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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商良策、共谋发展

3月29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广州法院服务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座谈会,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金融监管部门、金融界、企业界、市有关部门共30余位代表,共同为服务保障广州金融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正根参加座谈并讲话,副院长陈淡卿主持座谈会。


“涉金融案件往往相对复杂、涉及面广,希望法院与有关单位加强协同配合,共同促进金融行业高质量发展。”“建议法院通过司法建议等形式及时指出金融治理领域问题,促进金融监管。”“希望法院密切与金融监管部门协作,着力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建议法院发挥典型案例引领作用,多发布涉保险、贷款等民生相关金融案例。”“希望法院给予重点企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各类市场主体更多的法律指引。”……座谈会上,与会代表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就金融审判服务实体经济、保障企业资金融通、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强化金融司法与金融监管衔接等内容提出具体意见建议。



会议指出,实体经济是金融的根基,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广州法院要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高质量发展大会要求,助力广州在壮大新质生产力上走在前列。要进一步巩固强化与金融监管机构的沟通合作,在信息共享、工作共商、问题共研、纠纷共治等方面下更大功夫、出更多成果。要强化政策协同、准确适用法律,在个案办理中依法支持监管机构丰富金融业态、促进资本市场发展的各项机制举措。要依法惩治金融犯罪,协同金融监管部门共同维护资本市场秩序。要以司法之力助力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以“穿透式”思维识别、否定“伪金融创新”。要把“抓前端、治未病”的理念贯穿到风险防范中,以司法建议等形式及时精准发出预警,促进金融风险发现在早、处置在小。要发挥司法者普法优势,对金融机构“点对点”送法进企、推送案例,为金融机构特别是中小金融机构合法经营管理提供司法指导。



会议介绍,近年来,广州法院始终推动金融司法与中心大局同频共振,坚持创新担当、强化能动履职、发挥审判职能,有力推动金融司法质效不断提升、助力金融法治环境持续向好。审结了全国首例碳排放权交易结算案,推动首单“默示加入、明示退出”集体诉讼规则落地,推出首个数字金融产品纠纷隐患评估模型,在规范引导绿色金融发展、强化中小投资者保护、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等方面形成了一批“广州法院经验”;“康美药业虚假陈述案”被证监会誉为“我国资本市场历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里程碑事件”。充分发挥司法裁判规则的引领作用,先后发布“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典型案例”“保险纠纷典型案例”“服务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十大典型案例”等,为金融市场参与主体提供明确规则预期。



会议通报了近三年来广州法院金融审判工作情况,并发布《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为金融高质量发展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意见涵盖强化金融审判服务实体经济、准确认定各类型融资合同效力、妥善审理各类涉担保纠纷、加强保护金融消费者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健全完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涉外金融法治建设提质增效、释放破产制度效能、综合解决涉金融执行难问题、严厉打击金融犯罪行为、加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贯彻落实能动履职理念、加强金融审判与金融监管协同等12方面内容,旨在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不断夯实实体经济为本、制造业当家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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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为金融高质量发展

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



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金融监管机构、金融界、企业界、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市法院有关部门及各基层法院相关负责同志参加座谈。



来   源丨广州市法院新媒体工作室

素   材 | 金融庭

通讯员 | 谢君源 何忠

责   编 | 谢君源

编   辑 | 汤楚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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