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网友吐槽:买到假的了!深圳也有人中招
今年以来
各大演唱会频繁在深圳举行
大家在演出结束后有没有见到过
售卖签名专辑的人员?
广州的朱先生
就遇上了这样的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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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8日,林俊杰“JJ20”世界巡回演唱会广州站在天河体育中心举行。散场时,朱先生看见观众席旁边有售卖摊位,戴着工作证的销售人员正在叫卖:“林俊杰亲笔签名专辑,200元一套,先到先得,现金优先。”
正对演唱会“上头”的朱先生不疑有他,“抢”到了一套偶像的签名专辑和照片。 直到回家用电脑读取专辑碟片,碟片内容一片空白,他才发现自己被骗了。
朱先生在演唱会内场买到的“林俊杰亲笔签名专辑”
南都娱乐记者搜索社交平台发现
朱先生的遭遇并非单一事件
深圳也有不少网友遇到类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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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全国各地举办的大型演唱会现场,总能看到“官方人员”售卖的身影。他们通常佩戴工作证或身穿印有“志愿者”字样的红色马甲,在演唱会散场人流高峰期摆摊,销售假冒签名专辑和照片的组合,售价在100元至200元不等。
南都记者了解到,这些专辑往往以当场演唱会海报为封面,但官方并未发行过相同封面的专辑,且碟片内容常为空白或含有私自刻录的歌曲,有时歌曲还并非该名歌手所唱。
尽管“官方人员”所处地域不同
但使用的手法竟能做到“全国统一”
这样的套路屡试不爽
南都娱乐记者通过暗访和多方采访
还原操作手法,探究背后原因
暗访
熟练操作、提前就位
9月2日晚约10点40分,广州体育馆1号馆,Supper Moment乐队演唱会正在散场。在观众散场的必经通道里,南都娱乐记者看见了一左一右摆放着两个售卖摊位,均在叫卖乐队的“亲笔签名专辑和照片”,售价200元一套。
一摊的售卖者为两名佩戴有“专售证”的女孩,她们身后还站着两名男子,看上去像是正在监督或观察周遭情况。当桌上的签名专辑卖光时,男子会及时从脚边的背包中,拿出更多的签名专辑“补货”。
两名佩戴有“专售证”的女孩正在叫卖乐队的“亲笔签名专辑和照片”。
当桌上的签名专辑卖光时,两名男子及时从脚边的背包中,拿出更多的签名专辑“补货”。
而另一摊则为一男一女,除了佩戴“专售证”,还穿着写有“志愿者”的红色马甲。当南都记者上前询问对方身份和签名来源时,该男子指了指胸前的工作证表示,自己是官方工作人员,专辑和照片都是乐队当天彩排时签的,“还有最后几套,你要不要?”
另一摊的一男一女,除了佩戴“专售证”,还穿着写有“志愿者”的红色马甲。
南都记者继续向场馆外移动,发现道路两旁还摆放有更多的售卖摊位。目之所及,至少有5个摊位,销售者至少有10人,均为身穿红色“志愿者”马甲的年轻女孩,销售产品与方才记者在散场通道的摊位所见一致。
南都记者向其中一名“志愿者”询问,对方同样表示产品是官方的,自己则是“在网上找到的这份兼职”。
每个摊位都在销售一样的“签名专辑”。
场馆外道路两旁至少有5个摊位,销售者至少有10人,均为身穿红色“志愿者”马甲的年轻人。
演唱会过后,记者向Supper Moment该次演唱会主办方宝辉娱乐的工作人员求证,对方惊讶地表示不知道演唱会当晚有这样的事发生,并指出这些摊位“是骗人的”。
“骗人”的“工作人员”
拿着大量假冒的产品
竟能通过安保的关卡
进入场馆通道甚至内场销售
他们是如何做到的?
