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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我市企业职工病退申报已开始,报名截至3月9日!

2018-02-27 廊坊广播电视台 廊坊新闻频道

2017年我市企业职工病退开始申报

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获悉,2017年我市因病提前退休工作全面启动。目前已开始自愿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9日。


2017年因病提前退休的职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2017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50周岁以上(1967年12月31日前出生,以档案原始记载为准,下同),女年满45周岁以上(1972年12月31日前出生),缴费年限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以上,经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国有、集体企业原固定工或者劳动合同制职工,可以申请办理因病提前退休。

曾在国有、集体企业工作满10年以上的原固定工或者劳动合同制职工,累计缴费满15年以上,后因企业破产、改制失业,按灵活就业人员政策继续缴费的,经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达到以上年龄的可以申请办理因病提前退休。

凡符合因病提前退休条件的,由个人写出书面申请报名:

参加市本级统筹的企业职工,到所在企业报名;

在劳动人事代理机构托管档案的人员,到劳动人事代理机构报名;
参加县(市、区)统筹的企业职工,到各县(市、区)人社局报名。


申办因病提前退休,要进行严格的劳动能力鉴定:

按照规定,企业职工病退,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初次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后,须报送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最终鉴定。

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在进行初次鉴定时,鉴定专家要对每一位申请病退职工进行临床检查和诊断,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场进行检查的,个人可以提出申请,经单位确认后,可安排鉴定专家到现场进行鉴定。

初次鉴定结束后,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医疗卫生专家进行最终劳动能力鉴定。

最终鉴定在审阅审核鉴定材料的基础上进行抽查,由鉴定专家对抽查人员逐个进行临床检查。

抽查人员名单按参加最终鉴定人数的30%随机确定,视情况进一步扩大抽查范围。


为增加病退工作透明度,此次实行“一公开两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在我市主要新闻媒体宣传病退政策,公开报名条件;

职工申报病退前在所在单位或社区进行公示;

在最终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结束后,报省人社厅审批前,由市人社局对拟办理退休人员基本信息、主要病历和劳动能力鉴定等情况再次进行公示,为期10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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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龚琴琴

来源 | 廊坊日报、廊坊传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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