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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测绘地理信息条例》明年1月1日起施行 强化监管法律支撑,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

12月29日,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发布消息称,《重庆市测绘地理信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今年9月28日经五届人大常委会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测绘地理信息涉及国土安全,关系千家万户,应用于经济发展、国防建设、生态保护、科学研究、文化教育、行政管理等各个领域。《条例》在原有的《重庆市测绘管理条例》基础上修订而成,旨在强化新时代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监督管理法律支撑,强化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监管,并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据悉,《条例》涵盖了加强测绘地理信息安全监管,守住信息安全底线;深化测绘地理信息“放管服”改革,切实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测绘地理信息工作能力和水平,促进共享和应用;强化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落实地图服务监管等主要内容。


其中,《条例》提出了多项实打实的硬规定。例如,建设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应当依法备案,其建设和运行维护应当符合有关规定,严守国家地理信息安全和对个人信息的保护;生产、保管、使用属于国家秘密的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实行可追溯管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使用完成后,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送交保密管理部门指定的单位销毁。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有关部门不得要求重复测绘。推进政府部门间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明确互联网地图编制、地图审核要求等。


此外,《条例》还将为重庆地理信息产业发展注入新动力。地理信息产业是新型战略性产业,截至2021年底,全市有测绘地理信息企事业单位330余家,年产值近36.2亿元,并保持每年12%左右的增长速度。但与广东、浙江等省市相比,在政策环境、产业规模等方面还存在较大的差距。


鉴于此,《条例》提出,要保障测绘地理信息资源供给,可依托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及时获取、处理、更新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增加地理信息资源供给。


同时,《条例》要求建立健全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开放可公开的地理信息资源,促进地理信息资源深层次应用,推动产业发展。


《条例》还为地理信息产业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引导和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和开发各类地理信息产品,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地理信息产业,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和跨界发展。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局将按照《条例》的规定,着力推动我市地理信息产业发展,让地理信息更好地惠及广大百姓。

 

数读近年来重庆测绘地理信息工作成果


● 近年来,我市建成116座兼容北斗、GPS、格罗纳斯的卫星地面基准站(全球卫星定位服务系统),实现全市厘米级实时高精度定位服务。建成覆盖全市主城—区县—乡镇—村社全范围、多形式、多尺度的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数据库。


● 1:5万、1:1万、1:5000比例尺各等级数字测绘产品,高中低分辨率卫星影像、航空影像实现市域全覆盖。1:2000比例尺覆盖近2万平方公里。


● 建成包括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天地图·重庆)、综合市情系统、重庆时空大数据服务平台等系列地理信息服务平台,为30多家市级部门提供在线地理信息服务,支撑国土空间规划、脱贫攻坚、生态保护修复、城市运行监测、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公众生活等100多项应用。


● 编制《重庆历史地图集》《重庆抗战地图集》《重庆城市地图集》《美丽之地•重庆》《重庆革命历史文化地图集》等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地图集。


● 重庆通过整合航空航天遥感、测绘地理信息、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等优势资源与力量,建立应急测绘保障团队,配备应急测绘保障车5辆、无人机26架、卫星通信设备1套、数据处理软硬件设备43套等。


● 在今年8月份的森林火灾应急救援中,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局出动应急保障车4辆、高性能无人机4架、卫星通信设备1套。累计调度遥感卫星40余颗、过境拍摄遥感影像90余次,无人机低空航飞100余架次,提供专题图件664件·次。历时12天,有力保障了全市森林防灭火的指挥调度、灭火救援和灾情监测等各项工作。


资料来源:重庆日报、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宣传教育中心

技术支撑: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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