带着这样的疑问,9月10日晚,南都记者再次来到广州体育馆,当晚正在进行的是张碧晨演唱会。
21点左右,南都记者在场馆第一道安保关卡附近,发现了“熟面孔”——正是前一周Supper Moment演唱会结束后,在散场通道摆摊的两名女孩和负责及时“补货”的男子,此时跟他们在一起的还有四五名记者没见过的“生面孔”。他们时而席地就坐,时而到关卡处徘徊,似乎正在寻找提前进入场内的方法。
21点46分,演唱会接近尾声,陆续有观众从室内走出,男子指示两名女孩尝试从另一个口进入。随后,两名女孩戴上“工作证”,一同提着一个看上去重量十足的黑色大袋子,从另一边的安保关卡处从容通过,顺利进入场馆的散场通道内。与上次一样,她们来到11号门外,席地而坐,等待观众散场高峰的到来。
21点左右,距离演唱会结束还有一个小时,“亲笔签名专辑”的销售者已在场馆第一道安保关卡附近“集合”。
他们不时到关卡处徘徊,似乎正在寻找提前进入场内的方法。
21点46分,演唱会接近尾声,两名女孩戴上“工作证”,一同提着一个看上去重量十足的黑色大袋子,从安保关卡处顺利进入场馆的散场通道内。
22点03分,越来越多的观众开始离场,两名女孩熟练地撑起三张小桌板,铺上红布,摆上几套与上次做工相似的“专辑”,只是这次专辑封面和照片都换成了张碧晨,然后用熟悉的话术开始了“表演”:“张碧晨签名专辑,200元一套。”“是官方的,我们有证。”“最后几套,先到先得。”
22点03分,越来越多的观众开始离场,方才在场外看到的“销售者”已在散场出口的两边就位,脚边各有黑色大袋。
这一次,不算宽敞的散场通道里,总共支棱起了三个销售摊位,每个摊位前,都围聚了大量正在“上头”的观众。偶有身穿印有“白云安保巡逻”字样荧光色马甲的安保人员从一旁走过,但未有人停下阻止或询问。
销售与上次做工相似的“专辑”,只是这次专辑封面和照片都换成了当晚开唱的张碧晨。
偶有身穿印有“白云安保巡逻”字样荧光色马甲的安保人员从一旁走过,但未有人停下阻止或询问。
每个摊位前,都围聚了大量正在“上头”的观众。
来到场馆外面的广场旁,南都记者看到又一个销售摊位,似乎属于另一组独立“团伙”,但销售的产品与记者方才所见一致。
“领头”男子跟几个年轻女孩讨论,“先开价200,嫌贵就150。”当所有“专辑”都销售一空后,几个人略微兴奋地收拾桌子、脱下马甲,并开始“复盘”:“有人说(假)也没关系的,换个地方继续。”
概览
全国多地、多年皆有发生
以“演唱会 假 签名”为关键字
南都娱乐记者搜索社交平台发现
全国多地有不少“过来人”
被一模一样的手法欺骗过
除了多在场馆外围摆摊
还有不少销售者能够深入到散场通道
甚至内场观众席
今年8月5日,蔡依林武汉演唱会,有小红书用户反映“演唱会场馆内居然买到假货”:“内场跑道边有穿红色马甲、佩戴工作证的人在售卖签名CD,说是刚刚后台签的,场馆里不卖假的,然后我就买了,200元人民币。看了CD里面居然不是蔡依林的歌,我果然被骗了,我是个大冤种。”
7月16日,五月天沈阳演唱会,小红书用户“修仙就不用上班了啊”晒图并发文:“假签名专辑是在看台出口处买的,他们说是五月天彩排的时候签的。”
G小姐也向南都娱乐记者回忆,早在2018年,她就在周柏豪珠海演唱会散场的必经通道里,向“红马甲”花费100元买到了假签名专辑......
