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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我市扫黑除恶公告来了!举报电话全公布!

2018-02-11 廊坊广播电视台 廊坊新闻频道

河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势出击


根据全国和全省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要求,河北省公安机关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重拳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河北省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1.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2.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3.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4.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土地承包流转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非法捕捞、带车逃费的黑恶势力;

5.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6.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7.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8.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等。


举报途径


邮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槐安西路276号省公安厅“扫黑办”,邮政编码:050051;

电话:0311-66565690、83033538

网站:河北公安网(http://www.hebga.gov.cn/)

新浪微博:@河北公安网络发言人

微信公众号:“河北公安”“河北刑侦”

廊坊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及省、市党委政府统一部署,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广泛发动人民群众踊跃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市公安局经研究决定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中心。现将举报中心受理范围、举报渠道等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受理廊坊市范围内涉黑、涉恶线索。包括: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医患纠纷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5、在房屋拆迁过程中,采取打砸、尾随、恐吓,甚至强行拆除,给群众造成重大损失的黑恶势力;

6、房地产项目建设过程中,垄断建筑市场、垄断销售、强买强卖的,装修时的“楼霸”等黑恶势力;

7、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土地承包流转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带车逃费的黑恶势力;

8、在商贺集市、批发市场、车站、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聚众滋事的市霸、行霸、医闹等黑恶势力;

9、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10、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非法讨债的黑恶势力;

11、插手民间纠纷、经济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2、对正常经营商户采取占地不消费、有意制造打架斗殴事件等不正当竞争手段,迫使商户停业、转让、扰乱市场正常经营秩序的黑恶势力;

13、组织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4、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二、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316-2333447(24小时),0316-2333419

举报网站:www.lfgaj.gov.cn:8234

电子邮箱:langfangdhce@163.com

来访地址:廊坊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接待时间为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邮寄地址:廊坊市安次区杨税务乡民兵预备役训练基地,刑警支队扫黑办收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

特此公告。

廊坊市公安局扫黑办

2018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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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新闻线索:0316-2311218

来源 | 河北公安网、市公安局扫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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