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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知!县疫情防控办发布“十个持续”

宁海发布 2022-03-18
2021年12月19日下午3时宁波市应急响应等级从Ⅰ级调整为Ⅱ级,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坚决做好当前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市防控办最新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持续开展网格主动排查。各乡镇(街道)、村(社区)、机关事业单位要持续主动排查,酒店宾馆要加强入住人员实名登记管理,对近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特别是绍兴、杭州、西安等地旅居史人员、与阳性病例活动轨迹有交集的返(来)宁海人员及时报告辖区乡镇(街道)。
二、持续个人自主报告。请近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特别是绍兴、杭州、西安等地旅居史人员、与阳性病例活动轨迹有交集的返(来)宁海人员,或行程卡有变化、健康码出现红码或黄码等情况人员,应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单位、入住酒店宾馆报告,并积极配合辖区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医学观察、健康监测等疫情管控措施。
三、持续严格公共场所管理。继续暂停开放影剧院、KTV、美容院、艾灸馆、游戏室、游泳场馆、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体育场馆、网吧、农村文化礼堂等公共场所。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场所继续暂时停止一切聚集性宗教活动。景区景点要强化预约、限流、错峰等措施,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
四、持续严格重点场所防控。坚持“人、物”并防,加强重点人员、环境、物品核酸监测。养老院、福利院等养老机构继续暂停探视。校外培训机构有序恢复线下教学,参加人数按教室面积每1.5平方米不超过1人控制,提倡线上教学活动。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交通场站等重点场所,必须“测温、戴口罩、亮(扫)码”进入,落实“健康码”和行程卡联动核查。
五、持续严控人员聚集。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的原则,严格控制会议活动数量和规模。严控庙会、大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降低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弘扬节约风尚,提倡“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饭店、餐馆、食堂按容量50%控制人数,隔位就座,鼓励顾客打包带走。倡导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
六、持续严控外出活动。非必要不外出,非必要不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区),确需前往的,须提前向村(社区)或单位报备,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回后及时落实健康管理措施。提倡非必要不出市。
七、持续严格药店“四个禁售”。零售药店暂停向市民销售(含网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细菌等四大类疫情监测药品,做好实名信息登记。未设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不得收治发热等新冠肺炎“十大症状”可疑患者。
八、持续严管“小门”。机关企事业单位、经营场所、交通场站等应加强人员出入管理,严格落实“健康码+行程卡”查验、测温、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等防控措施。酒店旅馆应严格住宿登记管理。村(社区)强化小周期网格滚动排查,对中高风险地区返来人员第一时间报告属地乡镇(街道)。
九、持续加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也是每位公民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应尽快就近接种,未全程接种疫苗的尽早完成剩余剂次接种,可接种加强针的尽早参加加强接种。
十、持续严格落实个人防护。市民应树立“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进入公共场所遵守测温、亮码(扫码)、规范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规定,不扎堆不聚集,保持安全距离。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可疑症状,应及时就近到设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就诊,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
如省市防控措施有调整,按调整后的执行。

 

宁海县疫情防控办
2021年12月21日


□ 供稿:县疫情防控办

□ 编辑:张嘉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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