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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奶杀死出生4天的孙女,在21世纪,重男轻女的今天

2016-12-04 小米粒妈 尖椒部落


摘要:何时女婴会在一个温暖而性别平等,没有重男轻女的世界中成长?何时女性才能生育自主,而不会再因为宝宝的性别饱受委屈?


今日我顶着被刚刚出生没多久的小米粒吸得起泡的乳头喂奶。为了分散自己的注意力,我就一边喂奶一边刷新闻:《二胎还是个孙女,奶奶踩死出生仅四天的孩子》映入眼帘!

这不仅让人愤怒不已——它不是发生在80年代,而是就发生在2016年11月的现在!我原本以为时代在进步,这样的事情不会再发生。但没想到,还有那么多女婴在21世纪死于重男轻女的观念。


图片来源:网络

2015年11月24日晚上10点左右,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中医院住院部妇产科病房里,29岁的产妇洪玲突然发现,出生仅4天的女儿不见了。警方查看监控录像后,确定悄悄抱走并杀死女婴的是孩子的奶奶张爱芬。

11月24日晚上,睡在病房外走廊上的张爱芬累得筋疲力尽,心里却无法平静,想到自己这几天忙得脚不沾地、疲于奔命,但媳妇生的却又是个孙女,没有一点添丁进口的喜悦;想到以后还要承担养育两个孙女的重任,由此沦为带娃的“孩奴”,强烈的悔意涌上了心头。张爱芬觉得所有的烦恼和矛盾,都是这个二胎孙女造成的。晚上10点钟,待洪玲母女和病房的人入睡后,她悄悄地将婴儿床上的小孙女抱至该院住院部大楼东北侧地下室楼梯转角处,采取用脚在女婴头部及身上踩踏等方式将其杀害,后将女婴放在楼梯转角处的纸盒内离开了现场。经法医鉴定,被害女婴系严重颅脑损伤死亡。

这名女婴她比我的孩子小米粒小十天,刚刚离开妈妈温暖的子宫,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还没来得及好好看看,就受到重男轻女观念的毒害,被自己的亲人杀掉。

同样深受伤害还有孩子的母亲,她刚剖宫产住院第5天就痛失了自己的女儿。新闻并未提及她的状态,只是有一句“原谅了她的婆婆”。我不知道她是不是真的原谅了婆婆——同样身为女性,怀胎十月经历了剖宫产,我感受到这种创伤一定是很难修复的。

直到现在,我回想起生小米粒时住院的日子都觉得毛骨悚然。手术台上冰凉的麻醉剂刺入颈椎,我下半身渐渐失去知觉……医生切开我的肚子,我听到孩子的哭声时,自己眼泪一个劲地往外流,没有这段经历我真的不知道当母亲有多不容易。

手术后开始经历各种痛,麻醉导致的呕吐,伤口的痛,子宫收缩的痛……而家人这时往往会因为喜悦于新生命的到来,关注点都在宝宝身上。

如果宝宝的性别不受家人的待见,那产妇就可能会更受忽视。我觉得,有勇气生几个孩子的女性都是勇士!

我身边也有不少初中时候的同学,因为前面两胎是女儿,为了生一个儿子又怀上了三胎;有的家庭经济条件比较殷实,固执地认为一定要生个儿子继承家业,否则自己也不受待见。21世纪的今天,不少女性还在顶着重男轻女的压力,不断被要求“生生生”,什么时候女性才会真的生育自主呢?

我有时候在刷qq空间看到旧同学她们的状态,都会深深震惊。就像刚出生4天就丧命于自己奶奶手里的女婴,这样血淋淋的事情就真实地发生着在我们眼前。

回想我自己的母亲,至今都在因为生了三个女儿未生到一个儿子而内疚。她对我说,她经常梦见一个男婴向她招手,醒来时男婴却不见了……

我原本以为自己比一般男孩更出色,就可以弥补父母没有儿子的遗憾,可是,事实并非如此。

这个新闻最后说“案发后儿子儿媳原谅了她,邻居替这个奶奶求情,可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法律怎么可以因家人的“原谅”而轻处杀人者呢!根本还是因为被害的是“女婴”,她活生生地被踩死了!最可怕的是这个奶奶自己也是女性,重男轻女竟然能可怕到对血亲下毒手。

何时女婴会在一个温暖而性别平等,没有重男轻女的世界中成长?何时女性才能生育自主,而不会再因为宝宝的性别饱受委屈?



尖小椒的话:

在一个男权社会中,性别歧视的实施者不仅仅是男性。有时候,女性也会成为男权社会的共谋。这则新闻中的奶奶,是一个性别暴力的施害者;同时,却也是这个性别歧视社会的受害者——作为被贬低价值的女性,她的思维被日积月累的男权思想侵蚀,做出了这种性别暴力的行为。

另一方面,我们看到不少朋友都很难理解这个因“家人原谅”而轻判的结果。

于是我们特意咨询了北京千千律师事务所的吕孝权律师,他将为我们从法律上解说一下这个判决结果:

看到这个案例,我感觉这种重男轻女的思想毒害了我们好几代人,考虑到加害人本身也是女性,真让人唏嘘不已。这说明我们的性别平等工作和儿童权利保护事业依然仍重道远。

首先,单纯从法律角度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案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受害者为刚出生四天的女婴,自然属于性质、情节和后果都很恶劣的故意杀人案件,依法应适用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前一档的量刑,即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本案一审判处被告人十年有期徒刑,属于该刑档中的最低刑档,法院的判决并没有违法。


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我国的基本刑事政策。该意见第21条:对于老年人犯罪,要充分考虑其犯罪的动机、目的、情节、后果以及悔罪表现等,并结合其人身危险性和再犯可能性,酌情予以从宽处罚。第22条:对于因恋爱、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犯罪,应酌情从宽处罚。第23条:因婚姻家庭等民间纠纷激化引发的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属对被告人表示谅解的,应当作为酌定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犯罪情节轻微,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不需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结合本案案情,从情理角度说,可能公众无法接受本案被告人十年有期徒刑的量刑,但从法律角度讲,被告人张某确实具有从轻处罚的情节,比如被害人家属谅解、邻里多人联名求情、案发时的精神状态以及抗压、行为控制能力的减弱等等。至于是应该判处十年有期徒刑还是再判重一点,更加公平合理,各有各的看法,不好说哪个更准确。

本案留给公众思考的是重男轻女思想的荼毒,以及如何更好保护儿童权益的问题,但愿此等泯灭人性的人间悲剧不要再次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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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米粒妈90后,有社会正义感的摩羯座,小米粒的妈妈,女性公益人一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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