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提醒!县疫情防控办发布六条重要提示
12月6日,宁波市防控办发布镇海3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为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根据“精准防控、动态清零”要求,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护我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宁海县疫情防控办发布提醒:
01开展主动排查。各乡镇(街道)、机关企事业单位、酒店、宾馆以及村(社区)要立即开展网格化排查管控,并第一时间向县疫情防控办报告。对11月22日以来,宁波市镇海区蛟川街道临江小区和宁波阿尔卑斯电子公司返(来)人员,暂按“14+7”进行健康管理;对宁波市镇海区其他地区返(来)人员,暂按“2+14”进行健康管理。对11月22日当日乘坐G7535次高铁人员返(来)人员实施7天健康监测(排查到当日进行一次核酸检测,24小时后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满7天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02主动报备行程。自11月22日以来宁波市镇海区返(来)人员和11月22日当日乘坐G7535次高铁返(来)宁海人员,或行程卡有变化、健康码出现红码或黄码等情况人员,应立即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单位、入住酒店宾馆报告,并积极配合辖区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医学观察、健康监测等疫情管控措施。
03加强自我健康监测。近期有外出旅居史的市民应加强自我健康监测14天,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时,应及时就近至发热门诊(诊室)就诊,并主动告知医生自己的旅行史,就诊过程中请做好个人防护并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04非必要不出行。请市民密切关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发展动态,非必要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有病例报告的区域旅行及出差。确需前往的,请提前向所在社区和工作单位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
05养成良好习惯。请市民加强个人防护意识,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使用公筷公勺,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06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共筑全民免疫屏障,预防新冠病毒感染的发生,降低住院、重症及死亡的风险。请尚未接种、未完成全程接种或符合加强免疫接种的市民群众,请尽快到居住地附近的新冠疫苗接种点接种疫苗。
宁海县疫情防控办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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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宁海县疫情防控办
□ 编辑:张嘉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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