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名干部被“双开”
江门市新会区委原书记林锡波
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委原书记林锡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林锡波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款结算、工程承揽、土地出让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林锡波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林锡波开除党籍处分;由广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广东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江门市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江门市新会区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汕尾陆丰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高火君
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广东省汕尾陆丰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高火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高火君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规赠送礼金;违背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款项拨付、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高火君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高火君开除党籍处分;由广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陆丰市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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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件事(nandusz)、N视频报道
来源:南粤清风、南方+
编辑:欧阳彤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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