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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宁海发布森林防火告知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现已进入森林火灾的高危险期,稍有不慎,会引发森林火灾,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发生,确保森林生态资源和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请大家务必做到: 1.森林高火险期期间,林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严禁烧田坎草、烧灰积肥、炼山造林等生产性用火;不在林内吸烟,乱丢烟头,不烧蜂窝。 2.疫情防控期间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积极倡导文明祭祀。 3.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报告当地村组负责人或拨打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19)。 请您明白: 1.违反规定野外用火的,要处以三百元以上至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2.造成森林火灾的要依法赔偿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森林防火需要大家的共同参与,有广大群众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森林火灾就一定会远离我们,宁海的山水会更加秀美。
宁海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2022年4月3日
□ 来源:宁海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 编辑:张嘉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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