以“演唱会 假 签名”为关键字搜索社交平台,早已有不少“过来人”被一模一样的手法欺骗过,受骗者分布全国多地。
类似的例子在社交平台上数不胜数,尽管事件发生地区不同,但从大家的晒图和发文,并结合南都记者的实地暗访来看,操作手法可总结出以下几点——
第一,售卖者都身穿标有“志愿者”字样的红色马甲或佩戴工作证,自称是官方的工作人员。
第二,售卖地点都在场馆内或是极靠近场馆的地点。
第三,售卖时间都选在演唱会散场人流高峰期,在15至20分钟内“速战速决”。
第四,“专辑”做工相似,大小约为A5纸张尺寸,封面为当场演唱会海报设计(官方往往从未发行过相同封面的专辑),上面写有金色字迹的歌手“签名”,内面印有“殿堂声效示范碟”“DVD-9”等字样,并用透明小袋装有一张碟片,还附赠一张歌手“签名照”,整体印刷质量差、做工粗糙。常见定价有200元、150元、100元三种。常见话术有“彩排时签的”“在后台签的”。若播放碟片还会发现,内容常为空白或含有私自刻录的歌曲,有的歌曲还并非该名歌手所唱,文不对题。
此外,南都娱乐记者还注意到,如果是在广东演唱会后购买到的“专辑”,封底还会印着统一的“生产信息”:广州新时代影音公司出版发行,地址为广州市三元里大道899号远景大厦附楼312室,还有出品人、责任编辑、监制等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等信息。
但记者查证后发现,广州新时代影音公司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吊销”,远景大厦的地址虽然真实存在,但不存在附楼312室。联系电话虽然也能够接通,但对方称并不是该公司,随即挂断了电话。
卖方
找兼职被骗,时薪13元/小时
南都娱乐记者辗转联系到W
她曾在不知情的情况下
参与过假冒签名专辑的售卖
已有过多场大型演唱会兼职经验的她,今年8月通过一个兼职群,应聘了林俊杰上海演唱会的促销人员。招聘信息写的工作内容为“销售荧光棒、头饰等演唱会周边商品”,工作时间14:00至23:00,9小时工资120元,相当于时薪约13元。
W回忆,演唱会开场前连同她在内一共有8个女孩,有个男子带着她们,其中2个女孩已经不是第一次跟着男子工作。“她们每一场都卖,还跟我分享经验,说到时可能要东跑西跑。”
男子起初试图带她们混进场内,但没有成功,于是指示她们在场馆门口摆摊。“门口还有好多‘同行’,他们那个证比我们的真,还写着‘专售证’,我们工作证背面是空白的。我看大家卖的包装都一样,像是一个厂家出来的。”她们还需要时不时分工假装顾客,围在摊位前讨论。但W一张都没有卖出去,“只要有人来问,我都悄悄跟他们说别买,是假的。”
W说,每逢演唱会必有这类兼职信息,一般找的都是想要体验生活的大学生,“但毕竟写的是卖周边,也不能一下断定它就是卖假签名专辑的。”
广东的小文也遭遇了同样的兼职骗局
被迫成为“帮凶”
今年7月,她通过专门发布兼职信息的公众号,找到了杨千嬅佛山演唱会的兼职工作,6小时90元,同样以售卖明星周边为名义,且只招收女生。
跟上海的W一样,小文在开场前确实只售卖荧光棒、发饰等周边。到了快要散场时,领头男子让她们一行10个女孩穿上红色马甲,开始卖假冒的签名专辑。
小文当时通过这则信息找到了杨千嬅佛山演唱会的兼职工作,该信息写明只招收女性。
小文当时听领头男子说,前不久他刚去完周杰伦呼和浩特演唱会卖“专辑”,“哪里有演唱会就会去哪里。”他还对小文介绍,有“同行”因为交了“入场费”,所以可以进入场内售卖,而他们没交钱,所以只能在场外摆摊。但小文不清楚收钱的人属于哪一方。
场馆方
但凡发现会提醒制止
南都娱乐记者拨打了小文当时兼职的地点、杨千嬅佛山演唱会举办场地——佛山世纪莲体育中心的电话。对方表示,该场地举办大型演唱会时,公安均要求对场地全域实行封闭管理,只有持票和工作证的人员方可进入场地范围。
至于小文听到领头男子所说的“入场费”,该工作人员表示没有听说过这种情况,可能性也极低,因为所有出入口都部署了监控,现场还会有公安坐镇指挥部,加强管理。“就我自己这几次活动的观察,安保工作还是做得比较严密的。几个人拿着大包小包往里走,不可能会有这种情况。”
随后,记者又联系了广州体育馆,询问刚刚举办完的Supper Moment乐队、张碧晨演唱会,都出现了在散场通道内摆摊售卖假签名专辑的情况。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场馆方对此并不知情,“这不是官方的,如果官方有售卖,必须要先得到公安的允许,并提前跟场馆方沟通,且只能开场前在场馆内售卖。”
对方坦言,场馆方之前也收到过类似的反馈。“如果我们自己的安保人员在巡逻时发现了非官方人员在售卖,会进行驱赶。但场馆毕竟人力有限,驱赶了还会再回来,光靠场馆方无法杜绝。”工作人员还表示,广州体育馆有进场须知,在开场前也会进行广播,“您今天打电话过来,我也会提醒同事进场须知里强化这一条,不要轻信场馆外的非官方售卖,并且注意在散场时也要加以广播。”
业内人士
存在多年,可能形成产业链
资深业内人士A先生,从事演出执行工作20多年,场外售卖假签名专辑的现象,在他印象中可以追溯到他刚入行时,此后包装、手法不断优化升级,如今他经手的大型演唱会更是“几乎每场都有”。
A先生进一步指出,出于安全的考虑,大型演唱会快要结束时,铁马和安检设备必须全部撤走,留出疏散主通道,因此对于进入场馆的“眼熟人”也有趁虚而入的可能性。A先生补充道,“就我了解到,个别收黄牛的钱放人进场确实有发生过,类似的漏洞是存在的。”
