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对宁海的“36条”,首届“中国廉洁创新奖”组委会这样说!

宁海发布 2022-01-18

9月中旬,首届“中国廉洁创新奖”颁奖仪式在清华大学举行,“宁海村级小微权力清单三十六条”因其运行4年多来,实现了村级小微权力内容的全覆盖,标本兼治,推进了农村基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依法治理,切实把基层公权力“关进笼子”,实现了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的有益实践,成为宁波市唯一获此殊荣的项目

下面是首届“中国廉洁创新奖”组委会编写的文章,可以让我们更好地了解“宁海村级小微权力清单三十六条”!



【首届“中国廉洁创新奖”获奖项目之六】


宁海村级小微权力清单三十六条

——浙江宁波市宁海县委


一条路没修好,寒了一村人的心。十几年前,从桥头胡村通往屠家村祠堂的路,由于村干部一心想走捷径,未经招投标直接交于一名村干部承建,竣工后一年多便出现了质量问题。而现在,面对村干部与老百姓之间的“信任赤字”,屠家村村委会主任屠海建已然手握法宝——《宁海县村级权力清单三十六条》(以下简称“36条”)。他自信地说:“里面对村级工程如何按规定操作写得详详细细,微型、小型、中型和大型工程怎么操作都能找到相对应的操作程序,只要严格按照‘法治精神’程序来,阳光透明,自然会给村民们一个满意的答案。”

浙江宁海县独创的“36条”,通过将权力纳入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有效解决了村级权力乱用、错用等问题,为完善基层监督体系建设提供了行而有效的操作范本。2018年的中央一号文件特意提到,“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加大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处力度”。



“信任赤字”催生的

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

随着法治农村建设的推进,村级治理成为焦点,其中“村官巨腐”“小官大贪”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频繁见诸报端,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问题繁多。由于缺乏监督,诸多政策存在“落地难”的问题,“政策不入户”情形经常出现,“最后一公里”被选择性执行,基层干群间的信任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材料显示,2010年至2013年,宁海县针对村干部纪检信访为806件,约占全县党员干部纪检信访总数的八成。宁海县委书记杨勇认为:“农村基层工作中,程序规范最容易被忽视。不少村干部凭热情干事,认为只要工作能做下去,违反点程序不是大问题。再加上村干部大都是集多重身份、利益于一身,所以,只要一推动与利益相关的活动,便难免成为矛盾的焦点。”

怎样才能化解基层干群之间的“信任赤字”?2014年初,针对村务工作相关制度散落在各类文件中,干部不清楚、群众不明白的现状,宁海县纪委等部门通过访谈4个乡镇的共1000余名群众,召开100余次会议,收集和汇总村级组织和村干部权力事项 60 余项,归纳出台“36条”。“36条”涵盖村级重大事项决策、项目招投标管理、资产资源处置等19项村级公共权力事项,以及村民宅基地审批、计划生育审核、困难补助申请、土地征用款分配、村级印章使用等17项便民服务事项,基本实现了村干部小微权力内容全覆盖。

“36条”在宁海县早已家喻户晓


明确权力运行的“边界”

“轨道”和“红绿灯”

“36条”将法治精神、市场经济、道德观念有机结合,抓住了村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构建起全新的宁海治理模式。其要义在于让村干部手中的权力首次有了明确的“边界”,既理清了流程运行的“轨道”,又明晰了权力使用的“红绿灯”。“36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厘清村干部权力边界。过去对于村里的事怎么办,村干部到底有多大权力,并没有一部法规统一作出规定,村级权力运行处于一种无序和选择性执行的状态,导致村干部以权谋私严重侵害群众利益。“36条”合理界定了村级组织和村干部的权力边界,堵住了暗箱操作的老路、谋取私利的歪路。老百姓说它就是村里的“法”,干部群众都要依“法”办事。

二是规范小微权力使用。从之前招商引资请客吃饭,到现在“买把扫帚都得开发票”,在强化监督下,村干部的权力被限制了,村民“战胜”村官变为可能。宁海县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始终在党的领导下推进基层群众自治工作,重大决策必须经过“五议决策法”,大小村务必须按时按规公开,形成了明确的监督程序和有效的监督载体,确保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真正改变了群众“形式上有权、实质上没权”的现象。用村干部话说:“我们把权力还给了群众,群众把信任投给了我们。”

三是明晰权力运行流程。围绕36条要点设置,绘制形成45张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每项村级权力事项名称、具体实施责任主体、权力事项来源依据、权力运行操作流程、运行过程公开公示、违反规定责任追究等六方面内容,使干部群众都能“看图说话”“照单办事”。同时,凸显精简务实原则,除大中型工程招投标等重大事项外,大部分村级事务办理流程都控制在五个环节左右。群众办事还享有一次性告知、限期答复、按时办结等权利,有效防范了村干部推诿扯皮、故意刁难等情况,极大提高村级办事效率。



请群众来监督

“让群众明白,还干部清白”

只有把权力运行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交给群众,才能真正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怎样让“36条”深入人心?一方面,对村干部进行系统培训,一个也不放过;培训结束,还要进行严格的过关考试。要把条令向群众解释明白,村干部首先自己得烂熟于心。县里给村干部不停地“念紧箍咒”,县电视台派出摄制组暗访,在田间地头随时对村干部进行抽查考试,并进行现场直播。

“36条”有效解决了村级权力乱用、错用等问题

另一方面,对村民进行广泛宣传动员。每个村的主干道或人流比较集中的地方,都贴出了“36条”漫画版,用深入浅出的方式向老百姓宣讲。宁海县要求村干部责任到户,争取不漏掉一个人。对于制度的落实,县里更是不含糊。除了年中全面检查、年底全面考核外,县纪委还开设了村务监督论坛,干部落实“36条”到不到位,让老百姓去评判。如此,村务监督便由以前的事后监督变为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


宁海县“36条”实现了权力从暗箱操作到阳光运行,构筑了基层不能腐、不敢腐的体制机制,降低了村干部以权谋私的寻租空间,铲除了村干部滋生腐败的土壤,从根本上改变了农村基层政治生态。

据统计,全县反映村干部廉洁自律问题的初信初访量 2014 年同比 2013 年大幅下降84%,2015 年同比下降 17%,2016 年同比下降 12%,2017 年同比下降 9.1%,呈逐年下降趋势。2014 年以来,在“36条”的保驾护航下,全县美丽乡村建设等 520 余个村级重点项目基本实现规范有序推进。2015年,浙江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将建立健全村级事务权力清单列入《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的决定》;中央组织部专门印发《浙江省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经验做法》,将宁海首创的建立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列入其中。2017年,《宁海县村级权力清单三十六条》被送达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其后被列入改革情况交流通报。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聚焦乡村振兴战略,其中专门提到推行宁海县首创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这充分说明了“36条”的可复制性和制度生命力。


□ 来源:清华廉政

□ 编辑:林佳怡


 

往期推荐 

丰收啦!10月19日,力洋喊您吃桔子咯!

欢迎来到越野的天堂!2018宁海越野挑战赛周末开战!

宁海7名中医师荣登宁波名中医药师,看看哪些人评上?

2018年宁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宁海专技人才赴晴隆!谱写扶贫新篇章

| END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