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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读!今年双十一,买买买有了新保障!

2017-11-08 廊坊广播电视台 廊坊新闻频道

11月1日起,新修订的《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正式施行。新《条例》实施后,河北省消费者协会将更名为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除此以外,新《条例》还对个人信息安全七天无理由退货等内容作了规定,今年双十一,买买买将有新保障,赶紧了解一下吧 ↓↓↓

防骚扰!个人信息更安全!

新《条例》规定:消费者享有生活安宁不受损害的权利。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经营者不得上门宣传推销,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发送商业性信息,也不得以电话、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以电子信息方式发送广告的,应当明示发送者的真实身份和联系方式,并向接收者提供拒绝继续接收的方式。


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要征得消费者同意。消费者明确要求经营者删除、修改其个人信息的,经营者应当予以删除、修改。经营者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经营者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最高会受到五十万元的罚款。


可退换!七日无理由更完善

新《条例》规定:依法适用七日内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商品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齐全的,视为商品完好。


消费者基于查验需要而打开商品包装,或者为确认商品的品质、功能进行合理的调试不影响商品的完好。


这是针对现实中经营者将消费者拆开包装就一概视为商品不完好而作出的规定。

防欺诈!欺诈行为可获赔偿

>>新修订的《条例》列举了八种“确定”欺诈行为,经营者只要有其中的一种行为,即可认定其为消费欺诈行为:


(一)在销售的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二)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的;

(三)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的;

(四)骗取消费者价款、费用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服务的;

(五)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误导消费者的;

(六)开展预收款服务的经营者终止服务,未事先通知消费者又无法联络的;

(七)为消费者提供修理、加工、安装、装饰装修等服务时谎报用工用料,损坏、偷换零部件或者材料,使用不合格或者与约定不相符的零部件或者材料,更换不需要更换的零部件,或者偷工减料、加收费用的;

(八)从事职业介绍、婚姻介绍、房屋租售、出境出国、家政服务等中介服务时提供虚假信息或者采取欺骗、恶意串通等手段损害消费者权益的。



>>新《条例》还列举了六种“推定”欺诈行为,经营者有列举的行为而又不能证明自己并非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则认定其具有消费欺诈行为:


(一)销售或者提供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商品或者服务;

(二)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

(三)销售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的商品;

(四)销售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商品;

(五)销售或者提供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或者服务;

(六)销售伪造或者冒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




收取预付款后逃逸列为欺诈

新《条例》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消费者要求订立书面合同的,经营者应当与消费者订立书面合同。


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发放单用途预付凭证的,单张记名预付凭证金额不得超过五千元,单张不记名预付凭证金额不得超过一千元。


经营者应当在商业银行开立预收款资金存管账户,在经营场所定期公示预付凭证资金总量和使用情况。


根据新《条例》,消费者需要转让预付凭证的,自消费者通知经营者时生效,经营者不得收取额外费用。

网约车、共享单车今后这么做

新《条例》明确,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暴力犯罪、吸毒、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十二分记录。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者应当明示计费方式和费用,经营者已收取押金,消费者不再接受服务要求退还押金的,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押金。鼓励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者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赁服务。


经营者义务更明确!

新《条例》对通信及增值服务、家用汽车销售、商品房销售、餐饮业、保险业等15个重点行业的经营者义务进行了特别规范。其中,在商品房经营方面提出:取得预售许可或者销售现房的商品房经营者,应当在销售前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对每套商品房进行明码标价。销售过程中,对已销售的房源,商品房经营者应当予以明确标示。


有了这么多保障!

这个双十一可以进行的“剁手”啦!

来源 | 河北新闻网

图片来源于网络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编辑 | 王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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