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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已处理30人!这件事不是只是说说而已!

2018-01-26 廊坊广播电视台 廊坊新闻频道


廊坊市区及各县(市)城区全年禁放!

违法最高罚2000元!

个人购买需出示身份证

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廊坊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已于2017年12月26日经市政府审议通过,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据介绍,廊坊市、各县(市)外环线以内(含外环线)及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域内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生挤压、碰撞,极易引起爆炸和燃烧事故,就好比是放着一颗随时都会爆炸的移动“定时炸弹”,具有极大的危险性。为消除安全隐患,我市警方围绕非法储存、销售、运输烟花爆竹开展集中打击查处,有效预防、坚决遏制烟花爆竹重大爆炸事故。


 截至目前,在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下,全市治安系统共检查烟花爆竹从业单位216家次,发现整改隐患74处,收缴烟花3903箱、爆竹225万余头;共查处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案件29起,处理违法犯罪人员30人。 

案例
1月10日19时许,大城县公安局王文派出所民警在大城县旺村镇路上查获一辆红色箱货汽车,车上运输600箱礼花弹,经查,该批烟花爆竹是冯某某雇佣杨某某为其非法运输至大城县。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对冯某某罚款一万元整。
1月12日11时许,香河县公安局局治安大队查处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群众匿名举报:在香河县某寿衣店后平房内有人储存烟花爆竹。获此线索后,大队民警迅速出警赶赴现场,在该平房内,查缴32箱烟花爆竹(其中16箱大地红、16箱开天雷),并将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嫌疑人梁某现场抓获。梁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1月15日,文安县公安局查处一起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案,在某超市库房内查处各类烟花爆竹57箱,包括开天雷3箱24组、礼花5箱20组等,违法嫌疑人薛某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1月17日晚,三河市公安局燕顺路派出所查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车一辆,车上装载烟花爆竹5箱。违法嫌疑人贾某某因非法运输危险物品,被行政拘留5日。
1月17日15时许,三河市公安局新集派出所民警在新集镇某村一超市查获各类烟花爆竹70件。超市经营者韩某因涉嫌非法存储、销售烟花爆竹被行政拘留10日。
18日10时许,三河市公安局燕顺路派出所民警在泃阳镇某村一民房内查获一个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查获各类烟花爆竹共计80箱。违法嫌疑人杨某对在民房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19日10时许,三河市公安局皇庄派出所民警在街面巡逻时,从一辆商务车内查获各类烟花爆竹共42箱,对违法嫌疑人祁某控制,对涉案烟花爆竹依法查扣。

21日11时许,三河市公安局黄土庄派出所民警在后沿口村某超市查获各类烟花爆竹35箱,总重约250公斤。违法嫌疑人周某某(三河市黄土庄镇人)对其非法存储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

廊坊公安提示: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很明显,每年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伤人安全事故,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燃放产生的有害气体使空气环境恶化,损害市民身心健康;燃放后产生的碎屑垃圾也给环卫工人增添了沉重负担。


请严格遵守我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维护公共安全,消除安全隐患,减少对居民生活和身体健康的影响;


从不购买一串鞭炮、不燃放一枚烟花做起,自觉抵制燃放烟花爆竹,共同减少雾霾,保卫蓝天,最大限度降低市民尤其是老人、儿童等敏感人群发生呼吸系统疾病的风险;


主动采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来欢庆佳节。


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12350”安全生产举报电话、“110”报警电话等途径,举报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对查证属实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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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王甜

来源 | 廊坊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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