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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人凡聚|抚今追昔话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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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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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 赵凡聚



又是清明,大地泛新绿,万树绽花红。一阵阵浩荡春风吹过,古城开封的文化气氛逐渐浓厚起来,清明文化节的文化大幕徐徐拉开。

在众多中华传统节日里,春节是辞旧迎新的,端午是驱疫病保健康的,中秋是阖家团聚的,大多主题单一而鲜明,而清明节的文化内涵最为丰富,丰富到人们弄不清它的“中心思想”的程度。清明节是悲情鬼节还是吉庆佳节,节日里该不该互祝节日快乐,都成了人们争论的话题,便是由这一节日的丰富内涵、复杂个性引出的。


同一节日过法异


最能反映清明节复杂个性的是节俗呈现多样化,其所表达的文化内涵各不相同,而且相互之间看起来有些矛盾。

清明的节俗及其文化内涵至少有四个方面。


第一个是扫墓祭祖。清明上坟扫墓的习俗从古至今没有大的变化。唐朝诗人杜牧的诗句“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最能表达人们上坟扫墓的悲戚心境,也因此成为千古名句。宋代诗人高翥的《清明日对酒》也是描写清明节的七律名篇,其颔联“纸灰飞作白蝴蝶,泪血染成红杜鹃”已成为今天常见的丧事用联。



和上坟扫墓的习俗相适应的当然应该是庄严肃穆,是不能苟于言笑的。在这样的日子里,互祝节日快乐显然是不合时宜的。


第二个是纪念。纪念的对象是介子推。介子推是春秋五霸之一晋文公的患难大臣,因序功加官晋爵被遗漏,又不愿自白争竞,虽然没有跑官要官,似乎心中也难免有几分不平,闹了情绪,奉母逃入山中隐居起来。晋文公后来发现了问题,要纠正错洖,一定要找到介子推并予以褒扬封赠,竟用了放火烧山逼其出来的馊招,结果反将子推母子烧死,晋文公追悔不已。为纪念介子推,晋文公将介子推母子死于其下的那棵树的木头做了鞋底(木屐),举步必悲呼“足下”,以永志不忘,并禁止官民每年于子推死难之日举火,举国“寒食”(吃冷食)。这也是寒食节即清明节的来历。



纪念谦虚而耿介的先贤,虽然不必像当年的晋文公那样哀戚,那样流着眼泪思念、悲呼“哀哉足下”,却也不宜互祝快乐,更不宜纵情游赏。


第三是取新火。禁了一天火,吃了一天冷食,第二天自然要重新取火,这叫“取新火”。官府也要取火并将火种颁发给老百姓,叫“颁新火”。



古时没有火柴,更没有打火机,而是靠敲击或钻研燧石取火,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以钻燧为例,一般是用弓弦缠绕一根干树枝去钻燧石,上下拉或左右推弓使树枝快速转动与燧石磨擦,磨出火花燃着围堆在磨擦点的干草枯叶,取得火种。一家取得新火,邻里都来引取火种。官府颁新火的场面更是隆重热闹,不仅仅具有亲民的形式意义,也是实实在在的惠民措施。颁与一家,经不断分送后,半日之内温暖千家万户。获赠或获颁了新火,家家热炉灶,户户起炊烟,在春寒料峭的季节一家人吃上热乎乎的饭菜,家家欢声,户户笑语,其乐融融,自然是值得祝贺的佳节乐事。


第四是郊外踏青赏春放风筝。清明时节,春和景明,大地回暖,桃红柳绿,正是野外踏青的好时节。阳气上升,惠风和畅,天蓝云白,正是放风筝的好日子。老少成对,妇孺结伴,“忙趁东风放纸鸢”(清·高鼎《村居》 )。绿杨烟外,城乡男女,穿红着绿,成群结队,外出游冶;蓝天幕下,各色风筝,响着呼哨,与飞鸟争鸣,与白云争高,一派大好春光。在这欢乐祥和的日子里,互祝快乐当然无妨。



抚今追昔两相宜


上坟的肃穆、纪念的庄重和取火的祥和、踏青游春的热闹,一冷一热,一悲一欢,看起来似乎很不协调。但在这个种瓜种豆的时节(农谚有“清明前后种瓜种豆”的说法),人们不免希望逝去的祖先保佑丰收和安康,这就须要祭祀,祭献必诚必敬,自然不准嘻笑。祭祀自己的祖先,祭献必获嘉纳,祈愿必获嘉许,一年的丰收和安康就有了保障,幸福有保障岂不是值得庆贺与快乐的?假使先祖有知,看到自己的儿孙这般健康和快乐,也一定含笑九泉。如此说来,清明节的享乐,非单乐己,亦且乐神,有何不可呢?纪念先贤亦然。这是就节日当天的情景而论的。



