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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火令发布!到4月10日,宁海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禁火令”来袭
扫墓祭祀注意防火
3月10日至4月10日
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宁海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
为切实抓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全县范围内森林资源安全,根据《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县政府决定,特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
一、禁火期:每年3月10日至4月10日。
二、禁火区域:在全县林区范围内。
三、凡进入林区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严禁吸烟、乱丢烟蒂和火柴梗等行为;
(二)严禁上坟祭祖时从事点烛、烧纸钱、燃放烟火爆竹等活动;
(三)严禁出殡队伍近山沿途燃放烟花爆竹;
(四)严禁野外烤火、玩火、放孔明灯;
(五)严禁进山狩猎;
(六)严禁炼山、烧地坎草、烧灰积肥及其他生产性用火。
四、对违反以上禁令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那么,清明节期间哪些行为
是违反禁火令要求的呢?
温馨提示
除了不做上述列举的事情之外,在清明节上坟祭祖,也就是宁海人常说的“加坟”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加坟”前要多看。要注意周围环境,看看墓地周围有没有可燃物,一旦发现,提前清理。
“加坟”时要自律。不将火种带入林区。在祭扫期间不抽烟、乱丢烟蒂和火柴梗。不从事点烛、烧纸钱、燃放烟火爆竹等活动。
“加坟”后要清理。离开前务必注意观察一段时间,确认没有任何火源后再离开。
清明节期间
风大物燥,草木干枯
一点小火苗都有可能引发火灾事故
请大家牢记:
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 供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何俊杰
□ 来源:部分来源宁海微普法
□ 编辑:林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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