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吃!不能吃!不能吃!深圳官方提醒:最高处罚30倍
许多人看到蛇的第一反应
是这样的
▼
但一些广东人看到蛇的第一反应
却可能是这样的
▼
近日
有自媒体谣传
“自3月1日起,可以吃蛇了”
引发一些餐饮企业和市民的关注
对此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发布紧急提醒
蛇类是不可以食用的!
无论野生蛇还是养殖蛇
均尚未列入
《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品种目录(2021版)》
因此各经营单位
不得以蛇为食材加工餐食
就在昨天(10月23日)
“深圳市场监管”也发布提醒
根据《深圳禁食野生动物条例》规定
非法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
最高可按货值的30倍处罚
不过
南都记者调查发现
社交平台上仍有人传播
“这个秋季可以吃蛇”
那么广州地区情况如何?
是否仍有餐厅提供蛇肉野味?
南都记者对此进行了暗访
网络仍传播食蛇热潮
部分知名餐厅近期闻风“收手”
南都记者留意到,从今年开始,短视频平台上不时就有一些自媒体博主推荐广州及周边的顺德等地区的餐厅,品尝蛇类菜品。
秋天到来之际,一些视频还附带标语如“秋风起就最适合吃野味”和“烹蛇世家”等。
网上店铺推荐蛇肉食肆的文案。
同时,南都记者搜索发现,广州地区存在不少供应蛇类产品的餐厅,这些餐厅在本地食客中有一定的知名度。其中,位于天河马场路的一家餐馆相关的推荐文案颇多。记者发现,尽管部分文案用“大黄鳝”“榕鳝”“水鳝”等名称指代,但在10月16日仍有人分享了食用蛇类美食的经验。
此外,该店还推出了“经典龙凤龟煲”和“大黄鳝三品皇”的套餐团购链接,截至10月20日,上述两个套餐依然可以购买。不过,当南都记者致电该餐厅询问套餐是否正常核销时,餐厅员工表示近几天没有蛇可以做,如果购买了套餐团购的可直接申请退款。
记者调查发现,有的餐厅以往曾售卖过蛇肉,在平台上的菜单一栏中尚保留有相关菜品及评价。但当记者致电咨询时,对方则表示:“现在还不清楚政策能不能吃蛇肉,我们就先不提供了。”
记者暗访:
拒绝野味背后,有食肆仍可吃蛇
那么,在不少售卖蛇的餐厅纷纷“收手”的情况下,是否还有餐厅仍在销售蛇类食品呢?
记者通过点餐平台联系上一家位于番禺区龙美牌坊附近名为“永恒集北水蛇粥”的餐厅,该餐厅的服务员在电话中表示可以供应各类蛇类美食,包括各种“野味”。该餐厅的推荐菜单中,光是“蛇碌”就有姜油、椒盐、美极、香辣等多种做法选项。
为深入了解情况,南都记者于10月19日来到该店暗访。当走近该店时,记者发现店门口上的招牌疑似去掉了“蛇”字等敏感字眼。不仅如此,店内左侧的玻璃上还贴着一则宣传海报,上面写着“保护野生动物,拒绝野味”的标语,菜单上明确标注“禁止拍照”。
该食肆的招牌上疑似有字眼被去掉。
在进一步询问店员时,记者获得了明确的答复,店内可以食用蛇类,“有啊,比如水律的话,不开票就190元每斤,开票贵10元每斤。”
记者了解到,水律通常指滑鼠蛇,属于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此外,服务员还表示店内还提供多种其他蛇类,包括“毒蛇”,但并未透露蛇的具体来源渠道。
专家:
来源不明的蛇类有疫病风险
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在蛇类禁止食用的当下,为何仍有食肆能获得食材并将之售卖?对此,广东省科学院动物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胡慧建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做出了解答。
据胡慧建介绍,早在2020年以前,包括广东在内的部分南方省份就已经成功实现滑鼠蛇、舟山眼镜蛇、银环蛇等多种蛇类的人工养殖,产量也相对较高,彼时市面上销售的蛇类绝大部分为人工养殖的个体。“大家都是在吃养的蛇,野外个体的捕捉就相对少了很多,对野生蛇类资源也是一种保护。”胡慧建说。
“由于蛇类并未列入2021版的《目录》,因此从法律上看,将蛇作为食材进行加工出售属于违法行为,但以药用和皮具材料为用途的蛇类养殖并未被禁止。”
胡慧建表示,目前部分食肆蛇类食材的来源有可能来自于药用、皮具用途的养蛇场,同时由于养殖技术的成熟,也可能存在农户在未做备案登记的情况下,私自开展养殖。他还指出,由于养殖规模的缩减,市面上流通的蛇类也有可能是非法捕猎的野生个体。
部分禁止食用的陆生野生动物。图片来源: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胡慧建告诉记者,目前餐厅出售的蛇类来源不明,从食品安全的角度上看,也非常不建议市民食用。“无论是私自养殖还是野外捕获的蛇类,由于缺乏官方的监管和检验检疫,有着较高的疫病和寄生虫风险。现阶段不食用来源不明的蛇类也是对自己健康的负责。”
不过,胡慧建认为未来可以适当扩大合法的特种养殖范围,以达到对蛇类资源的开发利用。“适当放开一些物种的特种养殖业,并通过划定专门的交易市场,进行特种养殖动物的合法交易。这样一来,不仅可以减少对野生个体的非法捕猎,同时还能强化对生物安全的监管,减少传染病等风险。”
胡慧建还建议,法律应该明确区分野生动物和人工养殖动物的概念,将野生个体与生命周期只存活在人工环境下的个体区分开来,为特种养殖的发展解决法律上的障碍。
深圳市场监管局提醒:
非法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
最高可按货值的30倍处罚
昨天(10月23日)
深圳市场监管局发布提醒
根据《深圳禁食野生动物条例》规定
(以下简称《条例》)
非法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
最高可按货值的30倍处罚
那么哪些能吃呢?
《条例》规定
以下这些家禽家畜放心吃
▼
在日常生活中
应拒绝食用野生动物
如发现此类违法活动
可通过12345、110等投诉举报
一、从保护野生动物、维护自身健康的角度,摒弃“野味”滋补、猎奇炫耀的不健康的饮食观念,坚决停止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不参与乱捕乱猎、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的活动,树立生态文明新风尚。
二、在自身坚决拒绝食用野生动物行为的同时,也要积极告诫、劝阻身边的亲朋好友不要食用野生动物,抵制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营造保护野生动物良好氛围。
三、积极支持打击违法食用和违法经营野生动物的执法活动,一旦发现食用野生动物和非法猎捕、经营、运输野生动物等活动,可通过12345、110等投诉举报。
转发扩散
提醒更多人!
🏃🏃🏃
*有什么想说的,欢迎给我们留言哦*
👀
南方都市报(nddaily)、深圳大件事(nandusz)、N视频报道
出品:南都广州新闻部
采写:南都记者 陈卓睿 张思琦 实习生 唐家俊
部分内容综合自深圳市场监管
编辑:张盼梅
更多独家猛料,点击下方关注我们
▽
点个“赞”和“在看”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