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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非法入境,湖南2名确诊被立案!多地紧急通告


据“郴州发布”今日通报

湖南省郴州市2例确诊病例

通过非法途径从香港入境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

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详情如下

警情通报


2月15日,郴州市报告2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确诊病例为肖某、邓某康。经查,2月14日凌晨4时,肖某、邓某康通过非法途径从香港入境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尔后利用提前准备的车辆和手机经高速公路进入郴州。肖某、邓某康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等罪名,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

2022年2月16日



 郴州昨日报告两例确诊病例 


据“郴州发布”,昨日(2月15日),郴州市报告2例香港返湘人员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现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隔离治疗。经初步判断,2例确诊病例肖某、邓某康于2月14日清早从香港入境,再经广东珠海自驾入郴。


截至2月15日10时,已经排查出密切接触者和重点人群842人,并根据肖某、邓某康的活动轨迹划定重点区域,落实管控措施。


经核查,肖某、邓某康的活动轨迹为——


  • 2月14日凌晨4时两人从香港坐船,早上5-6时左右到达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

  • 6时左右两人从珠海自行驾驶私家车(车牌号:湘L·L4159),经乐广高速于当日16时左右从郴州西高速出口驶出;

  • 16时21分两人自驾到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南院进行核酸检测;

  • 16时55分-17时08分自驾在北湖区骆仙路食品加工城茶油猪脑壳盒饭店及附近建国副食店分别购买盒饭和香烟;

  • 17:30左右两人一起入住北湖区南岭大道金地酒店,之后未外出;


因其检测结果和复查结果均为阳性,2月15日清早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中山发现一例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 

 从香港入境 


据“中山发布”消息,今天(2月16日),中山在重点人群排查中报告一例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有关情况如下——


韦某某,2月13日晚从香港入境,2月14日下午从珠海到达中山市大涌镇,居住在该镇的长亨公寓。


目前已将该患者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相关密接及次密接人员正在排查中,其居住场所已实施管控,并完成终末消毒。



 东莞公安: 

 加大海上偷渡线索有奖举报力度 


东莞市公安局关于

海上偷渡线索举报奖励的通告


为严厉打击海上偷渡违法犯罪行为,杜绝从海上偷渡入境,广泛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反偷渡工作,东莞市公安局决定加大海上偷渡线索有奖举报力度。特通告如下:


一、奖励范围

凡向东莞市公安机关提供东莞市范围内参与或从事海上偷渡等非法活动线索,公安机关尚未掌握且经查证属实,据此侦破案件的,将予以奖励。


二、奖励标准

属于奖励范围的,适用以下标准:

(一)举报参与海上偷渡行为的,每查处一人奖励1万元

(二)举报组织、运送海上偷渡行为的,每查处一人奖励2万元

(三)举报海上偷渡行为的,每查处1艘(辆)用于偷渡作案交通工具奖励10万元。

(四)相关线索已获得其他部门同类奖励的,不得重复申请以上奖励;对不同人员就同一线索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的,按照举报时间顺序确定一名领奖人(单位)。


三、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举报人可拨打110或市公安局举报电话0769-23055555进行举报。

(二)邮件举报。举报人可登录“东莞警察网”(http://gaj.dg.gov.cn)的举报邮箱进行举报。

(三)亲临举报。举报人可直接到东莞市各级公安机关进行举报。

(四)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公安机关将严格予以保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试行两个月(2022年2月16日至2022年4月15日),由东莞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东莞市公安局

2022年2月16日


 珠海多地紧急通告 


珠海市香洲区、金湾区、高新区

发布通告悬赏征集

疫情防控反走私反偷渡线索

最高10万元!


香洲区
珠海市香洲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反走私反偷渡线索举报奖励的通告
为最广泛地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反走私、反偷渡专项治理行动,扎牢常态化疫情防控“外防输入”防线,有效防范境外疫情输入,香洲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实行反走私偷渡线索举报奖励。现通告如下:
一、奖励范围提供香洲区范围内参与或从事走私活动、偷越边境、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等非法活动线索,公安机关尚未掌握且经查证属实,将予以奖励。
二、奖励标准举报走私偷渡活动线索,按下列标准给予举报人(单位)一次性奖励(以人民币计算): (一)举报走私违法犯罪活动被认定违法犯罪的,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 (二)举报运送、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线索的,每查获1艘(辆)偷渡交通工具,奖励10万元;每查获1名组织者(俗称“蛇头”),奖励3万元;每查获1名偷渡者,奖励1万元(三)相关线索已获得其他部门同类奖励的,不得重复申请以上奖励;对不同人员就同一线索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的,按举报时间顺序确定一名奖励人(单位)。 
三、解释权属 (一)本通告由香洲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本通告内容与最新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四、24小时举报电话 (一)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0756-8640983(二)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口岸分局:0756-8644809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1年。 
珠海市香洲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2022年2月15日


金湾区
珠海市金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反走私反偷渡线索举报奖励的通告
为最广泛地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反走私、反偷渡专项治理行动,扎牢常态化疫情防控“外防输入”防线,有效防范境外疫情输入,金湾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决定实行反走私偷渡线索举报奖励。现通告如下:
一、奖励范围提供金湾区范围内参与或从事走私活动、偷越边境、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等非法活动线索,公安机关尚未掌握且经查证属实,将予以奖励。
二、奖励标准 举报走私偷渡活动线索,按下列标准给予举报人(单位)一次性奖励(以人民币计算): (一)举报走私违法犯罪活动被认定违法犯罪的,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 (二)举报运送、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线索的,每抓获1艘(辆)偷渡交通工具者,奖励10万元;每查获1名组织者(俗称“蛇头”),奖励3万元;每查获1名偷渡者,奖励1万元(三)相关线索已获得其他部门同类奖励的,不得重复申请以上奖励;对不同人员就同一线索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的,按举报时间顺序确定一名奖励人(单位)。 
三、解释权属 (一)本通告由金湾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海防打私防控专班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本通告内容与最新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四、24小时举报电话 (一)珠海市公安局金湾分局:0756-7791422(二)珠海市公安局高栏港分局:0756-7268999(三)珠海市公安局机场分局:0756-8647010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1年。 
珠海市金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2022年2月15日


高新区
珠海高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反走私反偷渡线索举报奖励的通告
为最广泛地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反走私、反偷渡专项治理行动,扎牢常态化疫情防控“外防输入”防线,有效防范境外疫情输入,高新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决定实行反走私反偷渡线索举报奖励。现通告如下:

一、奖励范围提供高新区范围内参与或从事走私活动、偷越边境、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等非法活动线索,公安机关尚未掌握且经查证属实,将予以奖励。
二、奖励标准 举报走私偷渡活动线索,按下列标准给予举报人(单位)一次性奖励(以人民币计算):(一)举报走私违法犯罪活动被认定违法犯罪的,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二)举报运送、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线索的,每抓获1艘(辆)偷渡交通工具者,奖励10万;每查获1名组织者(俗称“蛇头”),奖励3万元;每查获1名偷渡者,奖励1万元(三)相关线索已获得其他部门同类奖励的,不得重复申请以上奖励;对不同人员就同一线索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的,按举报时间顺序确定一名奖励人(单位)。 
三、解释权属 (一)本通告由高新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反走私反偷渡工作专班负责解释。(二)本通告内容与最新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四、24小时举报电话 珠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0756-8646910
五、期限: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1年。 
珠海高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2022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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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nddaily)、珠中江大件事(nanduzzj)、N视频综合报道

来源:郴州发布、珠海高新区、珠海金湾、珠海香洲、中山发布

编辑:余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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