倘把清明的节俗和情景放在历史的空间里加以分析的话,其抚今追昔的寓意便明白可见了。

追昔或言追远是面向过往的溯源。清明节的追昔与溯源是对已逝先祖的追思,不忘列祖列宗的养育之恩。追昔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对当世人的关怀,通过蒸尝、扫墓等方式祈求先人保佑自己和家人能得幸福,这便是抚今了。抚今就要追昔祈福,得福当然要尽情享受,有福享更要追昔,祭祖更要诚敬报尝。抚今与追昔循环往复,祈福与享福并行不悖,上坟、纪念的庄严肃穆与取火、游冶的欢声笑语自然也可以并行无碍了。两两之间看似矛盾、对立,却也包含着和谐与统一,其相互关系是辩证的。于是乎,扫墓顺带着踏青,踏青顺带着扫墓,坟上哭罢笑开颜、擦干眼泪祝快乐的矛盾景象就自然而然地出现了。



古代帝王也注意到了这种“不和谐”的现象,唐高宗李治曾经下令严禁寒食节上坟(大概是不允许把扫墓和纪念搅在一起),更不允许扫墓之后郊游踏青,明显是怕踏青游治破坏了庄严肃穆的祭祀气氛。一来颁令者不了解抚今与追昔之间的辩证关系,文化根基不深,思想信念不坚定,说服力不强,得不到基层社会的理解与响应;二来一纸法律斗不过经千年积淀而成的普遍习俗,结果是越禁越盛。到了宋代,在前面提到的高翥那首诗里无奈地感叹:扫墓、春游过后,“日落狐狸眠冢上,夜归儿女笑灯前”。他也不理解扫墓与春游、祈福与行乐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谴责着人家的矛盾行为的同时,他自己也未能免俗,竟也在清明节与人喝起酒来。


祝愿宜否视情境


弄清了抚今与追昔、祈福与享福之间的辩证关系,对于清明节可否相互祝愿节日快乐、身体健康、阖家幸福就有答案了——根据各人和交流对象在清明节选择的活动而定。如果自己或者准备交流的对象决定或正在扫墓祭祖、参加纪念活动,给人发一个“节日快乐”当然很不合适;而如果自己和问候对象都在游赏行乐之时,发出或接收祝福话语,不仅无碍,还能增加一些节日的喜乐感。



曾见开封府景点清明文化节的节目彩排。观者如堵,气氛祥和。听得“开封府尹包大人”向百姓和“外邦番国友人”祝愿“清明节快乐”,初觉不伦不类,当看到整个仪式的主题是颁新火,再想想现场和古代人人涌跃、争获新火的喜乐场面,便觉得很是应景、恰切了。火种寓意希望、光明、温暖、幸福,谁不愿第一个拥有呢?‘包大人’在向人们颁赐新火的同时表达良好祝愿也是该仪式的点题之举,不仅可以,而且是十分必要的。


清明文化永传承


我们说清明节日文化内涵丰富,说的是过去。到了今天,其丰富程度已减损不少,比如禁火寒食,行者已是罕有。如果说还有些流风余韵的话,野炊禁火以防火灾的法律要求勉强可以凑个数,但其追慕先贤的纪念意义荡然无存了。



有些内容应否保留也值得检讨,比如折柳条、戴柳枝帽和吹柳笛。古人认为柳树有避恶驱邪的作用,但现今人多树少,强调绿化和生态保护,这个风俗似当革除。特别在以嫩柳絮柳叶作蔬菜食用的地方,柳树早在节前已被攀折得七伤八损,一片狼藉,柳条也被撸得光秃秃的,哪里还经得起节日期间再折损一次呢?

至于其他文化内涵,作为中华文化的组成部分,中华民族的文化标记,理应珍视保存,让其绵延不绝、万代传承。在这方面,作为历史文化名城,我们开封的清明文化节已经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传承清明文化方面做出了重大贡献。它不仅是开封人自己的文化节,还是所有观赏、参与的各地各国游客共同的文化节。随着游人的习学和传扬,如同开封府的新火种一样,清明文化也从一家分散至万户千家以至整个中华民族。



开封清明文化节总体而言是喜庆的,在这里祝愿它越办越好,祝所有参与、观赏清明文化活动、传承清明文化的朋友节日快乐,应该没什么不妥。相信大家都是上过了坟、祭过了先贤和祖先才来开封游赏的。



文|赵凡聚 编辑|绿沙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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