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想缴纳公积金,却被公司炒了鱿鱼
插画师:Boringshoes
作为一枚土生土长的深圳人,我一直认为,深圳是一个有秩序的城市。这里的街道总是一尘不染,这里的空气也没有雾霾,就连上厕所排队都比别的城市要有秩序得多。直到我毕业开始找工作,才发现深圳还有那么多“另一面”。
一天下午,一家电商公司给我打了个电话。“R小姐,你愿意来我们公司面试吗?”
我投了不下100份简历,终于有这么一个面试邀请。我很激动,心想,没准要开始给深圳这个城市做点小贡献了。
我迅速化好妆,踩上新买的高跟鞋,到这家公司面试。
这家公司的规模不大,大概租了五个办公室的样子,装修却很简洁。在和面试官交谈了15分钟后,面试官表示很喜欢我,想让我立即上班。
我简直不敢相信幸福来得这么突然。便准备证件,第二天就赴公司签合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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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声明一下,按照我们公司的惯例和深圳的法律,外地户口,我们是不给买公积金的。”hr姐姐微笑着跟我说。
我一愣,想起大家平常都说“五险一金”这个词。没想到这家公司不给外地户口买公积金。在深圳,有一句话很流行,“来了就是深圳人。”在我的世界观里,深圳这样的外来人口密集的城市,应该不会在公积金这样的问题上对外地户口有所区别,难道深圳的法律真的有区别对待吗?
“可我是深圳本地人呀。”我抬起头,看着HR。
“法律只规定社保是强制的,而公积金不是强制哦。”
我心里又生出一点疑虑——如果公积金不是强制缴纳的,那为什么这个HR之前又说“外地户口无需购买公积金”?
但刚毕业的我,还是相信了她说的话。或许,公积金真的不是强制缴纳的吧。我一直对深圳的企业抱有一种完美的幻想,相信大部分企业都是遵守秩序的。
“这样啊,好的我明白啦!”
签完合同后,我第二天就去上班了。当时的我并不知道,我对“秩序“的看法原来只是一种假设。
在公司上班一个月后,我妈跟我聊起了五险一金。
“你们公司,给你们一个月交多少的公积金?“
“一毛都不交啊。他们说,公积金不是强制的。“
“怎么不是强制的?你看外面的大企业哪个不交公积金的?你上网百度一下看看,网上都有写这是强制的。你们公司,真不正规!“
我妈的话,让我开始重新思考公积金这个事。我百度了一下“住房公积金“的词条,上面赫然写着住房公积金的特点:强制性。而且,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也就是说,“不是深圳户口就不用缴纳公积金”、“公积金不是强制的”都是无稽之谈。
这下好了,HR真的是在骗我。我曾认为深圳的企业都会遵守最基本的规则和秩序,可这次受骗让我感到气愤。或许,公司的员工也不知道公积金是强制的,所以没有去反抗吧?
我决定上班的时候问问那些同事,他们是怎么看待这个事情的。
我开始从我的“同桌”,坐我隔壁的S姐开始问。S姐2014年来深圳,在这个公司工作已经两年了。
“S姐,你怎么看待公积金这个事?”
S姐愣了一下。她的眼神有点游移,似乎想要避开这个话题。
“我们这些外地人,能怎么样。这个公积金法律确实是规定要买的。可是,人在屋檐下,哪能不低头。现在外面的工作又不找,你也知道的。”S姐一脸无奈。
我又问了问其他的同事。
“理论上是要买公积金的,可是公司不买我也没有办法,我总不能强迫让公司买吧。”
“一个月就差那几百块钱,其实也没多大差别,反正我也不打算在深圳买房子。”
…
我没想到,公司同事的态度如出一辙。他们都知道公积金是强制缴纳的,跟是不是深圳户口毫无关系,却不敢去夺回属于自己的那份权益!我简直不敢相信这一切。倘若他们能集体要求缴纳公积金,兴许公司真的能给我们缴纳吧。
我决定和hr谈谈,看看能否获得本应该属于我的公积金。
“我查过了,公积金是强制要买的。”我正气凛然地和hr说。
“公司这么多人做了这么多年都没说要买公积金。要是我们真的违反法律了,企业早被查封了。”
hr振振有词地说。
我顿时被噎得不知道说什么好。心里又冒出另外一个计划——我打算说服公司的人集体签字,要求公司给我们购买公积金。
我打印了一张“要求XX公司给员工购买公积金”的纸张,找S姐他们签字。
“别整事了吧。”
“你这刚毕业的,又还在试用期,别闹了。”
“你这样会被公司炒掉的,别拉上我。”
我大概找了20个同事签字,可只有2个同事答应在纸上签字。大部分人都是一副“不关我事,别拉上我“的态度,我只觉得有些恨铁不成钢。我无法想象,这些在深圳已经工作了好几年的人,竟然都是受气包,对于被侵占的利益毫无反抗意愿。倘若他们有一点点维权意识,或许情况能有改善。
于是,我的计划泡汤了。可不知是谁走漏了风声,几天后,我被hr叫去谈话了。
“公积金这个,你可以看看外面企业是不是都买。刚毕业,别整那么多事,看你这样,还是别在我们公司干了。”
于是,我因为“煽动同事违反公司纪律“,华丽丽地“被辞职了”。
万万没想到,只是想要争取回属于自己合法权益的我,竟然这么被“炒鱿鱼“了。
我想,或许不是所有的公司都这样,总有遵守规则的。深圳这么一个大城市,总有那么几家公司懂得“秩序“这个词的真正含义。
我便开始了第二轮找工作。不久便收到一家互联网创业公司的面试通知。
有了上次的教训,我在面试完后问了hr公积金的购买情况。
hr原本笑脸盈盈,听到这句话,顿时脸色一沉。
“这个公积金是这样的,是自愿缴纳的。我们最近在调查员工是否有意向购买公积金,如果大多数人要求要买,那我们会去买的。”
“可是这个是法律规定要买的吧?”
“你的意思是,我们是不正规的公司咯?”HR脸色已由黄变黑。
听完她这句话,我头也不回地走出了那家公司。
我不知道,为什么深圳的企业可以这么肆无忌惮地违反法律,是因为监管部门不力吗?还是因为法律不够完善呢?
我查阅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这样的描述: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看来,法律上对住房公积金是有规定的。可是,在深圳,依然有着大量的公司不缴纳公积金。我很好奇,那些监管部门到底去哪了?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企业明目张胆地违法呢?
更让我心寒的是不少职工的态度。不敢反抗、不敢投诉、默认被侵权……如果每一个求职者和职工,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受侵害的时候都能勇敢站起来反抗,那么深圳的企业应该不敢如此嚣张。
公积金,想说爱你,真的不容易。
(口述:R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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