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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献血者!2018-2019年度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开始申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14年修订)》有关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红十字总会、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决定开展2018-2019年度全国无偿献血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已无偿献血20次及以上 的市民可按其总献血次数的多少申报相应等级的奖项(详见奉献奖等级标准)。
二、献血次数计算方法
1、全血每200毫升按1次计算;
2、机采血小板每1个治疗单位(单份)按1次计算,2个治疗单位(双份)按2次计算。
3、2010年1月1日以前每捐献机采血小板者(单份或者双份)1次均按4次计算。
三、奉献奖等级标准
1、金奖(献血40次及以上);
2、银奖(献血30次及以上,少于40次);
3、铜奖(献血20次及以上,少于30次)。
4、曾经获得过金奖的献血者,在献血次数减去40次之后,若还能达到相应等级奖项的条件才可申报;曾经获得过银奖或铜奖的献血者,其累计献血次数应达到上一等级奖项的条件才可申报。
四、申报方式
1、1999年1月1日以后全部在宁波地区献血的献血者由宁波市中心血站统计报送,不需要自己申报。
2、在全国不同地区参加过无偿献血并且符合本次报奖条件的献血者和1999年1月1日以前在宁波地区参加献血,迄今累计献血次数达20次以上(含20次)的献血者,请在申报截止日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无偿献血证原件、复印件(本地和外地)至宁海县采供血中心综合科进行办理。五、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4月8日止。周一至周五8:00-11:30, 13:30-16:30六、申报地点
宁海县采供血中心
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兴海中路369号七、联系电话:
65578307□ 供稿:县卫健局 王珍珍
□ 编辑:林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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