
以后这些都不再被允许了!
在加装改装上,《条例》要求——
禁止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销售非法加装、改装或者无合法来源证明的电动自行车,同时禁止改装电机、蓄电池;
拆除或者改动限速装置;
加装或者改装车篷、车厢、座位等改变外形结构影响行驶安全的装置,但将后座改装为儿童安全座椅的除外。
成年人只能搭载一名
未满12周岁未成年人
电动车自行车载人
也有新规定了!
《条例》规定——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应当年满十六周岁,且没有妨碍安全驾驶的身体缺陷或者疾病,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应当规范佩戴并督促乘坐人员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同时,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不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使用固定儿童安全座椅。十六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通行宽度从最右侧车行道右侧边缘线算起不超过一点五米。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道路通行条件和交通状况设置限制电动自行车通行路段,但应当提前十五个工作日向社会公告,必要时公开征求意见。在一定区域内限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所在地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经公开征求意见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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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写:南都记者 何生廷
莲花山草地音乐节将启幕
据南都记者了解,深圳公园文化季即将启动,首次实现跨年活动,从2021年11月10日莲花山草地音乐节正式启幕,一直持续至2022年3月。全市各区45个公园(绿道)联动,形成7大类公园文化活动,为市民游客奉献75项400余场精彩活动。(南都记者 张小玲)
深圳办理机动车业务
可以使用“电子营业执照”
据悉,目前在深圳市办理机动车业务可以使用“电子营业执照”,不用带纸质版营业执照。
据介绍,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提升群众办事体验感,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车管所经过研究梳理,对业务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在办理机动车业务时,允许出示经授权使用的营业执照“电子证照”,不再要求提供营业执照纸质件。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所谓的“电子营业执照”并不是对着纸质营业执照拍个照片就可以了,而是要经过授权。微信搜索“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点击“下载营业执照”,经实名认证并授权后,可下载电子营业执照。办理机动车业务时,法人或代办人(需法人授权)通过微信小程序向窗口工作人员出示二维码,工作人员扫码成功后,获取到法人主体的电子营业执照文件。经审核确定电子营业执照合法有效后,可正常使用办理业务。(深圳微博发布厅)
岗厦北综合交通枢纽
预计明年投入使用
好消息!明年,深圳中心区将有一座超级地下枢纽即将开通它就是——深圳市岗厦北综合交通枢纽工程。
截止目前,各项建设正在稳步推进当中,工程已进入机电安装和装饰装修中。其中,岗厦北土建工程已完成90%,机电安装已完成60%,装饰装修已完成60%。建成后将与2号线、10号线、11号线二期(在建)、14号线(在建)四线换乘。其地下空间将向西连通市民中心,向南连通连城新天地。
预计2022年建成通车,以后从这里坐地铁出发可直达南山、宝安、罗湖、龙华、龙岗、坪山,也可直达香港、东莞、惠州等湾区城市。(深圳交通)
工信部要求规范APP共享用户信息
8日,工信部就《关于开展信息通信服务感知提升行动的通知》进行解读,其中提到,用户经常反映“在某一APP上浏览、购买产品,而其他APP会推送相关内容”,用户对个人信息被共享到何处不知情,容易造成恐慌。
为了让用户清晰掌握个人信息在APP、SDK及其他第三方间的共享情况,工信部在前期APP专项治理行动基础上,进一步要求企业在二级菜单中列出APP与第三方共享的用户个人信息基本情况,包括与第三方共享的个人信息种类、使用目的、使用场景和共享方式等。(人民日报)
一年级小女孩做数学题“炸毛”
网友:看来题确实烧脑
日前,四川凉山金阳县一个一年级小女孩做数学作业头发“炸毛”的视频走红,视频拍摄者金花老师表示上课的时候给她们布置了一道题,下课的时候小女孩没出去玩在写作业,当时擦完黑板转身一看,发现她因为想题的时候一直搓头,头发“炸”起来了,感觉很可爱。
网友:看来题是真的烧脑。(南方都市报)
外卖小哥送餐途中遇女孩落水
网友怒赞
近日,一段外卖小哥送餐途中遇女孩落水的视频在网上流传。
11月7日中午,佛山美团外卖配送员欧阳海锋在送餐途经禅城区丽日玫瑰小区时突遇一名小女孩不慎翻越栏杆落入水中,正在和对岸的他没有犹豫地迅速脱下衣物,跃入河中朝女孩游去,很快就触及女孩并用力将其托举起抱住栏杆,把女孩送到了安全地带后,他便默默地离去。
当天下午,禅城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联合多个单位第一时间对欧阳海锋点赞和慰问,并将继续出台更多关心关爱快递、外卖小哥的举措。
外卖小哥的行为
也获得了网友们一致点赞
今天的早餐新闻就到这里
为这位正能量的年轻人点赞!
另外最近天气变冷
大家出门记得穿暖暖
千万别感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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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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