A先生所带的执行团队,在演唱会进行过程中会分工、分时段巡场,看到此类摊位会进行驱赶。但他也坦言,到了散场的时间段,对于执行团队来说,首要任务是确保散场通道畅通无阻,“只要不引发通道阻塞,只要事件没有发酵而影响到整场演唱会,很多公司都不会特别分配资源去关注(售卖假签名专辑的事情)。”
律师意见
情节严重或担刑责
主办方应尽合理义务
今年5月21日,说唱组合农夫的广州演唱会散场后,有多名观众向“红马甲”购买了“专辑”。
事后,部分消费者组建了维权群,已登记损失金额的有62人,损失金额在200元、150元、100元三个档位。若按中间档位150元估算,仅该群就损失近万元。群友告诉南都娱乐记者,通过付款记录,他们查到了收款人的姓名、电话甚至住址,
演唱会次日,有群友前往派出所报警,派出所开具了报警回执,但至今未有反馈下文。
那么,购买了假签名专辑的消费者
应该如何维权?
卖家可能会承担何种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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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这一问题,炜衡律师事务所文创煋团队张律师分析,关于销售假签名专辑的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因购买假冒产品而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请求赔偿。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能够证明其不知道并且不应当知道该产品是假冒产品的除外。”
因此,如果消费者能够证明其购买的签名专辑是假冒的,并且造成了经济损失或者其他损害,可以向卖家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同时,卖家可能还涉嫌侵犯肖像权、著作权。
关于销售假冒产品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伪造、变造或者盗窃、抢劫、抢夺而来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标志的商品,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因此,如果卖家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伪造的签名专辑,并且达到了刑法规定的数额或者情节标准,那么卖家就可能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此外
售卖地点通常在场内或是场馆外围
主办方、艺人方、场馆方
对此负有相应的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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炜衡律师事务所文创煋团队关雪指出,主办方、艺人方、场馆方作为演出活动的组织者和参与者,应当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和管理义务,防止假货出现在演出场所。如果主办方未能履行这些义务,导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损,他们将存在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风险。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因组织或者参与文化、体育等活动造成他人损害的,组织者或者参与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组织者或者参与者能够证明自己已经尽到合理注意义务或者损害是受害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因提供场所造成他人损害的,场所提供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场所提供人应采取必要的管理措施,避免他人的权益遭受损害,同时也可以降低自身的法律风险。
你有见过这样的“骗子摊位”吗?
或者有过类似遭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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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件事(nandusz)、N视频报道
策划统筹:贺蓓
执行统筹:彭思敏 钟欣
采写:南都记者 钟欣
编辑:余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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