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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人员医保待遇将发生重要变化,快来看看!

宁海发布 2022-05-16

根据省“智慧医保”平台建设要求,宁波大市范围内要求在2月28日前完成“智慧医保”平台接入。

2月15日起,我县原医保经办业务系统将全面停止。

鉴于目前省“智慧医保”平台无法支撑职工单独的住院医疗保险,为保障原职工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正常医保待遇不受系统上线影响,请原单独参加职工住院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在2022年2月15日前,前往当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社会保障窗口或县医保中心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

咨询电话:65259097


宁海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1月28日


□ 来源:宁海县医疗保障局

□ 编辑:王婧茹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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