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瞬间曝光!深圳一天内发生两起车祸,皆因这原因
深圳是一座拥有千万人口的城市
人多,车也多
因此无论是行人还是司机
出行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
任何一个环节的疏忽
任何一个人的侥幸心理
都可能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今天,深圳交警官方公众号
公布了近期发生的两起交通事故
两起事故均发生在同一天
皆因相同原因
案例1
工地无人指挥,路人被卷入车底
2021年11月23日13时23分许,陈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沿龙岗区龙城街道龙城新丰路外国语学校南门路段起步右转弯行驶时,该车车头与沿新丰路步行的刘某发生碰撞后碾压,造成车辆受损、刘某当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案例2
右转盲区:自行车车主被碾压
2021年11月23日17时15分许,周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沿龙岗区坪地街道坪梓路行驶右转弯时,该车车头与同方向行驶由詹某驾驶的两轮自行车发生碰撞并碾压,造成车辆受损、詹某现场抢救无效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后续调查,蜀黍发现
司机在右转时疏忽大意
未在路口、拐弯处停车礼让
未及时观察路面情况
是导致两起事故发生的原因
两条生命被卷入车底,悄然逝去
大件事君再次强调
“安全”警钟要时刻敲响!
大家要时刻注意保护好自己
远离大车、远离盲区
别让一时的侥幸造成终身遗憾
“车辆盲区”
盲区是指驾驶员位于正常驾驶座位置,其视线被车体遮挡而不能直接观察到的那部分区域。很多交通事故都是由驾驶人的视线盲区导致的,特别是大型车辆,盲区会更多。
▲一图看清车辆盲区
千万不要出现在这些区域内!
许多事故发生的背后
都存在着一种错误的单方想法,即
"车能看见我"、"车会躲开我"
“车不敢撞我”
但其实车辆盲区就像是个黑洞
不仅驾驶人无法发现、察觉
进入盲区的人也将面临生命危险
如何避开盲区?请做到
▼
❶ 行人要与直行的大型汽车保持2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❷ 非机动车要与直行大型汽车保持3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❸ 当大型汽车转弯时,不要和它抢行,不要试图超越!
珍爱生命远离大型车辆
如果不得不与他们并行
也请一定要避开这些盲区
红绿灯前减速准备
司机要随时预防“鬼探头”,提前做好减速停车的准备,避免突然冒出来的行人非机动车发生碰擦。
机动车道上保持距离
小心为上,如果看到有行人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时,要尽量拉开横向距离,当距离自己特别近的时候,一定要仔细观察。
斑马线上停车礼让
斑马线的意思就是要提醒司机减速,注意安全,行人当前,来车必须停车礼让。司机们同时不可疏忽路况变化和车辆变化带来的盲区。
停车开门注意观察
停车时要选择好位置,在开车门时,一定要仔细观察车辆后方的情况,缓慢开车门。后排的乘车人要注意尽量从右侧下车。
资料图。来源:IC photo
无论是机动车还是行人、非机动车
都务必遵守交通规则
切莫心存侥幸!
泥头车企业及驾驶员
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一、严禁超重超载
道路上严禁泥头车违法超载行为,谁超载谁就要承担法律责任。凡发现该类违法车辆,一律执行“一超三罚”的政策,即一经查到泥头车违法超载行为,将对司机、车属单位及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二十五条 第四款:
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一百以上的,处五千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三个月,对车辆所有人处一万元罚款,对车辆使用单位或者个人处两万元。
二、严禁机件不全
泥头车在上路之前,一定要仔细检查车况,严禁车辆带病上路,路上行驶杜绝装载飘洒,注意反光标、放大号牌、污损号牌、光头胎等机件不符问题。
三、加强日常教育
泥头车企业应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源头管控,做到防患于未然。如果由于车队管理经营者无视安全生产规定,对生产车辆疏于管理维护,导致交通肇事事故的发生,应当追究管理方主体责任。
四、按照指定路线行驶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二十四条
重、中型载货汽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千元罚款:
(一)逆行行驶的;
(二)违法禁行、限行规定的;
(三)进入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行驶的。
一年内有前款行为三次以上的,从第三次起每次处两千元罚款。
泥头车司机要按通行证上规定路线、时间行驶,千万不要为了走捷径少绕行而铤而走险,否则罚款又扣分,这样只会得不偿失,对于泥头车冲禁令行为,会处以罚款1000元记3分的处罚。
“宁停三分,不抢一秒”
这句话不仅是对司机说的
也是对所有交通参与者说的
愿意外不再发生
🏃🏃🏃
*有什么想说的,也欢迎给我们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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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交警权威发布
编辑:余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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