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青观点|禁塑要动真格的!——匡洁答《河南日报》“焦点网谈”栏目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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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据悉南乐县率先在我省颁布了地方性“禁塑令”,全面禁止生产、使用石油基料的塑料制品,完全由生物质可降解塑料制品取代。为此,《河南日报》“焦点网谈”栏目采访了河南绿色中原环境保护协会绿踪垃圾分类项目组负责人匡洁。全文如下。
禁塑要动真格的!
—关于南乐县发布我省首张最严“禁塑令”的评论
据《河南日报》客户端报道,河南南乐县向“白色污染”宣战。4月4日,该县出台“禁塑令”,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制品,违者将处以最高2万元罚款。这也是我省首张“禁塑令”。
根据南乐县《关于治理白色污染推广使用一次性可降解塑料制品的实施意见(试行)》规定,所禁之“塑”是指用石油基原料生产的、在自然环境下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制品,主要包括塑料薄膜、购物袋、垃圾袋、塑料餐具等。该县已具备生物基材料产业基础,产品完全可替代石油基料塑料制品。生物基料一次性可降解塑料制品废弃后,在堆肥条件下,6个月之内100%降解成二氧化碳和水。“我们要以实际行动,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的理念。”南乐县委书记孙栋表示。
南乐县开出的这张我省首个全面禁塑令,是一件非常令人鼓舞的事,作为民间关注垃圾分类多年的环保人,我要为南乐县的这一举动大大地点个赞!!
众所周知,国家层面的“限塑令”已颁布整整十年,十年来这道法令的效果也众所周知。我不知道还有没有比它更失败的法令!塑料制品的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都对它置若罔闻,作为一道正式颁布的国家法令,它既没有被执行,也没有被终止,一直处于十分尴尬的地位,完全丧失了法令的尊严,成为民间批评政府工作最便易的参照。
十年令不行禁不止的后果是什么?公众从自己身边环境很容易看得到,那就是充斥于环境各个角落触目惊心的白色污染!“禁塑令”后塑料制品使用的愈发变本加厉、越用越滥是不争的事实。以前餐饮业多因一次性筷子受抨击,饭盒使用尚且有限。限塑令颁布后的十年,一次性筷子的“污染形象”早已被爆发性增长的一次性餐盒、饮料杯,各种外卖、快递业塑料包装物覆盖得毫无踪影。
废塑料作为环境中的永久污染物(一个能够在环境里存在几百年的东西,我从来不用“难降解”)我不知道有关部门为什么允许经营者对相关禁令置若罔闻?以至于让每年几百万吨白色塑料垃圾持续祸害子孙后代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
据媒体报道,我国有规模超市塑料购物袋每年使用量超过100万吨、农用地膜使用量超过160万吨、水稻育秧盘等使用量约为60万吨。这些塑料制品使用后被随意丢弃,导致耕地破坏,河流湖泊污染,已经严重威胁到我们国家的生态安全。
有一个说法是:可降解生物质塑料成本高,会提高物价成本,引起民众不满。这个说辞稍加推敲就知道根本站不住脚。可降解塑料为什么贵?因为市场被毫不顾惜环境成本的石油基料塑料占据着,在一个商业主导的社会发展阶段,没有市场空间意味着什么是不言而喻的。正是污染企业、落后技术长期霸占市场,挤占了绿色产业的发展空间,才使得大批绿色技术迟迟不能走出象牙塔,走到以绿色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的前沿。
南乐县最严禁塑令的颁布,是一种“亡羊补牢”的举措,强制污染企业出局,腾出市场空间让绿色产业得以生长壮大。不可否认,产品的“绿色颜值”是需要一定价格上浮空间的,因为污染技术的“廉价”是建立在毫不顾惜环境成本的基础上。其所获之利,其实就是掠夺公众的环境资源而自肥,后果当然是我们当下看到的:雾霾压城、河流污染、土地退化、景观受损。这是实实在在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实,公众对此已有认知,加强宣导,这个道理很容易讲明白。环境是大家的环境,“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不是一句空话,这些年环保上不断强化的“公众参与”理念,其实就是让人人了解个人与环境的关系,从而人人尽责。也只有人人尽责——既有主动尽责,也要有被动尽责,我们的环境才有希望,我们的生态文明才有出发点和落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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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匡洁 编辑|侧耳倾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