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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启动!申报指南看这里→

宁海发布 2022-04-26



好消息!

2021年度宁海县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组织申报工作开始了!




01申报时间

2022年2月28日至2022年4月15日

02申报对象

本县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独立核算的文化企业和民办博物馆(体育类企业和社团参照执行)。

03申报材料
(一)共性材料《宁海县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及项目申报承诺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项目照片(至少两张);及业务主管部门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
(二)个性材料1.申报奖励类项目需提供:

①申报文化初创(高成长)企业培育工程的企业需提供由税务部门出具的近两年企业纳税证明;

②申报影视剧、原创动画片投资奖励需提供发行许可证(或公映许可证)、与播出机构签订的合同或播出证明、点击量证明;

③申报一般性项目投资奖励需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清单(或投资明细表)、增值税发票或支付凭证、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④申报涉及固定资产投资的项目还需提供项目立项书、合同、竣工结算报告等相关材料;

⑤申报主办或承办展会奖励需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有效发票或支付凭证、相关媒体报道等材料;

⑥申报引进知名导演、影视剧组奖励需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影视剧发行许可证(或公映许可证)、与播出机构签订的合同或播出证明。及业务主管部门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

2.申报贴息类项目需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贷款利息结算清单或支付凭证;业务主管部门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3.申报补助类项目需提供:

①申报新落户企业房租补助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发票、支付凭证;

②申报引导和扩大文化消费资金需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税务部门出具的近两年企业纳税证明;

③申报参展补助需提供宣传文化部门参展文件、参展活动照片及其他证明材料等;及业务主管部门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


(三)其他事项:项目可行性报告应包括企业及项目情况介绍、项目预算、项目实施方案等相关内容。项目申报文本纸质材料应按照清单顺序装订,并在申请表、承诺书、封面和骑缝加盖申报单位公章。04申报要求
将申报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报送县文广旅游局产业发展科(体育类报送县体育发展中心产业科)。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县文广旅游局:张老师,89286396;

县体育发展中心:陈老师,5997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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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稿:县委宣传部 王瑞芸

□ 编辑:王婧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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