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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降饮料瓶!砸中深圳3岁男童 !肇事者找到了,竟为…


大家都知道高空抛物十分危险

近年来,通过各类报道

大家已经十分清楚

高空抛物的各类危害以及后果


然而,就在最近

深圳再次发生高空坠物事件!

一名3岁男童在小区内

被从天而降的“饮料瓶”砸伤了

目前,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


事情究竟是怎么发生的

一起来关注

深圳3岁男童被瓶子砸伤

涉事住户找到了



“突然‘砰’的一声,儿子就哭起来了!我还以为是巨响吓到他了,仔细一看发现他后脖颈上肿了一大片,渗出了血,脚边还有一个饮料瓶。我马上想到可能是高空坠物,就赶紧报警了。”提及当晚的情形,张女士仍心有余悸。


3月25日零时许,深圳110接到张女士报称,其3岁幼子在某居民楼下被高空坠物砸伤。接报后,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福海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至现场,并第一时间通知120到场救治。所幸,经医护人员诊治,小孩无大碍。


“接警后,我们立即兵分三路展开侦查,不仅调取了居民楼附近公共视频及走访群众,还连夜对涉事饮料瓶进行检验。根据鉴定结果,我们很快锁定了嫌疑人徐某论。” 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福海派出所教导员王宪文说。


当民警敲开徐某论的家门时

他连连叹气,懊恼不已


据其交代,事发当晚他正准备休息,可楼下几个邻居在大声聊天,辗转难眠的他随手抄起床头未喝完的饮料瓶朝窗外丢去,本意是发泄一下不满,不曾想竟砸伤了无辜的小孩。


目前,徐某论因涉嫌高空抛物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高空抛物危害之大

后果之严重

因此

只要抛物者实施了抛物行为

就有可能构成犯罪!


警方提醒:

高空抛物已正式入刑



公安机关提醒——


高空抛物严重损害、危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也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了自己和他人安全,请大家从自身做起,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共同维护“头顶上的安全”,一旦发现有人高空抛物,请及时报警,公安机关将坚决予以严厉打击。


日常生活中,我们普通人

要如何防范高空坠物、保护自己呢?

以下这些一定要牢记!


杜绝高空抛物

预防高空坠物

就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

绝不能逞一时之快

抱侥幸心理

给他人带来无法抹去的伤痛


希望大家从自身做起

向高空抛物说不!

做事之前请三思而后行

切勿冲动!


🏃🏃🏃

*有什么想说的,欢迎给我们留言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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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件事(nandusz)、N视频报道

采写:南都记者 吴灵珊

封面图源:IC PHOTO(图文无直接关系)

编辑:欧阳彤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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