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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人注意!事关社保,这些提示你需要知道
致全市社会保险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的一封信
全市社会保险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
首先感谢您多年来对我市社保经办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根据省政府《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为加快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险公共服务能力,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3月5日市人力社保、财政、医保局和宁波市税务局联合发布通告,我市社会保险、就业和失业保险信息系统将于2021年3月15日18点起停止运行,4月9日起上线运行省级系统。
请您放心,新系统上线后,并不会影响您的社会保险待遇享受等权益。系统停机期间,养老、工伤、失业和医保(生育保险)的参保及费用征缴、个账转移、清算和待遇核准支付、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以及退休、工伤、身后“一件事”等社保业务暂停办理,此外失业保险待遇和用人单位申领社会保障卡业务也暂停办理,但医保(生育保险)就医结算不受影响。在此特意提醒您如有上述事项办理需求的,请尽量在3月15日前及时办理,3月15日后可到社保服务窗口办理收件预登记。4月9日省系统上线运行后,由于我市社保费征缴模式发生变化,社保参保登记、网上申报等部分业务办理方式会有一些调整。您在办理社保业务时可能会有一些不便,对此希望您能谅解!如需咨询,您可拨打下列咨询电话或到社保服务窗口进行咨询,同时也可关注媒体有关信息报道。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社保事业发展的支持与理解!
宁波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2021年3月8日
社保、就业和失业保险信息系统省集中
相关咨询电话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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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稿:县人社局 虞晓帆
□ 编辑:谢盈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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